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无为人类与宇宙自然的较量是一场永无休止的战争宇宙孕育了人类,人类是宇 宙的孩子如何看待宇宙和自身的关系,如何认识孕育自己的自然环境,如何与 自己的本源和谐相处,始终是人类在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古至今,思想家们 给出了许许多多的答案,有的认为人类应该战胜自然,有的认为人类应该崇敬自 然这当中,老子的观点是顺应自然他认为物极必反,人类与宇宙相处的最佳 状态是自然无为老子的哲学思想是以“道”建立起来的完整的智慧哲学体系道”是它的 中心概念和最高范畴道本身并没有一个特定的内涵,不是一个可以言说的具体 事物,它只是一个形式名称,指代一种不可言说的神秘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无” 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它是一切有形的事物的起始,它支配着天地万物的 运行这个不可言说的东西存在于人力之外的宇宙自然之中(不是自然界),超 越于人类社会以及人类可以触及并改变的生存环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个 神秘的东西其实就是宇宙中存在的普遍规律,而这一规律究竟是什么,老子没有 说明由于道是万事万物的根本,所以人类应该主动向道靠拢,做事情要遵循道 而要遵循道,就应该通过无为到达一种自然的状态,因为自然是道的存在方式、 表现形式,在自然的状态下人类才能更加接近道。
道是无形的,所以对于有形的 东西的“有为”是无法接近道的,“有为”不是一种自然的状态人类作为天地 万物中的一员,应该向其他生命一样顺应自然,做符合自身角色的事情,应该“无 为”无为”是指做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而不是什么都不做这才是人 类本应具有的状态,这才符合道在这里,老子所说的自然,并非我们今天所讲的自然界,它指的是一种自然 的状态《老子》第二十五章写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全 段强调的重点其实是两端的人和自然的关系,那就是人类应该效法自然自然是 贯穿于人、地、天、道之中的,因而是极根本极普遍的原则这里,“道法自然”, 并非意指在“道”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本体,而是将自然作为一种万事万物理应 存在的状态至于最高点而无为,指的是一种态度为什么要无为?在老子看来,人是宇宙万物中的 一员,因而做事要符合宇宙的规律,这就要求人类顺应自然,安分守己,做该做 的事并且在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是微小的,无法与自然抗争,只能通过无为来 自然而然的达到有为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一是崇尚天道(自然界的法则)的自然无为,如《道 德经》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第十章和五十一章, 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等。
二是提倡人道(人事的 规范)的自然无为,即人类应当效法天道的自然无为,如第六十四章,人的活动 应当“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第五十一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等在人道自然无为的主张中,又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方 面,强调人与天地万物之间和谐一体的关系,认为人应当顺物之则,缘理而动, 不要以人的主观意愿胡乱行动,破坏自然界的和谐与平衡;二是在社会人际关系 方面,尤其是处于社会领导地位的统治者,要效法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 各种制度、规范,使百姓保持纯朴的民风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人们无知无欲的远古自然社会他公开提出要“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 弃利”,这样才能“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他还认为,人治理社 会也应当像自然生养万物那样,采用自然无为的态度和方法,治理者越是无为, 老百姓就越纯朴易治不难看出,这一理想含有一种对于超现实的、甚至是超出 想象力的、人力无法与之抗争的力量的敬畏和惶恐的心理,同时表露出一种自然 崇拜的原始宗教的色彩但是,老子尖锐的指出了社会各种制度规范中压制人性 的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批判意义,它对于改进和建立更为合理的社会制度和规 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般而言,先秦哲学大多谈人生论和政治论,唯有老子的哲学是从宇宙论、 本体论延伸到了人生论、政治论和语言论,从而使得老子哲学不仅去思考人类的 生存和社会问题,而且将这种思考扩展到整个宇宙时空,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而在人类与宇宙关系日趋紧张的今天,老子顺应自然、返璞归真的思想或许也能 给我们带来一些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