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一一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端正学生学 习风气,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 习习惯 ,加强学生 课堂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一一本办法由各基 层学院负责实 施,任课教师、教学秘书、班主任(或员 )及各班级学习委员、班长、团 支部书记具体执行一一一本办法适用 对象为天津师范大学全体在校生第二章 考勤管理主要内容一一一考勤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旷课、迟到、早退、请 假等四种情况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 划应修读的课程(申请免修的 课程除外)均实行课堂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 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 过请假期限者,均以旷课论处一一一病假、公假、事假1. 学生因病不能上 课者,应事先填写 请假申 请单(附件1),并附有关 证明病假须 有校医院或所就 诊医院的 诊断证明,其它医院的 诊断证明一律无效,申 请单经 任课教师批准后交学习委员登记并保存2. 学生 请公假,应事先填写 请假申请单,公假须持有关 单位证明,申请单经 任课教师批准后交学 习委员登记并保存,1各单位应严 格公假 审批手续,避免公假过多占用学生学 习时间3. 学生因事不能上 课者,应事先填写 请假申 请单,事假须陈述原因及出示 证明,申请单经 任课教师批准后交学 习委员登记并保存。
第三章 考勤管理 职责分工一一一课堂考勤的第一 责任人为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每次上课前应督促学 习委员完成课堂考勤 记录,将考勤结果定期反馈给员 (或班主任)和教学秘书,同时加强对缺勤学生的关心和教育工作一一一员 或班主任主要 负责定期根据考勤和教 师反馈情况做好缺勤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一一一教学办教学秘 书主要负责将各班学 习委员上报的考勤结果进行汇总统计 ,然后将结果反 馈给任课教师和员(或班主任),同时督促任 课教师加强课堂考勤管理一一一班级学习委员负责 考勤记录表(附件 2)填写及上报,班长、团 支部 书记应协 助学习委员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相互监督,避免包庇 现象发生第四章 课堂考勤的 统计与管理一一一凡无故不上 课者,视为旷课 ,迟到、早退 (十五分 钟以内 )三次计旷课 一学 时,(五十分钟以后)一次计旷课 一学 时处理一一一一 学习委员应 如实登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请 假情2况,一并记入当日 课堂考勤 记录表,将考勤结果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经任课教师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一一一一 学习委员每周周一将上一周的考勤周 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学秘 书,教学秘书将考勤 结果汇总统计 成周缺勤学生公示表 (附件 4)后,经学院教学副院 长和副书记 共同签字同意后公示,学院定期 对课堂出勤情况 进行全院通 报,教务处、学生处 定期对学院课堂考勤管理 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
一一一一 学生 请假应办 理请假手续,经请 假各审批方分 别批准后方可生效学生以学时为单 位向需要 请假课程的任 课教师分别递 交请假申请单请 假不超 过 10 学时的由需要请假课程的任 课教师批准;超过 10 学时者由需要 请假课程的任 课教师与班主任(或员 )共同审批;超过 20 学时者由需要 请假课程的任 课教师与教学副院 长(或副书记)共同审批;超过 30 学时者由需要 请假课程的任 课教师与学院领导班子共同 审批经 批准后的 请假申请单 由任课教师交学习委员登记并保存,并按本 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的内容一并上 报一一一一 学生必 须事先 请假,否则事后不予以 补办请 假手续特殊情况 时必须先征得 员 同意,事后再 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一一一 学生凡因假不能出勤的, 应在告知 员 (或班主3任)的同时,亲自或委托学 习委员告知任 课教师后,按本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执行第五章 课堂考勤结果的使用一一一一 无故 旷课的学生将受到相 应的纪律处分具体按照《天津师 范大学学生 违规违纪处 分暂行规定》执行一一一一 任课教师应 加强对课 堂纪律的管理,对不按 规定上课的学生及 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 规定对缺课学生的平时成绩做出判定。
一一一一 无论任何理由,学生某 门课程缺 课学时达该门课 程学期总学时 1/3 者,不得参加 该门课 程的考 试,直接申请重修,取消其 对该门课 程任 课教师的评教资格第六章 附 则一一一一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开始实行一一一一 本规定由教 务处、学生处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