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大型企业 20112011 年奖励规定年奖励规定第一条第一条 总则1、目的: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工艺优化、技术革新等合理化建议和技改技措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实现增产节支、节能降耗和降本增效,制定本规定2、原则1)突出经济效益为主的激励原则;2)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激励原则;3)体现民主与集中,逐级申报,统一标准原则;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型企业总部、各子公司及其厂处,月度通过技改技措及合理化建议等方式方法,为公司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时给予的物质及精神奖励第二条第二条 奖励种类、奖励方式及奖金来源1、奖励种类:集体:通报表扬、嘉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个人:通报表扬、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集体及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奖励级别级别集团级公司级厂处级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创造直接经济效益((R,R,万元万元/ /月月) )R≥80R≥5020≤R<505≤R<201≤R<5R<1奖金奖金比例比例4%4%4%4%2-4%1-4%集体集体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嘉奖通报表扬奖励种类及对象奖励种类及对象厂处长厂处长主管副职主管副职特等功,5 分/次一等功,3 分/次一等功,3 分/次二等功,2 分/次三等功,1 分/次嘉奖,0.5 分/次通报表扬二等功,2 分/次三等功,1 分/次嘉奖,0.5 分/次通报表扬通报表扬注:厂处长及以上不参与奖金分配,但厂处长奖励以奖金形式当月在本人工资中体现,每奖励1分奖金 1000 元。
2、奖励方式:奖金、晋级、晋职1)奖金与奖励对应关系:员工个人一次性获得奖金 10000 元的同时,荣记特等功 1次;获得奖金 5000-10000 元的同时,荣记一等功 1 次;获得奖金 2000-5000 元的同时,荣记二等功 1 次;获得奖金 1000-2000 元的同时,荣记三等功 1 次;获得奖金 500-1000元的同时,嘉奖 1 次;获得奖金 300-500 元的同时,通报表扬 1 次;获得奖金 300 元以下,纳入年度积累2)晋级:薪酬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晋一级3)晋职:提升职务级别,待遇按新职务执行员工年内通报表扬 2 次,给予嘉奖 1 次;嘉奖 2 次,给予三等功 1 次;依此类推年内荣立特等功 1 次薪级晋 1 级,2 次及以上职务晋 1 级;年内荣立一等功 2 次薪级晋 1 级3、奖金来源:奖金统一由集团审批、发放,每年计划 100 万元第三条第三条 奖励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奖励:1、在生产经营中对高起点指标有新突破,创造新纪录和经济效益的;2、在生产经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改技措建议,被公司、厂处采纳,产生明显效果的;3、在公司安排的重大检修任务中按计划提前保质完成,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4、在公司新建项目建设中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为公司节约直接投资的;5、成功进行新材料试用、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和新产品研发,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公司未生产过的钢种,在研发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从研发到试炼 3000 吨以内称为新产品) ;6、发现职责范围外的事故隐患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直接经济损失的;7、在公司各类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控制事态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8、季度培训工作或管理提升项目计划实施率 100%,经评估评价效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9、其它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第四条 凡能够直观体现直接经济效益的,当月实施完毕即兑现奖励;对于技改技措项目,当月不能体现直观经济效益的,须在实施完成起满 3 个月,经评估和经济效益测算后兑现奖励;其它不能直观体现直接经济效益的,实施当月不予奖励,须在实施后能够直观体现经济效益时兑现奖励第五条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等非一次性创造经济效益、需要长期坚持实施的,当月给予奖励后,此后必须纳入本单位正常工作并长期实施,否则,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奖金及撤消荣誉外,并对责任人及厂处长严肃处理第六条第六条 奖励实行逐级申报,统一审批申报程序及审批权限:每月 2 日厂处提报奖励申请材料,要事实清楚,经济效益测算数据要准确无误,厂处长签字→专业主管部门处长审核→财务处长审核→单位主管经理审核→子公司企管人事部门每月 3 日分别汇总填写《奖励申报表》→子公司经理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经理签字→集团企管人事处审核→总监审批→厂处按贡献大小进行奖金分配,编制奖金分配明细表→子公司企管人事部门审核→子公司财务处发放(现金) 第七条第七条 子公司各厂处内部在分配创效奖金时,不得同时再以绩效分的形式体现要严格按贡献大小合理、公平分配,落实到人头,奖励结果要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监督。
第八条第八条 经审核申报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奖励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扣回所得奖金外,考核企管人事部门负责人、厂处长 1 分/次,分管经理、经理各 0.5分/次第九条第九条 本规定经集团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大型企业奖励规定(暂行) 》同时废止天津荣程()月奖励申报表天津荣程()月奖励申报表集团级〔集团级〔20112011〕第×××号〕第×××号日期:年月日序号序号拟奖励单位拟奖励单位奖项名称奖项名称奖励理由及效益测算奖励理由及效益测算实施完成时间实施完成时间奖励范围奖励范围/ /人员人员奖励种类奖励种类奖励金额(元)奖励金额(元)12345合计合计子公司企管人事处:子公司主管经理:子公司经理:集团企管人事处:总经理/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