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园居住小区环境保护规范 垃圾投放1点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居住小区中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的环境保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JJ179-201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27-201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标154-2011《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居住小区residentialcommunity被城市道路、自然分界线、人工分界线所围合,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封闭、独立的住宅群体或住宅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disposalpointformunicipalsolidwasteseparation在生活垃圾产生源设置的,配有分类收集容器、便于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地点和场所4规划选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纳入物业管理范畴,其建筑物属于物业管理用房的组成部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可结合场地状况在用地红线内设置,无须考虑建筑退线。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将垃圾分类投放点相关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垃圾分类投放点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既有居住小区的垃圾投放点设置选址可以参照新建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应符合《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要求,综合考虑便民、不扰民、环境保护、感观美观等因素科学选址,有条件的可以预留发展用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应综合考虑人流、物流畅通,投放方便,接驳清运路线合理,减少清运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宜设置在小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不宜设置在小区中庭、 读书角、 幼儿园等老人儿童活动的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并与上述区域保持 10m 以上的间距; 除在楼宇架空层等公共区域外, 规模较大的垃圾投放点宜距离居民居住地水平距离 15 米以上,规模较小的投放点宜距离居民居住地水平距离 10 米以上2既有居住小区因历史原因确有困难、无法保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间距的,应采取建设实体墙、绿化等方式进行有效间隔,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的嗅觉、视觉刺激和环境破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因存在邻避效应等较大争议无法解决的,由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协调解决,社区居委会无法解决的,提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
5投放点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小区可设置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投放点,建筑垃圾应由居民负责打包装袋后再投放,以防止清运过程扬尘污染环境若小区未设置该类投放点,则由居民自行或物业统一联系清运人员和车辆,及时完成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宜具备供水、供电及污水排放等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应满足防风、防雨的要求,并做好地面防渗透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外观与功能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宜用绿色植物围蔽,宜选择美观、耐用、易清洁的可循环利用环保材料制作投放点可使用装配式垃圾收集设施、密闭式垃圾房、可升降地埋式等设计,以减弱邻避效应垃圾收集容器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臭气、扬尘和渗漏液污染环境6配套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套设置的宣传牌、公示牌、宣传语音、动画宣教片、LED宣传标语等,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控制音量和照亮时长,以减少噪声和光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宜配置污水导流沟、收集池等污水排水设施,若无法设置污水管网,应配置适当设施,防止投放点冲洗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应配套除臭和防蝇设备,防止异味扩散以及蚊蝇作为媒介传播疾病,垃圾桶及投放点周围应无明显恶臭、无蚊蝇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