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建立适合职业院校特点的学生成绩评 价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保证学生成绩考 核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其他职业院校经验和我院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学生成绩考核的方式第一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包括理论 课、实训课及一体化课程)的考核第二条 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 考查两类考试和考查的科目依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第三条学生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和等级制两种成绩 评价方式等级制分为四级制和二级制两种四级制中,85分以 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 不及格;二级制中,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课采用百分制或四级制评价方式,具体方式由教学 单位决定考查课和补考采用二级制第四条 理论课、实训课(含一体化课程)实行不同的 考核办法一)理论课考核采用平时成绩占60%、集中考试或考 查成绩占40%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平时成绩中原则上课堂表现占20%、课程作业占30%、 课堂笔记占10%集中考试或考查采用单元测试或月考的方式,原则上每 月测试一次,每次考试或考查范围为当月所学内容,集中考 试或考查成绩为单元测试或月考成绩的汇总,原则上每次占 10%。
二)实训课(含一体化课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占 40%、考试成绩占60%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平时成绩中原则上课堂表现占20%、到课率占20%考试采用模块结束后考核的方式,考试成绩为每个模块 考核(含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的汇总,具体的模块占比情 况视模块内容而定第五条考核由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组织实施,教务处 组织督导员进行督导和巡视第二章考核成绩的评定及管理第六条 学生的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考试、考查 阅卷分为集中评阅和分散评阅两种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 评阅由教学单位决定教师在成绩评定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 的评分标准和给分尺度第七条 学生考核成绩由各教学单位进行登记汇总,记 入本人学籍档案,每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备案第三章违纪处理第八条 考核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 生如对评分有异议,可通过员或班主任向所在教学单位 负责人反映情况,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做出处理;学生不得以 任何方式直接找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争分如发现学生找教 师争分或教师私自更改学生考核成绩的现象,学院给予通报 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第四章补考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必须参加课程的正常 补考:(一)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经考核学期成绩不及格的。
二) 旷考、舞弊、违规的学生,确有悔改表现,由本 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的第十条下列情况,学生在毕业前可参加一次补考:(一) 确有正当理由,没能及时参加考试或补考的二) 缓考成绩不及格或补考缓考的三) 有正常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但累计未达到退学规 定的第十一条补考时间、方式正常补考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毕业前补考安 排在最后一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理论课补考采用试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日程由教务处统 一安排,各教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技能课补考日程、方式 及内容由实训中心统一安排,一体化教学课程补考日程、方 式及内容由课程所在单位统一安排,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二条 补考须按正常考核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降 低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第十三条 补考成绩及格者,其成绩记录为“补及”; 补考不及格者,其成绩记录为“不及(补广第十四条补考成绩应于补考结束后一周内送交教学 单位教学办公室第五章缓考第十五条 成绩考核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因病或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时,需办理缓考手续因病请假必须持有学院医务室负责人签字的病历证明 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在考核前到所在教学单位 教学办公室办理请假和缓考手续,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批 准后,可以缓考。
因特殊情况请事假,必须到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办 理请假和缓考手续,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缓 考第十六条 缓考时间一般与正常补考时间一致缓考课 程少一次补考机会第十七条缓考成绩记录为实际考核成绩第六章旷考第十八条 考生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未获准,擅自不 参加规定时间的考试(或补考),或者考试时迟到30分钟以 上者,当次考核按旷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计,注明“旷考” 字样第十九条 旷考后经批准可以参加补考的,其成绩按照 补考对待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 各教学单位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 据专业或课程特点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升学班 学生成绩考核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起施行,由教务处 负责解释附:1.学生成绩记录单参考用表(理论课)2.学生成绩记录单参考用表(实训课、一体化课程)学生成绩记录单参考用表(理论课)教学单位:专业:班级:课程:学年: 学期: 一任课教师:序学生姓名平时成绩(60%)课堂表现(20%)课程作业(30%)课堂笔记(10%)集中考试或考查成绩(40%)学 期汇总成绩年月 日年月 日年月 日年月 日学生成绩记录单参考用表(实训课、一体化课程)教学单位:专业:班级:课程:学年:一 学期:一 一任课教师:_ 一序学生姓名平时成绩(40%)考试成绩(60%)学 期汇总成绩课堂表现(20%)到课率(20%)模块 模块 模块—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