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市场监管的思考 对建筑市场监管的思考 【摘要】作为一名建设施工技术负责人,结合日常的感知认识、分析思考,我现就如何做好区域建筑市场管理谈谈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建筑市场;监管;思考 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以及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1.建筑市场弊端的表现 1.1.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 1.1.1.建设单位有的建设单位不遵守立项、土地、规划等建设程序,躲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过程,通过“政绩、献礼工程〞,迫使企业不按科学工期和程序、违反强制性标准设计或施工,留下质量平安隐患,甚至造成质量平安事故;凭借其发包方的有利地位,强迫企业垫资经营,签订“阴阳合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拖延结算 1.1.2.勘察设计单位有的勘察设计单位通过挂靠违规在各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或越级勘察设计;有的勘察设计单位片面满足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深度不够。
1.1.3.施工单位突出表现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局部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市场占有率和规模效益,在承接工程后采取转包,或者让其他企业、“包工头〞挂靠、出借资质等方式来获取利益有的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层层分包、以包代管,导致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的各项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质量平安隐患及事故发生 1.1.4.监理单位突出表现为注册人员数量缺乏、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监理不到位有些监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有的总监理工程师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组织、协调和管理经验;有些监理单位和个人不能坚持原那么,未能发挥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给工程质量平安留下了隐患 1.1.5.中介机构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与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合谋围标、串标;有的造价咨询单位授意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成心压低或抬高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审定值、出具虚假造价成果文件;有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有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低价竞争,出具虚假审图报告,有的审查机构只收取少量费用后根本不审查,直接盖章 1.1.6.从业人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注册人员缺乏诚信,出租出借执业资格,出卖图章,人证别离不履行岗位职责。
另一方面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的注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意识、质量平安意识、技术业务能力、现场组织管理能力不强,有的劳务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缺乏根本的技能和平安生产知识 1.2.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1.2.1.市场监管不到位首先是法规制度建设相比照拟多,但执法监督检查相比照拟少,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其次是市场准入管理比拟多,市场清出管理相比照拟少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平安事故的行为没有建立起畅通、有效、统一的收集、整理、发布、惩办和市场清出机制第三是企业资质、个人资格审批比拟多,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相比照拟少,没有做到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动态监管并重,对审批后的违法违规情况、质量平安情况动态监管不到位 1.2.2.监管机构自身建设缺乏面对开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监管力量、监管方式和监管水平还存在缺乏基层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缺乏,经费无保障;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全面、责任心不强、职业素养低下;监管手段落后,技术装备配备缺乏、信息化程度低;监管方式粗放,主要以行政命令,动态监管工作不够 1.2.3.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市场开展要求,如对目前危害建筑市场秩序较为突出的肢解发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定性不够准确,缺乏具体的界定标准;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处分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2.整改可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建筑市场管理必需要引导和奖惩并行社会开展提出的要求以及现有政策的规定,加强标准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部门管理的角度,仅仅局限于从业人员自觉自发的遵守既有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执行等以上诸多方面的是远远不够的,解决这个矛盾问题应采取引导和奖惩并行的方式进行3.1.资质管理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工作原那么,实施资质管理根据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性文件的管理授权,在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对在市场经营活动和资质审批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特别是要加大打击挂靠借用、非法违法转分包行为同时做到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动态监管并重 2.2.市场准入方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依法加强法定根本建设程序的监管,标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推开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对各方主体行为进入市场的“入场券 〞管理我认为通过联网监督平台完善,准入实施一定的限制性条件,确能对诸多建筑市场不良影响主体人行为产生强行矫正作用,能到达较良好的效果。
2.3.招投标鼓励制度方面在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下,采取招标投标来获取工程承发包已成为必然趋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良好气氛,不断标准招标投标活动,意义重大在其中引入加分扣分的奖惩鼓励制度,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良性开展,当下各地各部门都已经在实施,我认为在此根底上应加大奖惩鼓励力度,如公平公允条件的评标加扣分条件,促使其成为调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自律,特别是施工企业遵纪守法提高效劳质量、承诺的有力杠杠 2.4.两场联动制度化方面重点加强对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不履行合同等方面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规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营造诚信经营、忠实履约的市场环境加强审查承包人与实施者之间的一些管理脱节问题,实施两场联动把招投标监管、中标后的合同履约监管、施工现场的质量平安监管等有效整合为一个整体管理资源 2.5.制度化常态化方面要提高建筑市场管理水平,标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必须要建章立制,完善配套政策,到达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只有实施了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才能把建筑市场监管融于日常性监管工作中,才能防止或减少见子打子、疲于应付和打突击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的弊端。
3.结束语 .建筑市场管理涉及部门多,从业人员、监管人员多,涉及事项广泛,牵涉面广,如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提高推动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水平,我就自己的思考作了以上综述,存在谬误的地方请给予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建筑法?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3】?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