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 射 科 核 心 制 度1 首询负责制度2 值班交接班制度3 会诊制度4 查对制度5 报告制度6 审核制度7 随访制度8 疑难病讨论制度2一 首询负责制一、基本内容1、实行“首询负责制” ,即在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过程中,首先接待来访、咨询的医院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2、首询负责制的对象包括:前来医院就诊的病人、家属、来访人员、来电、咨询、查询、投诉等二、执行要求1、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被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2、首先被询问的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做到:⑴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⑵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⑶可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⑷转告有关的号码或办事地点3、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部门或领导,给予咨询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
答复、介绍和指引时,首问负责的同志要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杜绝服务忌语,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牢固树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全程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3三、责任追究“首询负责制”执行情况,列入医院服务标准的考核,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询负责制” 在处理病人、家属、来访人员、来电等的咨询、查询、投诉等,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一经查实,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投诉的医院工作人员将督察考核部制定的标准处罚4二 放射科交接班制度1、建立交接班纪录本,按岗位职责和值班要求详细纪录值班人员(中午、夜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离开表明去向2、中午值班人员需要提前 10 分钟接班,由上午值班者将未处理完的进行交待3、夜班值班人员需要提前 10 分钟接班,与白班的第一个报告班医师(技师)进行交接,负责夜间急症摄片及报告处理4、遇有疑难病例,须请示上级医师或听班医师,不能擅自处理5、接班后,应对门窗、水龙头、灯、电风扇进行检查,以免意外6、如遇有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院总值班7、早晨下班前将遗留问题向当日第一个报告班医师、拍片技师进行交接并把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详细记录、签字。
5三 查对制度1. 放射科登记人员在登录病人信息时应该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位、住院号、检查部位、检查目的等,一卡多用建议建卡2.放射科检查人员在检查病人时要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位、住院号、检查部位、检查目的,确认无误后方可检查3.放射科报告医师在书写、审核报告时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位、住院号、检查部位、检查目的4.登记室人员再发结果时要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位、住院号、检查部位、检查部位住院病人让服务人员登记签字5. 特殊造影检查时要查对用药名称,浓度、剂量、过敏试验情况及抢救准备工作是否落实等6四 放射科会诊制度1、院内各科室提出的会诊,由各专业组组长或主治医师参加会诊,医师做好准备,详细了解病人的临床资料和 X 线检查经过及报告,疑难病例应主动征询上级医师意见2、全院性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3、由医务处组织的,有外院专家来参加的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4、参加会诊的人员详细纪录会诊过程中各位专家发言的要点,会诊结论,结束后将会诊申请单和纪录交与科秘书5、患者或家属带外院片要求会诊,按规定办理会诊手续交纳专家会诊费,由放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专家阅片和出具报告。
7五 报告制度1 书写报告医师登陆 PACS 系统,进入报告书写界面,选定病人姓名、打开图象,调阅图象同时确认图象、胶片、申请单信息一致、并详细阅读放射检查申请单,了解病史、临床医生的检查目的2 审核检查部位及检查技术条件是否准确、得当 ,评价图像质量及各后处理,是否满足诊断需求3 按照各部位特点调整窗宽窗位、全面观察图像,按照放射报写规范书写报告,病变部位的描述要详细、全面4 综合分析,结合临床做出 X 线诊断(确定性、可能性诊断、否定性、符合诊断,建议进一步检查方法) ,如遇疑难病例,及时联系患者询问病史、查体、借阅老片,准备会诊或集体阅片5 完成报告后,再仔细审查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告,签字后交审核医师8六 放射科报告审核制度1.审核医师必须由获得主治医师职称二年以上的医师担任,完成当日诊断报告的审核.2.审核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申请单,片头,报告”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病房号/床号,检查日期,审核日期以及书写报告医师的签名急诊检查还需要包括检查时间和临时报告的时间3.审核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检查名称,部位和方法是否达到有关申请和经治医师提出的要求,认为不妥者需及时与主管该病员的经治医师联系商榷(亲自联系或请书写报告医师执行)4.审核医师在审核报告过程中应注意修正错误的或不当的专业描述用语,以及描述与诊断结论的一致性,特别是影像学诊断的准确性。
必要时提出加做/或重做有关的 X 线检查,交与写报告医师落实执行尽可能地减少误、漏、过诊之机率,提高报告的正确性5.审核医师还应注意对摄片中临床要求以外的阳性发现在报告中应有描述,并按诊断重要性的主次顺序写在结论中以供临床参考6.审核医师在同意的和修改后通过的报告上签名,字迹要清楚9七 放射科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1.凡在放射科诊断过程中发现的疑难特殊病例或有科研价值的病例、已手术病理证实的病例,均为随访病例的范围1. 病例随访采用专用随访记录单,按要求详细记录各项内容、随访结果,将其输入电脑2.按系统将随访记录单分类,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按病种做好索引或在电脑中作好相应的分类记录备份3.安排专人(工作 2-3 年以上的住院医师)负责“病例随访医师”工作,要求随访疑难特殊病例或有科研价值的病例,手术、活检和病理证实的病例4.每月统计随访结果,确定影像诊断与临床诊断、影像诊断与术后诊断的符合率5.选择有价值已证实的病例,不定期组织病例读片会,进行专业学习、讲评和培训10八 放射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重症是指患者因患某种或多种疾病,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其影像学表现复杂的病例。
2.放射科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室主任,科主任、室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必要时催促患者家属请求远程会诊3.疑难重症病例专家讨论程序:由当班医师陈述患者的病史、临床症状及当前辅助检查结果参会专家对患者的病情、各种影像学图像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影像学检查做出初步诊断4.专家讨论对病人诊断的分析,当班医师必须认真记录在“专家会诊讨论记录”中,对有争论的学术观点,不必记录5.疑难重症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科室应在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 48 小时内 组织讨论6.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的诊断意见以报告的形式交与临床经治医师,并做好与病人家属的沟通和随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