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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及以上变电运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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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2008-05-20发布 2008-05-20实施贵州电网公司 发布82目 录前 言 11 总则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管理模式、值班方式及人员岗位配置 44.1 管理模式 44.2 运行值班方式 54.3 运行人员及岗位配置 65 运行管理 65.1 运行监视 65.2 设备巡视 115.3 交接班 125.4 事故、异常处理 125.5 电气操作管理 145.6 设备维护 175.7 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 195.8 电量抄录管理 206 设备管理 216.1 设备状态评价 216.2 设备验收 216.3 设备缺陷管理 236.4 备品备件管理 246.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管理 257 安全管理 277.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77.2 应急预案 277.3 安全活动 287.4 “两票”管理 297.5 防误闭锁系统的管理 337.6 安全工器具管理 347.7 安全设施管理 367.8 消防安全管理 377.9 施工安全管理 398 技术管理 408.1 设备台帐 408.2 资料管理 418.3 规程制度 468.4 记录报表 469 培训管理 4710 站务管理 4810.1 计划管理 4810.2 劳动管理 4810.3 接待管理 4810.4 车辆管理 5010.5 公用钥匙管理 5010.6 会议管理 5110.7 后勤管理 5210.8 报纸和期刊 5311 安健环、视觉识别系统 53附表2: 集控中心变电运行人员配置表(资料性附表) 55附表3: 监控中心变电运行人员配置表(资料性附表) 55附表4: 巡维中心人员配置表(资料性附表) 56附表5: 有人值班变电站岗位设置表(资料性附表) 56附表6: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岗位设置表(资料性附表) 56附表7: 安全工器具基本配置表 57附表8: 办公设施基本配置表 59附表9: 生活设施基本配置表 60附图1: 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框架图 61附图2:有人值班变电站调度指令流程 62附图3: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管理模式)调度指令流程 63附图4:无人值班变电站(巡维中心)调度指令流程 64附图5: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中心)调度指令流程 65附图6: 有人值班变电站事故处理流程图 66附图7: 集控中心事故处理流程图 67附图8: 巡维中心事故处理流程图 68附录1: 安全工器具检查内容及规范 69附录2: 变电站应配备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0附录3: 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及技术资料 71附录4: 变电运行班组应具备的管理标准、制度 73附录5: 变电运行运行班组应具备的记录、报表 74附录6:文件夹、资料盒及记录本制作要求 75附录7: 变电运行班组记录、表格、报表及填写规范 77① 运行工作记录 77② 调度操作指令记录 78③ 设备缺陷记录 79④ 安全活动记录 80⑤ 反事故演习记录 81⑥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检查记录 83⑦ 蓄电池测量记录 84⑧ 避雷器动作数据记录 85⑨ 安全工器具检查表 86⑩ 变电站综合月报表 87⑾ 会议记录 88附录8:变电运行班组管理标准、制度(资料性附录) 89a 岗位职责 89b 岗位安全职责 91c 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94d 值班制度 97e 电气操作工作制度 97f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99g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99h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00i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01j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02k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02l 设备巡视工作规范(监控中心不需要) 103m 运行监视工作规范(巡维中心不需要) 104n 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105o 运行维护制度 106p 设备验收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07q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制度 108r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09s 备品备件管理标准(监控中心不需要) 109t 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110u 场地绿化管理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10v 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监控中心不需要) 110W 车辆管理制度 111附录9: “四表一指南”制作规范 112前 言为贯彻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Q/CSG 2 1002—2008)》,规范贵州电网公司变电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变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变电运行管理一体化,结合贵州电网公司变电运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由贵州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起草单位:贵州电网公司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殷 健 李涟叶 刘明跃 管文龙 罗 勇 沈光友 吴 歧 彭志毅 高 冰 杨朝文 陈忠益 刘洪涛公司各部门主要审查人:张 涛 许正云 甘曾涛 杨 海 吴 晖 姜世骁姚恩敏 夏忠贤 刘明跃 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5月20日起实施同时废止贵州电网公司《22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试行)》Q/GZW 2 0001-2005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贵州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反馈 贵州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和变电运行班组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培训管理及站务管理工作,达到一体化、规范化的目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以下称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35kV变电站运行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实施细则: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以下称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35kV变电站在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应按本标准执行,技术管理、站务管理、培训管理等方面参照执行1.3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变电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实施细则:新建、改建和扩建变电站工程在设计、施工中必须遵循本标准,运行单位应将以下内容纳入验收范畴:① 安健环设施;② 视觉识别系统;③ 设备标识;④ 办公、生活设施1.4 南方电网公司各企业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熟悉并遵循本标准实施细则:各企业领导及与变电站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的人员应熟悉并遵循本标准1.5 在南方电网公司内从事变电运行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本标准实施细则:各供电局及县供电企业从事变电管理和运行的人员必须掌握、遵守本标准,用本标准来指导变电运行和管理工作1.6 在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从事生产维护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本标准实施细则:凡在变电站从事基建安装、设备检修调试和维护、环境整治等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1.7 对变电运行班组及变电站进行检查、评比工作,应遵循本标准实施细则:各级工会、党团组织、安全和技术管理部门在工作质量检查或组织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应遵循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 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Q/CSG2 0001-2004变电运行管理标准Q/CSG1 0010-2004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Q/CSG1 0007-200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 0004-200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1 0006-2004电气操作导则Q/CSG1 0001-2004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2 1003-2008《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南方电网公司《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南方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Q/CSG10701-2007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Q/CSG10702-2007《电网调度及变电运行交接班标准》Q/CSG10703-2007南方电网公司《接地装置运行维护规程》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试行)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暂行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变电运行部门 是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变电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具体形式如下:变电部、变电管理所、变电巡维部、变电工区等。

3.2 变电运行班组负责变电站运行管理的生产班组,具体指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和有人值班变电站3.3 集控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监视、遥控、遥调、巡视、现场操作和设备管理的班组3.4 监控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监视、遥控及遥调操作的班组一个监控中心可按规模设置多个监控子站3.5 巡维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的巡视、现场操作和设备管理的班组3.6 变电运行人员具体负责变电站运行管理的生产人员,包括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和有人值班变电站中从事监控、巡维、操作及管理的人员3.7 日常巡视是指有人值班变电站按设备划分巡视周期、无人值班变电站按站划分巡视周期,根据巡视周期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打开箱门检查、简单清扫维护工作 3.8 值班 是指集控中心、巡维中心运行人员在等待现场工作期间,离开中心基地就近休息待命的值班方式4 管理模式、值班方式及人员岗位配置4.1 管理模式4.1.1 变电运行管理分有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和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两种模式管理模式框架见附图1实施细则:按照原文实施4.1.2 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可采取“集控中心”或“监控中心+巡维中心”模式实施细则:按照原文实施。

4.1.2.1 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到达所辖变电站行车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偏远的110kV变电站可适当延长实施细则: ① 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至所辖变电站行车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偏远的110kV变电站可适当延长② 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至所辖220kV变电站行车时间超过40分钟时,宜考虑少人值班,如超过一小时,不应纳入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管理③ 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至无重要用户的110kV变电站,行车时间可延长至60分钟,但一个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管理的该类变电站不得超过3个4.1.2.2 一个集控中心所管理的变电站不宜超过1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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