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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软基处理绿色公路及品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详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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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软基处理绿色公路及品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详细范本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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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软基处理绿色公路及品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一、 施工准备1.选择表土、淤泥的堆放场表土、淤泥的堆放场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一般选择在山地荒地、废弃砖厂的取土坑或者本标段的取土场每个标段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堆放场2. 完善表土、淤泥运输进出道路作业点集中,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配套3. 清淤前认真做好开沟排水和晾晒工作 在表土、淤泥清除前必须先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红线范围内按10m*10m、沟底宽1m、深1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的位置可与路堤坡脚永久性排水边沟重叠,其深度大于永久排水沟深度至少 30cm;开沟排水后晾晒至少连续3个晴天开沟排水晾晒4. 备足回填材料二、 绿色公路创建实施要求1.软基清除过程中,清除的表土、淤泥严禁乱堆乱放,必须放在指定的堆放场2.表土、淤泥须作为下边坡绿化、取土场、弃土场及耕地恢复,桥下便道的平整、拌合站梁场的复垦及退耕还林的恢复未用完的耕植土结合沿线当地国土部门耕地复垦指标,作为资源联系国土部门相关单位,由其组织进行其他地块的复垦,创造性地实现耕植土100%利用3.利用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将表土、淤泥堆放到中低产田土壤改造等项目作为利用区,通过工程手段对剥离区优质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将其用于利用区的表层覆土。

实施建设占用耕地优质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能很好地解决新增耕地肥力不足的问题将原有耕地上肥力较好的土壤覆盖在新复垦的土地上,既保证了新增耕地质量,又避免了宝贵的耕作层浪费4.不同剥离单元和不同土层的土壤应分开堆放,建立储存区土壤档案,在土方堆放完成后,应将储存区的土壤进行编号,并绘制位置图,标明每个土堆的位置、土量、来源等5.为防止表土、淤泥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塌、崩塌,堆放场应贯彻“先挡后堆”的原则,堆放前先进行防护,并完善临时排水设施6.堆放表土、淤泥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堆置,堆放完后修整用遮尘网覆盖,以待后续使用 7.堆放场的边坡,都应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特别是草灌植物的应用,尽力把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很好地结合起来 8.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堆放场进行修整、清理和生态恢复,包括复耕或绿化等,并必须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表土、淤泥用于取土场复垦三、 品质工程创建实施要求(一)一般要求1.软土地基的判别确认 (1)承包人会同监理处将设计图纸上注明的软土地基范围到施工现场进行核对 (2)浅层软土可采用挖探或轻型动力触探方法;为确保触探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使用前应对轻型动力触探仪进行标定。

动力触探试验(3)清淤触探试验须在开沟排水后至少连续3个晴天后进行4)浅层软土地基的现场勘探可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其仪器设备参数、清淤深度判别标准及路基承载力要求如下:①  仪器的规格要求表1 动力触探仪参数表仪器类型锤重(Kg)探头面积(cm2)探头锥角锤自由落距(cm)记录方式导杆直径(mm)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10±0.212.6最大直径4cm,锥角60°50连续贯入30cm的锤击数N3025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10.35±0.25锥角90°,最大直径25.2mm,50连续贯入2021的锤击数N2020②  清淤深度判别标准及路基承载力要求确认清淤深度用荷兰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成果表示方法为:贯入深度为h时所对应的锤击数N2021次/2021)大于或等于清淤锤击次数标准时,则此时的贯入深度h即为清淤深度,清淤深度判别标准见表2表2清淤深度判别标准表路堤高度(m)0~22~66~88~1212~16≥16地基承载力要求f 0 (kPa)≥130≥125≥130≥145≥155≥170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2021击)≥10≥9≥10≥11≥12≥14 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击数在只有1根导杆的情况下必须满足上表的最小锤击数要求,当有2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1击数,当有3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2击数。

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对表土、淤泥清除后的路基基底进行承载力验算,其地基承载力要求见表3表3地基承载力要求表路堤高度(m)0~22~66~88~1212~16≥16地基承载力要求f 0 (kPa)≥130≥125≥130≥145≥155≥170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30(击)≥18≥17≥18≥20≥21≥23 (5)软土地基勘探过程采用统一的施工记录表格详细记录勘探数据,监理处应审查签字确认  2.软土地基处治方案的确定  软基处理(距地面标高以下)≤4.0m 的按设计要求全部换填处理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换填材料为片石、碎石和砂砾石  3.换填材料及试验  软土地基换填处治的片石,保证其饱水抗压强度:沉积岩类和变质岩类,不低于 25Mpa,岩浆岩类不低于 35Mpa,碎石、砂砾石的含泥量不超过7%二)清淤换填施工要求1.软基处理前各施工单位选择具有代表性路段作为软基处理的试验路段,并出具施工总结报告,作为软基处理的首件工程2.软基处理之前测量清淤区的平面范围和淤泥区表面的纵断面高程;沿路线中心线以间距不大于 10m 设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视淤泥表面的起伏情况至少测 3 个点的高程,测点的坐标和高程数据应标记在清淤平面图上;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三方联测,监理处、工作组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测量数据当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三方各执一份备查,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证明该路段的具有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

清淤前联测3.软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基底排水工作,当换填区有地下水时,施工时须在路基范围之外挖临时集水井,其深度应在地下水位以下 1m;将换填区基底的地下水导流至集水井并用抽水机抽排,以保证换填区的基底处于不积水状况4.软基清除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处、工作组在场的情况下对清除后的地面进行横断面测量,并填写测量记录,监理处、工作组应当场在测量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有关资料三方各执一份备查,同时还必须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的标准进行验算,承载力满足表3的要求,如果验算承载力小于表3的要求,则必须继续清除软土,直至承载力满足表3的要求;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该段路基具有的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 清淤后联测 5.当软基清除后的深度和承载力经监理处验收合格后(即进行双控)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6.软基在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填前碾压,一般情况下,其碾压后的压实度必须大于90%,且无明显轮迹;当无法进行填前碾压时,应采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方案进行处理;换填材料的标高应超出常水位30cm 以上 7.清淤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满足表3所示处理深度处的地基承载力的要求,使用片石进行换填时,片石的块径不宜大于 50cm,石块之间的空隙须用碎石或小片石填实;按规范要求分层填筑和压实。

8.换填完成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处、工作组在场的情况下对经压实过的换填材料表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换填前后的高差值计算回填材料数量,并填写测量记录,监理处、工作组应当场在测量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有关资料三方各执一份备查,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该段路基具有的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回填后联测 9.清淤换填施工前应备足换填材料,选择在无雨天气连续进行,以免雨水浸泡软化地基 10.清淤换填完成后,经监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11.清淤完成后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回填而导致增加的清淤数量由承包人负责  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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