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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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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材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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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材料规范司法行为材料篇一: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检查材料 自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把专项整治活动做为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增强检察工作能力的契机,通过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学习篇目,观看有关警示教育专题片,认真学习和把握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的基本要求,同时组织好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活动第二阶段要求,通过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把自己的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和司法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与八个不规范司法行为不符合的问题 5 条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司法理念和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 过去自己长期在政工部门工作,没有直接的参与检察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在思想上确实存在司法行为规范与否与我无关的思想,对我院部门和干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问题没有关注和思考,对司法行为规范的复杂性认识不足通过活动开展以来的学习和查摆,发现在检察工作发展的同时,规范司法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必须引起重视,加以改进,使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在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下完成。

自己在这 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执法规范化在主观思想上认识不够参加检察工作二十多年来,大部分时间是在综合行政部门工作,不直接办案,不接触当事人,所以在思想上一直存在“规范司法、公正执法”与己无关的思想,虽然近期年先后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学习,对法治理念、司法工作的方向性、指导性、宏观性的要求有正确的认识,但思想中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 二是为追求考核指标的完成,要求业务部门弄虚作假在过去的几年的目标考核中,政工科做为考核工作的综合指导部门,为了使院里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每年都要求科室对一些考核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实际没有完成或开展的工作,也作假材料应对考核,目的只为了在考核中评得一个好成绩这实际是一种不实事求事的工作态度,助长了工作中不求实求严的不良作风,做为政工科长,我认真反思了这个问题,今后一定要在工作中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法警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的实际问题主要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对一些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具体表现在自侦部门办案中不 申请用警,办案工作区内的犯罪嫌疑人看管由办案的检察人员管理,法警队不能及时掌握工作区使用情况,为办案安全留下一定的隐患办案工作区在使用中没有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大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中由审问的检察人员看管,有时处于一人看管的情况有时存在后补执行警务交接手续、法律文书的问题四是对上级院有关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规定抓落实的力度不够近年来,高检察院、省院和市院都分别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制度往往是照搬照转上级院的文件,没有做到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出的有关执法规范方面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在制度的执行方面检查的不够 五是检察队伍管理和要求不严有时对干警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严格的教育和要求,只要求干警完成工作任务,而对过程和程序没有进行部署和过问,有时明知存在不合规范不够真实等问题,但心中认为干警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完成工作任务不容易,没有进行更多的要求,时间长了,在干警心里也就养成习惯二、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 1、业务学习抓的不紧,对规范司法的认识不够学习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疏于学习,一个人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就难以做到持续良好的保持工作动力。

而 坚持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是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往我在学习中存在一定的现用现学的思想,没有将法律和检察业务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存在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内容较为片面的现象更多时间忙于政工工作,对政治理论、思想建设、干部管理等政工业务的学习多上些,而对检察业务的学习抓的不紧,做的不多,对司法理念和执法环节中的问题思考和不多2、工作存在急功近利思想,有时责任心不强有时认为形式主义等积弊是当前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自己一己之力也没有能力改变现状,没有很好地面对工作认真谋划,采取措施,找到完成任务的最佳方法和途径,而是急功近利,避繁就简,在“工作为谁” , “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出现了思想认识方面的偏差,存在工作让领导和上级看到就行,没有达到应有的成效,这些都说明自己的政绩观发生错位,没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本职工作做好 3、工作思维方式与法治思维不相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的决定对于领导干部提出要学会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思考问题,开展工作,但自己在思想观念中还没有完全、准确的树立法治的思维方式,思想因循守旧,行为遵照习惯,没有在思考处理问题时把法律和规范做为思考的基本依据。

三、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 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针对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以下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素能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高度重视改造主观世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同时,系统地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领导科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水平 二是以强化以流程监控促进规范司法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入运用为规范司法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高检院自去年开始全面应用的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使规范司法的要求更加完备今后的执法活动中,要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督作用,解决现实中制度执行时紧时松、深层次问题纠而复发等现象,对分管的检委会议事决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强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督检查,做到需要自己审核的必须亲自审核,并将执法规范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 三是加强对法警队工作的支持力度法警工作力量薄弱,规范化执法程度还有不小的差距,加强法警执行警务规范化,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希望通过这次活动,院党组能将法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加以重视和解决,我将带领法警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

使司法警察在工作中职责明 篇二:规范司法行为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XX 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XX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8 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健全司法规范体系 完善制度规范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本之举为落实和细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一)完善司法程序规范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XX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XX 年又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改进行全面修订,共 12编 1710 条。

为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明确和细化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对逮捕、死刑二审、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程序予以具体化 (二)完善司法标准规范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办理行贿、渎职、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出台司法解释 32 个,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先后发布 5批 19 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为防止和解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健全司法解释沟通协商机制,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工作;分两次对 1949 年以来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废止 165件 (三)完善司法言行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司法文明,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

检察机关坚持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XX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XX 年又颁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四)完善司法责任规范明确和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人员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二、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就是规范司法权的行使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一)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和办理程序,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 3 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二是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原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不再参与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 、 “于英生杀妻案” 、 “徐辉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三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受理和办理相分离,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并反馈结果 (二)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职务犯罪侦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

一是规范初查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二是规范侦查取证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制定“十个依法、十个严禁” 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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