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雇员正规化管理 考评细则(试行)第一章第一章 奖惩措施奖惩措施第一条 文职雇员正规化考评以月为周期,每人的初始分值为 100 分,按照本细则规定加分或减分第二条 正式雇员基本工资为每月 1200 元,考评工资为每月 200 元;试用期雇员基本工资为每月 700 元,考评工资为每月 200 元第三条 每月考评分达到 95 分以上的发放全部考评工资,95—75 分的扣发考评工资,每扣一分扣除 20 元,扣完为止75—60 分的发放 80%工资,低于 60 分的发放 50%工资考评成绩达到 100 分的,发放月考评优秀奖 100 元第四条 新招录文职雇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考评分数的平均分超过 80 分,转为正式雇员,平均分未达到 80 分的,由大队民主评议决定其能否转正,有一个月考评分数低于 60 分,不予录用一一一 正式文职雇员连续二个月考评分数低于 75 分的转 为试用期,连续二个月低于 60 分的予以开除第五条 文职雇员必须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资质,未取得资质前只发放基本工资,连续两次资格考试未通过的予以辞退第二章第二章 考评实施细则考评实施细则第一条 文职雇员在大队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大队分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对大队领导交办的事项应立即着手办理,完成每项工作必须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做到每件事情有回应未按时完成交付任务的每项扣除 2 分,未及时汇报工作任务的扣除 1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第二条 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草拟业务文件,通知、简报未及时收发文件,按时限草拟业务文件、通知、简报的的一次扣除 2 分一一一 做好文书档案、防火工作档案整理工作文书档案 管理混乱的一次扣除 2 分,丢失的一份扣除 5 分文书档案制作错误的,每份扣除 2 分一一一 文职雇员上班时间以支队下发通知为准,上班迟到、早退的,一次扣除 2 分,上班时间精力外移,作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一次扣除 2 分节假日、双休日私自休息未值班的一次扣除 5 分,值班迟到早退的一次扣除 3 分严格落实值班秩序的,一次加 1 分一一一 文职雇员工作时原则严禁外出,确需外出必须请假,归队后及时消假,不假外出的一次扣除 2 分,未及时销假的一次扣除 1 分一一一 对文职雇员不认真对待本职工作,消极怠工的,一次扣除 2 分,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或辞退一一一 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工作培训,大队结合实际,采取灵活考核方式,考核未合格的一次扣除 3 分,考核成绩优异的一次加 2 分。
一一一 文职雇员上班时间应统一着装,军便混穿、着便装上班的一次扣除 2 分一一一 文职雇员个人内务保持干净卫生、规范统一,脸盆、抽屉、鞋架、衣橱等内务设置未按规定摆放的,每项扣除一分卫生区保持干净、办公环境整洁,每日 8:30分前未完成卫生区卫生的一次扣除 2 分,打扫不干净的一处扣除 1 分,办公环境不整洁的(桌面混乱、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一次扣除 1 分一一一 工作中团结互助、服从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大队协调解决不得因任何原因发生影响团结的过激行为,一经发现双方扣除 10 分,并书面检查若造成严重后果,经大队研究予以辞退一一一 文职雇员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未保持畅通的一次扣除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