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

工****
实名认证
店铺
PDF
186.88KB
约7页
文档ID:574069363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_第1页
1/7

附件 1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推动工程造价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可持续发展,表彰和奖励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咨询、 研究等活动中获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以下简称“中价协” )设立,由工程造价行业的单位或个人为主完成,在国内同类成果中具有先进水平的奖项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全国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最高奖项第三条第三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主要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项目.成果奖评选范围包括: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优秀管理标准或规范、理论研究成果和造价应用软件等第四条第四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第五条第五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的原则第六条第六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每两年评选 1 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推迟评选第二章第二章申报条件与标准申报条件与标准第七条第七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一)已经建成投入使用1 年以上、3 年以内,建设项目投资在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布的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标准或规范和其他计价依据;(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 )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过实践检验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成果;(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引进后进行二次创新开发, 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投入使用两年以上的软件或者数据库;(五)其他具有突出创新性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

第八条第八条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造价咨询项目应以建设项目申报,不得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申报;理论研究应以完整的课题项目申报,并应有鉴定意见; 申报的标准或规范应有独立的标准编号或批准文件;造价应用软件应具有完整和独立的使用功能.第九条第九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是中价协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第十条第十条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项目, 在申报前无任何争议,且具备下列条件:(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二)编制规范、依据合理、计算准确,具有先进的工程造价理念;(三)成果文件的内容、深度及质量均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各项手续完备; (四)具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特点,综合效益比已经完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五)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或者成果鉴定,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六) 达到国家、 地区先进技术水平, 具有同期同类的示范作用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奖项等级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一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具有很高的咨询、研究水平,有突出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二)二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具有较高的咨询、研究水平,有较大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国家同期同类先进水平;(三)三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具有一定的咨询、研究水平,有一定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显著,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科学.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 5%和 10%,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项目的 20%,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获奖人员一等奖不超过 8 人、二等奖不超过6 人、三等奖不超过 5 人。

第三章第三章组织与实施组织与实施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中价协组织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 )具体实施 (一)评选委员会由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人数应当为 11—15 人.其中专家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二)评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 名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从中价协专家库中抽选.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当届中价协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通知的要求, 依据本办法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 并在规定日期内向中价协推荐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参评项目;(二)中价协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项目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审;(三)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后对参评项目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评选结果;(四)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中价协审批、公示和公布评选委员会对所公示的一等奖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 应选择部分项目在评选后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应当报送下列基本材料:(一)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推荐表》 (由管理机构推荐及填报) ;(二)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表》一式 15 份;其中,项目介绍,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 特点, 主要技术要求, 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用新技术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与国内外先进 水平的对比等;(三)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文件;(四)全套成果文件复印件;(五)实践检验证明或者成果鉴定材料;(六)成果参与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七)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文件还须提供:1、项目建议书(含投资估算);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3、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书、评审意见;4、修正初步设计概算书;5、施工图预算书、审核意见;6、标底预算书、标底审核意见、中标预算书、招标文件;7、施工合同;8、竣工结算书。

八)阶段性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还须提供: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2、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书、评审意见;3、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书、审核意见;4、标底预算:标底预算书、标底审核意见、招标文件;5、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书、结算审核书、施工合同、中标预算书、标底预算书、招标文件 (九)管理标准或规范、理论研究成果文件包括: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理论研究的原文、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证明材料十)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成果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需求分析报告;2、系统设计报告;3、测试报告;4、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5、全套应用软件或者数据库系统;6、3 个以上用户的使用评价意见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申报材料(除以形成的成果文件外) 要求使用 A4 规格纸张,除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推荐表》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表》 外,其余装订成一册并应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评选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确定评选初步结果, 包括奖励项目、奖励等级、奖励单位和奖励人员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评选委员会认为资料不全或暂时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以确定为缓评项目,缓评项目可以参加以后评选。

第第十九条十九条中价协根据 评选委员会评选初步结果在中价协网站“www.cecacn"上公示 2 周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示期无异议的项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项目由中价协确定为获奖项目,并公布获奖名单.第四章第四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获得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单位,由中价协颁发优秀工 程造价成果奖奖牌及证书.对获得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项目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由中价协颁发个人荣誉证书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以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撤消奖励,吊销奖牌和证书,并通报批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参与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的专家及工作人员 ,在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评选活动的资格,并通报批评第五章第五章附则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有保密要求的申报项目,若参加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可另行制定评选办法,并应在中价协指导下单独组织评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