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文理〔2007〕 66号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奖励与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内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激励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多出科研成果,出高质量的成果,使我院科研上水平、上档次,学院对原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科研成果奖励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学院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六月二十日-2-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奖励与资助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全院师生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提升学院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地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奖励包括科研项目奖、获奖成果奖、应用成果奖、作品参展与竞赛奖、学生科研成果奖、 “科研先进集体” 与“ 科研十佳 ”奖本办法所指科研资助包括著作出版资助和论文、创作作品资助等第三条 我院师生(含离退休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申报有关奖项或获得资助第四条 本办法颁发给教职工的奖金发放现金,论著出版(发表)资助经费凭有效票据报销,均从学院科研专项经费中开支;学生的科研成果奖金从学生活动经费中支付。
第五条 所有申报的奖项或资助的论著须是事先在科研处及有关部门登记核查过的成果第二章 科研项目奖第六条 凡获省(市)级以上立项的纵向项目,学院除给予-3-配套经费外,在结项后,凭结项材料和证书另给予奖励,标准为: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和各种国家级重点基金项目,奖励10000元/项;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奖励5000元/项;主持省级重点项目,奖励3000元/项,省级一般项目,奖励2000元/项;主持市厅级重点项目,奖励1000元/项,一般项目、青年基金、科研基金项目,奖励500元/项第三章 获奖成果奖第七条 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五个一工程 ”奖获奖成果,按国家 奖励标准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第八条 获省级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五个一工程奖” 的成果,特等奖奖励20000元,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6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第九条 获市厅级政府社会科学成果奖、 “五个一工程奖” 、 市厅级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奖励1000元,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
第十条 凡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颁发的奖励,不属于本奖励范围第四章 应用成果奖-4-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项;其他类型专利,奖励1500元/项第十二条 开发成功的应用研究技术成果,按本院获得经济效益或利润的10%—50%奖励科研单位或个人;有经济效益前景,但尚未产生经济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通过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第五章 作品参展与竞赛奖第十三条 美术作品参加国家级届次展,3000元/件次,国家级分项展1500元/件次;省级文化厅、教育厅、美协美展600元/件次(同一次展出,有多件作品入选则按1件奖励)摄影作品按上述标准的50% 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创作作品的特别奖励,由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报院长办公会决定第十五条 音乐专业教师获得专业表演比赛(指有相应级别的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件的正规比赛)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500元;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以上各奖项团体奖按200%计奖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教师获得全国单项运动比赛前3名或省级综 合性运动会比赛前3名,其奖励 标准如下:全国比赛冠军奖 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500 元;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 元,三等 奖300元;以上各奖项团体奖按200%计奖。
5-第六章 学生科研成果奖第十七条 学院鼓励学生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对在籍学生以本院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依据本办法按给予教师奖励额度的50%奖励第十八条 凡指导学院学生参加挑战杯、省级以上田径运动会、美术作品创作竞赛、DV作品参赛 、省级以上大学生文艺调演等,指导教师按国家级奖400元/次、省级奖200元/次予以奖励第七章 “科研先进集体”与“科研十佳”奖第十九条 每年度评出“ 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名第一名,奖励 800 元;第二名,奖励 500 元;第三名,奖励 300元第二十条 每年度评出“ 四川文理学院十佳科研工作者”,其中文科五名、理科四名、艺体一名,对文、理科的第一名,各奖500 元;其余的发给奖金各 300 元,并发给获奖证书三年内,若两次评为“十佳科研工作者” 的科研人员,可优先进入下届学术梯队,并享受学院的有关优惠待遇第八章 著作出版资助第二十一条 凡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20万字以内,资助4000元/部;20万字以上,5000元/部;多卷本(三卷以上,独立成册),共资助6000元第二十二条 凡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古籍整-6-理,10万字以上20万字以内,3000元/部;20万字以上,4000元/部。
第二十三条 凡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译著类(限国外版权允许学术著作)或个人学术论文集,10万字以上20万字以内,3000元/部; 20万字以上,4000元/部第二十四条 凡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科普著作,10万字以内,1000元/部;10万字以上,2000元/部第二十五条 上述著作若为合作成果,我院作者为主编或第一作者,按上述标准的60%资助,其余情况不予资助;凡已按《四川文理学院学术梯队选拔管理试行办法》(川文理[2007]47号)相关规定资助出版的专著,不再重复资助第九章 论文资助第二十六条 凡在英国《Nature 》和美国《Science》杂志上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资助10万元/篇第二十七条 发表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的学术论文,分A级、B级、C 级、D级、E 级、F 级六类资助A级资助8000元/篇;B级资助5000元/篇;C级资 助3000元/ 篇;D级资助1500元/篇;E 级资助500元/篇;F 级资助300元/ 篇(以科研处公布的刊物A、B、C、D、E、F级标准为依据,见附件)第二十八条 发表在各类公开出版的专科学报、各级学术期刊的增刊(专刊、特刊或专集)、省部级学术论文集上的学术论文,不予资助;若被转载或获奖,则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同等资助。
若-7-同一篇论文被多项(次)收录,以最高等级为准 ,不重复资助个人凭具有资质的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和检索信息题录登记申报第二十九条 论文资助仅限于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同一学术刊物上每年发表学术论文超过二篇者以二篇计;并且人文社科类论文必须在3000字以上,理工科类不少于一个版面若少于3000字或低于一个版面,则参照创作作品条款资助第三十条 凡论文被国内省级以上专业文摘索引(即收目),增加资助经费50元第十章 创作作品资助第三十一条 公开出版的长篇小说,资助2000元/部;在《人民文学》、 《收获》、 《十月》、 《当代》公开发表的中篇小说,1000元/篇,短篇500元/篇;在其它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中篇小说500元/篇在《人民文学 》、《收获》、 《十月》、 《当代》及《诗刊》、 《散文》上公开发表的诗歌、散文,资助300元/篇第三十二条 音乐、美术、书法等创作作品,按国家级专业刊物1000元/件、非专业 刊物500元/ 件;省 级专业刊物200元/ 件、非专业刊物100元/件 给予资助;发表在专科学报、各级学术期刊的增刊(专刊、特刊或专集)、省部级学术论文集上的创作作品,不予资助。
若作者在同期刊物上发表多件作品,则按一件资助8-第三十三条 公开出版个人创作作品集,资助600元/部第十一章 评奖程序第三十四条 每年12月31日至次年1月20日到科研处进行登记成果登记时填写《四川文理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并附上专著、论文原件、收录依据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统计表在规定时间内交科研处,由科研处进行归类、初审,报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三十五条 学院每年举行一次科研成果奖励大会,对经科研处登记、审核、建挡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集中奖励,并编印每年度《四川文理学院科研成果汇编》第十二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科研成果获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三十七条 按本办法奖励或资助的成果应以四川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本院师生为第一完成者的成果;若第一作者为外单位人员,而第二作者为我院工作人员,则第二作者按相应级别的40% 予以奖励或资助;第三作者及其以后作者成果不予奖励或资助第三十八条 获奖作者在颁奖时已调离本院,所获成果不再奖励9-第三十九条 凡一项科研业绩获多种奖励或资助,均只能就高领取一次,不得重复。
第四十条 科研奖励或资助,涉及到多位作者(其中第一作者占60%,其余作者共占40%),由署名最前者领奖分配第四十一条 互联网上刊布作品、论著不属本奖励或资助范围第四十二条 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电子出版物,一次性奖励100元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条文同时废止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科研处动议,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经院长办公会决定附件:1.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2.院科研奖励与资助标准一览表-10-主题词:科研工作 奖励 资助 通知四川文理学院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印发附件 1:四川文理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A 级自然科学类(2 种) 中国科学 A-6 科学通报社会科学类( 2 种) 中国社会科学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B 级社会科学类( 24 种) 管理科学学报 哲学研究 管理世界 中国语文 世界宗教研究 文学评论 外语教学与研究 文艺研究 外国文学评论 美术研究 中国音乐学 经济研究 历史研究 政治学研究 金融研究 社会学研究 法学研究 新闻与传播研究 民族研究 教育研究 中国图书馆学报 心理学报 体育科学 求是注:1、如论文被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及人文学引文索引)检索视同 B级期刊论文。
2、如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论》 (香港)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视同 B 级期刊论文11-自然科学类( 24 种) 数学学报 数学年刊石油学报 半导体学报化学学报 化工学报地理研究 地理学报 物理学报 软件学报植物保护学报 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学报 中华护理杂志 中华医学杂志 药学学报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 自动化学报 中国中药杂志 计算机学报 电子学报 无机材料学报 建筑结构学报 城市规划 环境科学学报 注:如论文被 SCI(科学引文索引) (光盘版)检索视同 B 级期刊论文C 级社会科学类( 90 种) 科研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 科学学研究 中国软科学 中国行政管理 管理评论 系统工程学报 哲学动态 自然辩证法研究 孔子研究 道德与文明 宗教学研究 世界民族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文学遗产 中国比较文学 文艺理论研究 语言研究 外国文学研究 外国语 中国翻译 方言 现代外语 当代语言学 音乐研究 戏剧 新美术 近代史研究 史学史研究 世界历史 中国史研究 史学理论研究 文物 西亚非洲 旅游学刊 世界经济 中国农村经济 统计研究 中国人口科学 经济学动态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经济史研究 经济管理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国际金融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