工程造价过程跟踪中重大变更方案比选方式的探讨 摘 要 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价值的实质性阶段,所有的概算、合同价格都将在此阶段逐步实现和检验,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也将成为现实,因此成为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而在其中变更造价又是控制造价的关键节点,而变更管理(含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在实施过程之中存在较为复杂且容易引起纠纷本文根据实际的案例对变更的经济方案进行比对提供一点思路 关键词 施工阶段 造价 变更 案例 一、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一)项目背景 昆明新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是为满足市场需求及“十二・五”规划要求由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唯一批准建设的门户枢纽国际机场其中航站楼项目采用翘曲双坡屋顶设计风格,面积达54.83万平方米,也是世界上单体建筑面积排名第五名的三单体建筑该建筑由英国建筑师事务所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深化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招标范围详见图1 图1 招标范围 (二)客观情况 航站楼前中心区桩基础工程项目属于昆明新机场开工后除土石方工程外的第一个进行招投标及进行施工的土建主体工程其施工合同采用FIDIC红皮书并结合国家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约定,约定范围为航站楼前中心区全部739根桩等基础工程按清单单价包干形式予以包死。
由于地质复杂且工期紧张,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图一变再变,设计图最终已由招标时739根人工挖孔桩变化为1513颗并且由于施工图纸变化的因素造成工期一拖再拖,导致遭遇了材料、人工、机械等上涨等因素影响,详情见图二平面分区与编号代码本项目承包人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根据上述原因提出重新签订合同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二、第二部分:争议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关键问题及变更的影响 该人工挖孔桩项目造成冲突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雇主雇用的勘察单位在施工勘察阶段所出具的施工勘察报告与施工过程开挖的地质情况变化过大,在前中心区实际开挖中新发现溶洞、裂隙熔岩、石笋石岩、落水洞等情况频次过高,原基础设计中采用浅基基础的变化为桩基础或对原桩基础进行加密处理,导致施工图变化过大,且人工(根据云南省建设厅文件2008年1月1日后招标或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人工单价由每工日27.72元调整为34.42元)、材料(如钢材招标时为每吨3900~4200元,2008年5月实际施工时为每吨5400~5600元)等由于工期拖延造成合同基础的失稳 根据设计图纸的变化,原招标739根桩变化为1513根,原来的合同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承包方认为除实际数量变化外,设计桩径、人孔桩护壁厚度、护臂钢筋、扩大头直径、扩大头入岩深度等也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原合同暂定总价2895.318875 万元进行重新约定,对原合同中的单价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报价,且对延期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1200余万元 雇主对于合同的变化予以承认,但认为合同的严肃性必须体现,且由于本项目属于第一个招标并施工的土建工程项目,若处理不慎将可能导致后续工程处理问题的沿袭 我公司作为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清单时根据现场情况及清单要求,对桩基础工程中人孔挖孔桩采用的是除通用措施费外的其他费用全部按不同桩径以每米包干的形式由于设计图纸变化已导致工期的拖延,必须马上提出方案并计算出符合实际的造价,以便早日决策解决问题 (二)可供选择的方案 在提出方案比选之前,我详细了解了施工现场的情况并重新认真地阅读了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设计文件及地质勘查报告,对其中可能影响到造价变化或对合同谈判影响的条文进行了摘录并于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的现场人员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提出以下三种认为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1)根据合同的范围确认原合同范围739根桩为有效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全费用单价严格执行。
对于剩下的774根桩按2003版定额消耗量重新组价,其人、材、机单价执行施工同期市场价 (2)以原合同为基础,仅针对各种桩径共1513颗桩设计调整导致增加的混凝土或钢筋按与招标图纸之间的量差重新核实变化工程量,在确定变化工程量后采用云南省2003版清单计价规则中约定的消耗量配以投标人、材、机单价进行组价作为新增单价对合同单价的补充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在结算阶段一并处理(含人工、材料上涨造成的补偿) (3)以原合同为基础,对原合同739颗桩各种桩径设计调整导致增加的混凝土或钢筋按与招标图纸之间的量差重新核实变化工程量,对其中的混凝土及钢筋变化量对应调整清单综合单价中消耗量而对于根据桩位确认新增的774颗桩除调整消耗量外对政策允许的人工和无法掌控的钢筋价格予以调整 (三)方案的选择与排除 (1)方案一的提出理由及排除理由提出理由:原合同中对于合同范围及合同内容有详细的约定,且在设计施工图说明中有设计图中护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调整的文字描述,且在施工单位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护壁混凝土厚度描述与设计有细微差别,因此对合同约定的739根桩可严格执行原合同而对于增加的内容在合同中有约定按云南2003版清单计价规则处理。
排除理由:设计图纸中护壁可根据情况深化的文字描述在设计图版本变化后设计、监理现场人员要求下不允许变动,且合同外按云南2003版清单计价规则处理存在较大的障碍,如桩深变化、空桩段变化等,对比分析后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方案二的提出理由及排除理由提出理由:根据合同中描述,由于设计施工图变化导致的造价调整,可根据是施工合同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调整方法,即参照云南2003版清单计价规则中相关定额计算排除理由:主要理由有三个:1)云南2003版清单计价规则中人工挖孔桩按深度不同定额消耗量存在较大的变化,以15米为基础,每五米一个量级变化,测算后基本是人机增加上一层级的24%若合同内外部分都执行这个原则进行调整,则存在按原招投标体系中增加部分人机费部分根据桩长的不同每立方混凝土增加单价不同,容易形成混乱2)新增774颗桩也执行原合同价则存让施工单位承受无法在招投标中预见的承包风险3)最终遗留的索赔问题有可能造成工程延期并导致结算的拖沓 (3)方案三的提出理由及选择理由该方案与方案二的区别仅在于将合同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原合同739根桩;第二部分:设计变化导致增加的774根桩。
由于本合同属于施工承包合同,承包方根据雇主提交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招投标清单范围内根据桩位确认的739根桩不论深浅,除设计变更外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清单单价中而增加的774颗桩属于承包人在招投标中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因此对其中人工、钢筋两种单价进行了调整这样就将属于施工方应该承担的风险和不可承担的风险区分开来,通过这样处理也将索赔问题一并消化 (4)对实际结果的批判性分析方案三经过与承包商、雇主的多次谈判最终予以实施,并对工程的顺利实施给予了合同及资金方面积极支持但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以下三方面: 1)尽管按方案三处理最终得到了雇主及承包商的一致认同,但实际上单价调整中仍存在瑕丝,如根据不同设计版本的护壁是由均厚100mm改为均厚175mm,按方案三处理仅仅调整了混凝土的消耗量,而增加的成孔费用则没有计算2)由索赔提出至补充合同签订历时五十余天,尽管通过承包商赶工,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工期的延误3)由于桩的数量增加导致出现补充合同,不仅增加了业主的管理协调工作量,而且让业主由于风险因素不得不增加了更多的投资(744颗桩的人工单价调整及钢筋补差) 三、第三部分:获得的经验教训总结 (一)尊重合同的严肃性 合同作为充分表述雇主及承包人意愿的书面描述,在实施期间的任何争议、分歧都应该按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对合同形成的条件、内容应充分予以考虑,并严格执行合同中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和享受的收益 (二)工程实施、清单编制的前瞻性 在设计图纸完成后,业主应请设计、监理、地勘、造价各相关单位评估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重大变更,在编制招标文件及清单时按评估概率将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明示并在清单中将可能发生的清单项按工程量为1的方式列明,这样可以将大部分可能的风险降低至最低程度 (三)客观的风险承受能力分析 目前的建筑市场,在合同签订之前各承包人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只要是雇主要求的承诺就全部响应,既不考虑市场变化,也不考虑客观实际情况一旦合同签订下来遇到原承诺无法兑现的情况,就只能通过设计变更、签证等非正常手段弥补损失或偷梁换柱,实在不行则采用消极怠工的方式以减少损失 因此,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对市场、客观条件的评估应尽量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企业可使用资源状况,在投标时时应将自身无法承受损失在投标书中明示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单位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作者简介:赵晓伟(1971―),男,云南昆明人,本科,副高,研究方向:造价及招投标] 参考文献 [1] 蔚林巍.项目管理的最新进展[J].管理工程学报,2000(03). [2] 姜晓丽,符志民.论项目管理[J].航天工业管理,2000(03). [3] 王玺.项目与项目管理[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02). [4] 景振国.项目管理要把好四个“关节点”[J].理论学习与探索,2000(01).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