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yunga临时起降场飞行程序、运行标准、试飞及场址审批1、 编号:AP-04B2、 项目:临时起降场飞行程序、运行标准、试飞及场址审批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 12 号)《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CCAR-97FS 《一般运行及飞行规则》(CCAR-91)《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288 号)《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央军委令第 371 号)4、 指导文件:《关于申办小型起降点程序和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空军[1999]司作字第132 号) 民航局[2006]2298 号电报《关于变更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的飞行程序、运行标准、试飞申请审批的许可》民航飞发[1999]127 号《关于机场试飞内容和记录格式的通知》民航局AP-71TM-74《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工作程序》5、 审批权限说明:(1) 具有法人资格的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等必须报批 临时起降场飞行程序、运行标准、机场使用细则、试飞 申请及临时起降场场址2) 审批时需与军方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最终批准。
3) 管理局负责飞行程序、运行标准、机场使用细则及试飞 的审批工作(抄总局备案)4) 管理局负责组织飞行程序的试飞工作6、 受理部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7、 咨询联系: :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云霄街163 号 邮编:5104058、 审批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局规章;(2) 空域规划及飞行程序方案可行;(3) 与相邻机场关系位置符合空域规划要求;(4)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符合规章要求;(5) 满足飞机性能的要求;(6)符合军方的要求;(7)试飞合格9、 需提供资料:(1)加盖公章的正式申请文件;(2)相关资料:1 临时起降场场址报告(需同时提供地方政府县处级以上 意见函,申请人为航空企业除外);2 飞行程序设计报告;3 运行标准;4 机场使用细则10、 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中南局提出局面申请;(2)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章要求的,通知申请人补齐全部资料后,中南局予以受理;(3)管理局组织申请人、军方就拟申请的临时起降场场址的 进行协调和可行性的评估;(4)管理局对申请人拟申请的临时起降场场址予以批复;(5)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飞行程序、运行标准设计报告、 机场使用细则进行审查,如审查不合格,退回设计部门, 并书面解释原因;(6)审查通过后,如需要试飞,根据申请人的飞行程序试飞 申请,管理局航务处向军方申请临时试飞任务和试飞航 线,按照军方批复组织飞行程序试飞(7)试飞合格后,中南局对飞行程序、运行标准、机场使用 细则予以审批,并抄报总局飞标司、空管局备案。
11、 办结时限:局方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 定,20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管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 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招标、 拍卖、检验、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 定许可期限内12、 审批的形式和内容: 局方以文件批准的形式实施审批13、 审批的有效期:(1)临时起降场场址有效期为一年;(2)飞行程序长期有效14、 审批的变更与延续:(1)申请人应在临时起降场场址有效期满前至少一个月提出 续延申请;(2)申请人根据临时起降场净空、导航设施等因素的变化, 必须对飞行程序运行标准修改,重新报批15、 备注事项:略16、 审批流程图(附后)17、 相关法律文书:略商务运营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远洋大厦1403C 邮箱:510623临时起降场场址审批流程图运营机场基地: 商务运营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