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指导手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1月1日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管理制度解读(仅限于已开工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协议银行管理办法》、《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办法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方便各有关单位执行和落实文件内容,特编制本工作指南,以供参考一、 实名制管理制度1.劳动合同管理(1)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自有工人的,直接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2)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的,由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2份,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与农民工各一份。
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承包企业一份核验、留存3)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签订,不得以每月只发放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后发放其余工资的方式签订2.申请“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账号项目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等资料,到审批施工许可证所在地清欠办申请办理项目“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账号3.办理“泉城平安卡”(1)项目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账号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采集、审核、上传农民工实名制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发放“泉城平安卡”卡号,总承包企业根据市住建局清欠办提供的全市统一的制卡标准,自主选定制卡企业为每名农民工办理平安卡2)“泉城平安卡”实行一人一卡,全市通用,由农民工本人管理和使用,平安卡一旦发放任何单位不得收回,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3)“泉城平安卡”信息更新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4.实名制考勤所有项目应在施工现场配备“泉城平安卡”读卡器和视频监控等考勤设备,为农民工考勤使用泉城平安卡”由项目总承包单位在考勤设备上确认激活后,方可使用考勤记录必须上传到平台,作为工资结算依据工资发放信息要与考勤记录进行对比,如不统一平台将自动预警。
设备根据清欠办提供的接口标准自行配备,安装可请专业公司指导5.建立实名制台账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书面管理台账,在管理平台实时上传实名制信息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二、 保证金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监管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签订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银行、缴存单位三方共管协议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经清欠办审核后,持《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通知书》向监管银行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3.施工单位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时,还应向清欠办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承诺书》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取得申办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个月内,按照《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18〕62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办法的实施意见》(济建发〔2018〕28号)规定,分别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将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全部划转到专用账户,并向清欠办提交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存凭证。
5.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确需动用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管银行凭清欠办批准意见支付保证金一经使用,缴存单位须于60日内按规定数额补齐三、 工资专用账户的制度1.项目开工前总承包企业自主选定一家服务优质、交通便利的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2.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签订工资专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设立工资专用账户3.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每月5日前将人工费拨入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拨付金额=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合同工期(月)4.总承包企业应当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并于每月15日前由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代发至农民工银行卡工资表应当经劳资专管员及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加盖承包企业公章,并在工程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5.建设单位拨付的人工费不足以支付上月工资时,应在工资发放前补足,补足部分可在后期工程款拨付中抵扣6.银行监管总承包企业工资专户只能用于指定项目划拨人工费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多个项目共用一个工资专户或挪作他用7.银行通过“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上传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证明、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签订的专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推送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
四、总承包企业按月代发工资1.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或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项目,劳务企业或专业分包单位应根据济建发[2018]28号文件要求,与总承包企业签订《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劳务企业、专业分包单位将每月人工费清单及工人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及班组长签字后提报总承包企业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第一次发放工资前,在监管银行为本项目施工的实名制花名册中所有工人办理个人工资卡,并确保工资卡交由农民工本人保管和使用3.监管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的工资支付表,按月将工资专户资金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中4.监管银行负责将工资专户中建设单位划拨人工费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在资金发生流转当日录入“综合服务平台”当建设单位未拨付当月人工费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综合服务平台”将发出预警5.对用工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临时用工,可以现金形式代发,承包企业要做好资料保存、备查6.项目完工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可凭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据的项目已完工和无拖欠工资证明,到监管银行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五、设置公共信息栏1.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告示牌具体内容如下: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等信息。
2.设置公示牌,公示每月农民工工资表等六、其他事项1.各县区住建局使用独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账号监管所辖建筑工程项目,方法和程序参照市本指导手册2.监理单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按时审核人工费清单,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3.已开工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设立工资专户,并按照上述要求,由建设单位按月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全面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组织落实,把此项工作做好工程项目迎检明白纸一、迎检材料1.实名制管理需提供资料:花名册、考勤记录表、工资表、泉城卡台账要求:(1) 项目部要有完整的工人花名册、考勤记录表、工资表,并且各项内容的签字均须工人亲笔签名并按指印2) 按照规定配备劳资专管员3) 在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中录入工人信息,并给工人申请泉城平安卡项目长期用工必须办理泉城平安卡,办卡农民工人数应占总用工人数的多数2.劳动合同需提供资料: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台账要求:(1)用工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写明每月的实际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亲笔签名并按指印,签订单位盖章、署名日期合同必须双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一份3)如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由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2份,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与农民工各一份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承包企业一份核验、留存4)同时建立单位统一编号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农民工进退场时间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提供资料: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银行开户证明要求:(1)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主选定一家银行作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银行,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监管银行共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设立工资专户2) 项目提供三方资金托管协议和银行的开户证明备查3) 由银行负责将资金托管协议扫描件开户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济南市农名工综合服务平台4.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需提供资料: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协议书、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要求:(1) 由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协议书》(见济建发〔2018〕28 号文附件二),原件项目部留存备查(总承包企业使用自有工人的,总承包企业直接发工资)同时将代发协议书扫描件发给银行,由银行上传至平台。
2) 发放工资之前将电子版工资单提交给银行,由银行上传至平台(工资单模板应在指定链接中下载)3) 工资银行流水应为带有每位农民工姓名、工资数额的银行流水明细,并与考勤记录、工资表相一致5.一书需提供资料: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要求:总承包企业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签订,须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项目应留存备查6.工资保证金需提供资料: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通知书、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存凭证要求:(1) 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根据清欠办出具的《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通知书》缴纳保证金2) 项目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入账证明或收款证明(复印件),备查7.一卡需提供资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卡台账要求:除用工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临时用工,应全部办理工资专用银行卡8.公共信息栏需提供资料:告示牌、公示牌要求:(1)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告示牌应包含一下内容:①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及项目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②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③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等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清欠机构为 61378850、61378860,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 89731852、89731853)(2) 公示牌:每月农名工工资支付表二、具体要求1.要规范备件资料,对提供的资料要分门别类、整齐划一统一使用档案盒对不同的内容分类装存,统一封皮和目录内容2.备检资料应提供2019年以来的原始资料,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有相关截图或复印件3.在迎检期间,要保持良好形象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总包企业、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要到现场,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检察人员提问、按要求去提供相关资料附件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