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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第3章工程建设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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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第3章工程建设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课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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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工程建设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章工程建设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节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节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一、土木工程的发包和承包的概念一、土木工程的发包和承包的概念发包与承包:不可分的两个方面发包与承包: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摘自建筑法第摘自建筑法第15条条(2)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章第三章-22、工程发包和承包的规定:、工程发包和承包的规定:摘自建筑法第1618条(1)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单位;(2)廉政要求;(3)造价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第三章第三章-3二、建设工程发包二、建设工程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摘自建筑法第 24 条1、发包方式:摘自建筑法第1920条 直接发包(议标);招标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主要适用招标 投标法及其有关规定第三章第三章-42、发包规定:、发包规定:摘自建筑法第2225条(1)必须发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指定承包单位,(3)提倡工程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发包单位将可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4)发包单位不得指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材、构配件、设备。

第三章第三章-5我国提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我国提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EPC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意使用功能、具有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2)设计-施工总承包(D-B)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3)设计-采购总承包(E-P)(4)采购-施工总承包(P-C)第三章第三章-6三、工程承包三、工程承包1、工程承包条件: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摘自建筑法第26条2、工程承包的方式 摘自建筑法第2729条(1)联合承包:a)大型、结构复杂 的建筑工程,b)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c)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第三章第三章-7(2)工程总承包:a)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主体结构必须自行完成,c)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d)禁止转包、禁止全部分包;(3)工程分包:a)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b)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总承 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 担连带责任;c)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单位必 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第三章第三章-83、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摘自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1)施工总承包企业可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可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2)专业承包企业可承接施工总承包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可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劳务分包企业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 分包的劳务作业第三章第三章-94、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1)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禁止施工总承包中将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分包;(4)禁止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5)禁止全部分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6)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7)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三章第三章-10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一、一、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的概述的概述1、主要内容:摘自招标投标法目录1)总则,2)招标,3)投标,4)开标、评标和中标,5)法律责任,6)附则2、立法:中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1)1999年8月30日通过,2)2000年1月1日执行第三章第三章-113、招标投标的目的:摘自招标投标法第1条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第三章第三章-12二、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 1、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摘自招标投标法第3条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第三章第三章-13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章第三章-143、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摘自招标投标法第5 条 1)公公开开原原则则(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同等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3)公公正正原原则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竞争者,特别是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平等地位);4)诚诚实实信信用用原原则则(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第三章第三章-154、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47条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规避依法进行的招标,2)依法进行的招标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3)招标投标活动接受 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三章第三章-165、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66条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第三章-17三、招标三、招标(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进行1、招标投标法的总体规定:摘自招标投标法第9 条1)招招标标项项目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招招标标人人应当有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三章第三章-182、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 条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三章第三章-193、招标人 的条件:1)依法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3)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第三章第三章-20招标人的权利:a.委托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事宜),b.知情权(了解和审核 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情况),c.澄清或者修改权(对招标文件)。

招标人的义务:a.资金说明(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已落实),b.能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c.保密,d.时间第三章第三章-214、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具备条件为,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u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u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u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三章第三章-22(二)招标方式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10条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应当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的方式是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第三章第三章-23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应当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1)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第三章第三章-24(三)招标程序(三)招标程序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程序招标程序为:成立招标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如果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接受投标书;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第三章第三章-25(四)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出售:出售时间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内容 不同的招标对象,具体的招标内容也不同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施工招标文件的一般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第三章第三章-263、对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强制性要求 为了规范招标人的行为,保证招标文件的公正合理,规定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当遵守:1)招标文件的内容要体现公平;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3)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4)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第三章第三章-27四、投标四、投标(一)投标人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6 条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三章第三章-282、投标程序:1)组织内部投标工作人员;2)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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