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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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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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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目标 4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1节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5第2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5第3节 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7第4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9第5节 市域生态保护规划 11第6节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3第7节 市域空间管制 18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21第1节 产业发展目标与策略 21第2节 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21第3节 产业分期转型发展规划 23第五章 城市空间结构 24第1节 市域空间结构 24第2节 市域分区空间结构发展指引 24第3节 城市规划区空间结构 26第4节 城市规划区四线划定 26第六章 中心城区规模及用地布局 28第1节 城市规模 28第2节 城市发展方向 28第3节 居住用地规划 28第4节 工业及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29第5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29第6节 旧城改造更新规划 32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34第八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7第九章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9第十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41第1节 给水工程规划 41第2节 排水工程规划 42第3节 电力工程规划 45第4节 通信工程规划 46第5节 燃气工程规划 47第6节 供热工程规划 48第7节 环卫工程规划 49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51第1节 防洪工程规划 51第2节 消防工程规划 51第3节 人防工程规划 52第4节 防震减灾规划 53第十二章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55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 57第1节 环境保护目标 57第2节 环境功能区划 58第3节 环境支撑体系建设 58第4节 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体系建设 60第5节 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 61第十四章 发展时序规划 63第1节 近期建设规划 63第2节 远景发展设想 65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67附 则 69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文 本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适应鹤壁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鹤壁市人民政府对《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

编制《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第2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3. 《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4. 《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编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文【2007】109号);6. 《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7. 《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8. 《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9. 国家、省、市有关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围绕“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突出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筑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突出全域规划,在全市域范围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第4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近期 2007年——2012年远期 2013年——2020年远景 2021年以后第5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本次总体规划划定的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山城区、鹤山区、淇滨区全部行政辖区以及与城市发展关系密切的淇县所辖的高村镇、庙口乡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面积约为860平方公里。

本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6条 规划地域层次1. 市域:包括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淇县、浚县行政辖区,面积2182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 城市规划区: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淇县所辖高村镇、庙口乡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860平方公里3. 中心城区:包括新城区及老城区其中新城区指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淇河、高村南部行政边界、鹤壁市北部行政边界、钜桥、东杨组团东侧边界所围合的区域,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142.7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指大白线、新老城区快速通道、鹿楼组团南侧边界、鹤壁集组团北侧边界所围合的区域,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59.8平方公里空间增长边界范围总面积202.5平方公里此范围内编制中心城区总体规划4. 主城区:范围与新城区相同第7条 市域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城市规划区 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由鹤壁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第8条 本规划文本中加粗加下划线条文为指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目标第9条 城市性质豫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新型产业基地,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宜居城市第10条 城市职能以煤电化材为支撑的新型资源型产业生产加工基地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新型卫生品系产业基地以农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食品产业生产加工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基地河南省特色旅游基地第11条 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资源城市转型示范性城市为导向,建设豫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地区中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性城市、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宜居城市以加快城镇化为核心,以全域规划、统筹发展为前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1节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第12条 市域人口规模2012年市域人口规模达到160万人2020年市域人口规模达到176-186万人第13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2012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6%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第14条 城镇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全市域的人口和土地资源,加快提升市域城镇化水平以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人口集聚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有序、职能明确的现代化城镇体系1. 优先完善主城区功能,突破行政限制,壮大主城区规模2. 科学引导县城发展,按照全域规划的总体思路,统筹县城发展定位、方向和规模,浚县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特点,加快发展壮大县城规模,淇县加快与新城区的一体化发展3. 择优培育中心镇,集中力量发展3个中心镇4. 丰富城镇发展内涵,提高市域城镇整体竞争力5.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2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15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以新城区为中心,以老城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为次中心,依托快速路和区域主干公路,构建 “一轴、三区、四级”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条城市主轴即城市发展南北向主轴,是鹤壁主城区的所在地该主轴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南北大动脉京广线平行三区”即西部生态旅游区、中部城镇产业区与东部农业综合发展区3个特色区域西部生态旅游区依托太行山脉,未来将发展成为以自然山体为背景的特色发展区域;中部城镇产业区是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区和城市集中发展区,也是城市发展备用区;东部农业综合发展区主要是,淇县东部和浚县范围,是鹤壁以及全省、全国重要的农业区,未来将继续依托农业发展。

四级”指四级城镇中心,包括处于一级地位的新城区、处于二级地位的老城区、淇县和浚县县城、处于三级地位的三个中心镇(善堂镇、屯子镇、 小河镇)、处于四级地位的其他一般镇第16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到2020年,全市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四个层次规模等级结构详见附表1第一级:市域中心城市1个,即新城区(70万人)第二级:市域副中心城市3个,包括老城区(25万人)、淇县县城(15万人)和浚县县城(15万人)第三级:中心镇3个,包括屯子镇、善堂镇和小河镇(1-2万人)第四级:一般建制镇4个(0.5-1万人)第17条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分为综合型、工业型、农贸型、旅游型四个类别详见附表2第18条 重点城区发展指引新城区1. 发展定位:豫北地区服务中心,市域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2. 空间拓展:南拓为主、北拓为辅、适度向东、控制向西3. 产业选择: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医疗、教育等生活型服务业老城区1. 发展定位:重工业基地2. 空间拓展:适度向西发展,限制向东发展3. 产业选择:以“煤电化材”等二、三类工业为主,配套发展煤炭物流产业。

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淇县县城1. 发展定位: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中心城市,工业强县2. 空间拓展:加快向北发展,适度向西发展3. 产业选择:食品加工、纺织、精密机械制造等轻工产业光伏产业、金属镁深加工等新材料产业浚县县城1. 发展定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中心城市2. 空间拓展:向北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3. 产业选择: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医药、精细化工和生物产业,重点扶持旅游业第3节 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第19条 城乡一体化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城乡一体化道路第20条 城乡一体化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根本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为切入点,以改革体制机制为动力,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六个一体化”,推动人口向社区化集中,工业向园区化集中,耕地向规模化集中等“三个集中”第21条 城乡一体化的策略1. 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科学确定城市建成区、镇区和村庄的人均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三类控制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三类为120—14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述标准适当进行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人2. 优化城乡互动的产业形态统筹市域产业空间布局,充分考虑乡镇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全市域规划5个产业聚集区,其中朝歌工业园区、黎阳工业园区、高村产业园区以食品工业、生物产业为重点培育主导产业之一,积极引导乡镇特色企业入园3. 构建城乡融合的发展空间统筹城乡空间体系: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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