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 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 具体包括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 人)基本情况; 3.委托事项; 4.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 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6.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 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7.法律法理分析; 8.结论; 9.声明和提 示条款 (三)尾部 1.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 2.附件 二、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首部,即标题,实 践中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法律意见书”;一是具 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关于XX银行贷前审查 的法律意见书”此外还可以有法律意见书的编号 (二) 正文1.第1项和第2项主要是指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体, 即列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事项委托人是指委托出具法 律意见书的当事人;受托人是指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包括 律师和公证员应将两者的身份事项列举清楚,根据一般法 律文书对于身份事项的要求,至少应包括,如果委托人是自 然人的话,依次应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以及身份 证件号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住所、证照号码。
受托人应写明律师 / 公证员姓名、执业机构、执业证件号码 2.第3项即委托 事项:应当写明就何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3.第4项和 第5项分别为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 料:各类资料和相关事实应如实写明,如果有附件的应当另 行注明 4.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具体 到条款,只需要说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和颁发机 关及施行日期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第 5项内容有时在法 律意见书中是空缺的,这是因为律师和公证员在出具某些法 律意见书时没有义务去调查和获取其他资料一般只有在律 师和公证员有义务去调查和获取其他资料时,这部分内容才 可能出现在法律意见书中,而这种义务有可能来自委托方的 要求,也有可能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5.法律分析部分: 法律分析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应当对于事实和法律规定作 详细的分析,引用法律法规甚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完整具体 如有必要还应进行法理上的阐述 6.结论:结论部分是实 现法律意见书目的的载体,因而对于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 人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作出决策的 最为直接的依据在措辞上应该严谨慎密、客观直接 7. 声明和提示条款:声明条款涉及到法律意见书的责任问题, 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性,声明条款的内容包 括责任限定条款,即出具人对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予以限 制和排除的条款;提示条款是出具人提示委托人和其他利害 关系人应特别注意的条款,也关系到委托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8.署名盖章和签发日期:在法律意见书的右下角法律意见书 的出具人应署名盖章,也就是说,律师或公证员应在该位置 手写署上姓名,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应加 盖公章,盖章位置应能压住律师或公证员署名及签发日期。
至于签发日期则是指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时间,应采用汉字而 不是阿拉伯数字表示日期 9.附件:对法律意见书的结论 可能产生影响的文件应附于法律意见书之后,附件较多的, 应另行编制附件目录 附: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 意见书(范文)致:公司 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 称本所 )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 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 )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本所律 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文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 《资产评估报告》;(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6)《公司股 权并购合同(草案)》;(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 (1)关于法律 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 的声明;(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 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 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 见如下: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1.关于转让 股权的目标公司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3.关于股 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 存续发表意见,略)二、关于公司的股权经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 日期为 年 月 日,核定的股权为 万元本所律师认为:(就 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 权或批准经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于 年 月 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 的方案》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 表意见,略) 四、《公司股权并购方案》的合法性 本 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 内容主要包括:(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3)转让标的公司涉 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员工工资及 补偿金的处理方案。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 (就方案 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五、《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 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 况;(2)公司股权并购结构情况;(3)其他事项 经查,本所 律师认为: (就合同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六、律师认为 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论(综合发表意见,略) 本法律意见书正 本一式XX份,副本XX份 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XX律师 年 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