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模板集合6篇 建筑合同篇1(1854字) 合同编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公章) 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285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0311-85020900:0311-8502090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 新华路西支行 账号:13001615108050003238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建筑合同篇2(4463字)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合理的原则,就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资兴长远房地产远景花园 二、工程地点:资兴市天桥中天公司原址 三、结构类型:框架结构、电梯 四、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六、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内的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小区给排水、道路工程图纸以外的经甲方认可的附属工程及双方文字约定的内容均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系总承包工程。
第二条双方诚信 甲、乙双方为确保合同诚信,特作以下承诺: 乙方承诺: 乙方为表达信誉,在签订本专用条款后一周内自愿向甲方交纳本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000.00元) 一、甲方承诺: 1、收到乙方信誉金后,甲方承诺在100天之内搞好项目三通一平,并通知乙方进场开工桩基础工程若甲方在100天后仍不能使桩基础开工,每月按信誉金总额25‰的月息支付补偿金给乙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信誉金退付方法:桩基础工程完工,土建工程开始后7天内信誉金80%退回乙方;如在桩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保证金交款时间已满六个月,退80%保证金,其余土建工程(即承台开始施工)时7天内退完 3、本工程需履行招标程序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手续和办理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程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中标 第三条价款结算与审定 1、工程竣工决算按竣工图及相关签证的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决算定额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湖南省安装工程量消耗量标准工程》、《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本工程量计价办法执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及相关文件,费率标准按各专业相关标准计取不下浮。
3、材料价格按同期郴州市《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预算信息价格计算,无信息材料价格的按市场价格经双方签证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按施工期现行发布价格(取上限值,即市场工资单价)执行,按其它工程和装饰工程分类计算,如有新的规定按新发布的文件执行 5、经双方协商,税前造价下浮5%后的工程造价为工程结算造价 第四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开工前做好建筑物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2、本合同签订后,土建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提交建筑施工许可证给乙方 3、本合同签订后,在正负零以上开工前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建筑、水电安装设计施工图五份及坐标控制点叁份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勘察、质监、监理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做好各方签署的会审交底纪要 5、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不得有强买强卖随意阻工现象出现,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科、机械进场乙方在进材料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同等价格优先当地人 3、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方、建设方代表批准,同时,做好各项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准备 4、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切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防护措施不到位.所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应办理暂住证、用工证等有关手续严禁偷、赌、嫖等违法人员进入工地,乙方对施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向有关部门报告,所造成的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期 一、乙方自接到甲方所提交的建筑施工许可证通知日期起计算,总工期为540天(有效工作日)全部竣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三通一平’未做好.障碍物未清除及当地工农矛盾影响施工的; 2、设计变更的;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 4、甲方施工员和监理不按时签证,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的;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火灾、地震,雨、雪天气)等而延误工期的; 7、乙方每推迟交付一天,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二、本工程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由郴州市质安监站实行质量安全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和国定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必须由乙方自检合格,填写验收表格,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通知一天内必须进行检查签证,否则视为认可,但乙方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代表 2、乙方按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技术资料审核符合要求 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提供技术资料叁套(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给建设方,并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屋面五年,水电二年,主体终身,其保修金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第一年期满退付2%,第二年期满退付2%,五年期满后退付1% 第七条建筑材科,设备的供应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证、产品合格证并及时按规定送检 一、本工程中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三、因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工程价款的拨付甲方应根据以下双方协议约定进行拨付(以栋号为准): 二、甲方按每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该工程进度款,并及时拨付汇入施工单位帐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停工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并按月利率2.5%计算利息。
三、工程款支付时段如下: 1、电梯房暂按1200元/㎡的造价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实际平方米单价以竣工决算准)分主体、内外装饰、安装三项分部工程计算,再按以下各栋号的各分部、分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拨付进度款,其比例及金额确定如下: 2、桩基础工程: 工程完成至50%时,按完成工程量的清单报价的75%拨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清单报价的80%,余款在工程检测合格后,办完工程决算后,付工程款95%,余5%尾数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3、主体分部工程: ①、各栋承台及地梁基础完成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②、各栋架空层(车库)现浇楼面完成按完成工程量的造价80%拨付进度款; ③、各栋每完成六层标准层现浇楼面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④、各栋斜坡屋面完成现浇板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①~④项主体(含基础、屋面)共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款,合计为720元/㎡ 4、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内外装饰装修分二个阶段拨付工程款,每个阶段完成总工程量50%,每个阶段拨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80%的进度款;内外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共拨付总造价的20%工程款,合计为240元/㎡。
5、安装分部工程: 铝合金窗、栏杆、扶手、防盗门、水、电安装时,拨付总价的10%进度款,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付款,每栋分两次付款 6、待本工程各栋竣工验收,结算造价审定后,二个月内甲方付足该栋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7、每次拨付工程款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甲方违约,则按总结算后余款的2.5%每月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8、甲方所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基本帐户,否则乙方不认可,造成双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及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