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原则分析破窗执法破窗执法是指在交警抽查酒驾或毒驾的时候,当事人拒绝下车配 合,并且在交警多次警告后也没有开窗或下车迹象交警使用的一种 强制暴力的手段破窗强制当事人下车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职权法定原则规定了政府行政权的取得必须 依据法律、政法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合乎法律而强行破窗有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上不配合,可以依法采取强制 措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二十 三条 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七条所列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等情形之一,经 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许 多条例规程都规定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多次警告后,当事人还拒绝的 时候,警察可强制和使用警械从行政合理性原则上讲,平等对待原则是指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警察在遇到类似这种事情的时候是平等对待,而不是对一个特定的人 专门对待比例原则中的适当性原则指行政手段对于行政目的的实现 是适当的破窗执法是在当事人拒绝检查,并且在交警多次警告下, 交警迫不得已使用的手段信赖保护原则,在破窗执法中行政相对人 并不存在信赖基础,因为交警多次要求配合检查,而行政相对人拒绝 配合,所以不能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正当考虑原则,交警要求检查酒 驾是为了保证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而在行政相对人不配合的情况下, 出于正当考虑,交警不得已使用强制、暴力的手段行政公开原则,公开是民主的前提,公开是公正的保障而交警在破窗执法的同时是处于一种公众的场合,是在一种公开的情形学院:刑事法学院学号:20140340311姓名:寇玮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