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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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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ID:431317917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分册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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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手册名称项目管理手册文件名称人力资源管理分册-正文文件页数17 /23文件编号CSCEC -24文件版本2008版修改状态0次 目 录24人力资源管理 324.1薪酬管理规定 324.1.1目的 324.1.2适用范围 324.1.3组织管理 324.1.4薪酬体系 324.1.5员工定薪原则 424.1.6薪酬类型 524.1.7薪酬构成及薪酬的动态化管理 524.1.8薪酬普调 724.1.9薪酬扣除、支付 824.1.10薪酬保密与知晓权限 824.2福利管理规定 1024.2.1总则 1024.2.2适用范围 1024.2.3组织管理 1024.2.4福利类型 1024.3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1424.3.1总则 1424.3.2基本原则 1424.3.3考核方式 1424.3.4考核周期 1424.3.5考核结果的应用 1424.3.6考核结果的反馈与申诉制度 1524.4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1624.4.1总则 1624.4.2适用范围 1624.4.3工作制度 1624.4.4考勤 1624.4.5请假制度 1624.4.6考勤统计 1924.5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2024.5.1总则 2024.5.2定义 2024.5.3劳动关系文件种类 2024.5.4适用范围 2024.5.5组织管理 2024.5.6劳动关系主体 2024.5.7劳动合同期限类型 2024.5.8劳动合同工作制类型 2124.5.9劳动关系文件中期限相关规定 2124.5.10试用期相关规定 2124.5.11劳动关系文件文本的管理 2224.5.12签订劳动关系文件的程序 2224.5.13《劳动合同》的解除 2224.5.14辞职 2224.5.15辞退 2324.5.16退休 2324.5.17人事纠纷 2424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执行《中建城市管理手册》的《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本手册仅摘录了其中的“薪酬管理”“福利管理”“绩效考核”“考勤休假管理”“劳动合同管理”,以便于项目管理人员能够方便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内容,24.1薪酬管理规定24.1.1目的Ø 为实现公司薪酬对内公平性、对外竞争性及良好激励作用,特制订本规定Ø 通过薪酬的动态化管理,使员工薪酬与考核结果紧密联系,强化薪酬激励作用24.1.2适用范围Ø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及各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返聘员工和借聘员工24.1.3组织管理Ø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公司经营战略制订薪酬政策、制度与计划,并组织实施、宣贯指导及分析改进,同时对成员单位薪酬管理进行宏观指导、支持和服务24.1.4薪酬体系Ø 公司实行岗位薪酬体系,按岗定薪、易岗易薪,兼顾员工工作绩效与岗位匹配能力Ø 人力资源部定期调查建筑行业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战略,拟订(或调整)公司薪酬政策,经公司常务会审议批准后贯彻执行,以保障公司薪酬水平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竞争性1) 薪酬等级Ø 按管理层次,公司各岗位纵向划分为决策层(T)、高管层(A、B)、次高管层(C)、中级管理层(D)、次中级管理层(E)、初级管理层(F)、普通管理层(G、H)七个层次,岗位薪酬对应划分为T、A–G九个薪酬等级。

2) 岗位序列Ø 按职能类型,各岗位横向划分为直线管理、项目管理、合约商务、市场营销、工程技术、投资管理、政工党务七个序列一方面有利于各序列岗位之间横向、公平比较,另一方面有利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促进员工在专业技术领域纵深发展3)薪酬审批权限Ø 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的薪酬由中建发展公司确定,公司发放Ø 其他员工的基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提议,常务副总经理审批24.1.5员工定薪原则按岗定薪、易岗易薪,兼顾员工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及岗位匹配程度1) 新员工定薪原则Ø 试用期内按照基薪的80%发放Ø 借聘、返聘员工定薪原则上低于同类岗位正式员工2) 岗位调整定薪原则当员工岗位发生异动、调整(晋升、任免)等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Ø 同级岗位异动,原则上薪酬标准不变Ø 低职等岗位调至高职等岗位,原薪酬标准上调15%,且在高职等岗位薪酬范围内Ø 高职等岗位调至低职等岗位,原薪酬标准下调20%,且在低职等岗位薪酬范围内3) 应届毕业生定薪原则Ø 应届毕业生特指从高校招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学历层次、市场行情等因素,拟定其薪酬标准,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待岗员工薪酬确定Ø 因公司经营战略、管理机构调整、而暂不能提供合适工作岗位而待岗的员工,待岗期间工资水平应高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暂按该标准的150%执行。

确须低于该标准的,应经公司常务会批准Ø 其它原因待岗的员工,待岗期内工资标准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4.1.6薪酬类型Ø 年薪制² 适用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此部分人员执行中建发展公司相关规定² 适用于2007年初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公司副总、助理总经理及本部承担管理指标的经营者此部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本部经营管理者年薪及业绩考核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Ø 项目风险薪酬制² 适用于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班子成员Ø 月薪制——适用于除执行年薪制、项目风险薪酬制外的其他员工24.1.7薪酬构成及薪酬的动态化管理24.1.7.1薪酬构成:(1)年薪制:Ø 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按照中建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Ø 2007年初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公司副总、助理总经理及本部承担管理指标的经营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风险年薪+经营奖+超额利润奖+社会执业资格津贴(2)项目风险薪酬制1)项目风险薪酬制薪酬构成项目风险薪酬制薪酬构成=基薪+项目风险金+加班补贴+现场津贴+社会执业资格津贴+项目绩效管理奖金2)项目风险金Ø 项目风险金的标准² 项目班子成员每月扣除基薪的10%作为项目风险金² 项目班子成员在项目进程中离职,不予补发项目风险金。

² 项目风险金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之日(以取得四方验收单为准)起停止计算Ø 当项目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发放项目风险金:² 工程回收款;² 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²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已经取得四方验收单;² 项目结算以合法有效的书面形式办理完毕(包括业主结算、分包商结算、供应商结算、租赁商结算);² 项目实际回收资金不低于合同规定的比例,并且项目结余资金足以支付奖励兑现;² 项目保修合同已经签署,并且已经完成保修期间预算编制和保修策划;² 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了包括合约、技术、管理、质量、安全、CI等方面在内的总结报告² 项目审计已经完成Ø 项目风险金发放额=基薪×20%×项目工期×S² 项目工期——当项目实际工期少于合同工期的,项目工期按照合同工期取值当项目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的,其中:获得业主工期索赔的,项目工期=合同工期+索赔工期;未获得业主工期索赔的,项目工期按照合同工期取值项目工期以整月为单位进行核算² S——项目季度检查得分S=∑(每季度项目检查得分)/累计检查次数/100K的取值区间为0.8~1.1,如项目季度检查得分低于0.8时,S=0.8。

Ø 项目风险金发放时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3)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是公司对项目员工周末、夜间、节假日值班的补贴,由各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员工的加班时间情况及倒休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每月将发放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同基薪、现场津贴、社会职业资格津贴一并发放4)现场津贴现场津贴是公司对在施工现场一线人员的津贴(对于在项目上兼职,不在施工现场一线的人员不发放),按照以下标准发放:Ø 北京市区、郊区:300元/人/月;Ø 河北省、天津市区、塘沽:500元/人/月;Ø 其它地区:1000元/人/月5)社会职业资格津贴公司鼓励员工获得取得与所在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社会化执业资格认证(如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等),对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通过年检的员工,发放此项津贴,具体标准为100元/人/月6)项目绩效管理奖金详见《项目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规定》3)月薪制Ø 本部员工薪酬构成=基薪+社会执业资格津贴Ø 项目员工薪酬构成=基薪+加班补贴+现场津贴+社会执业资格津贴24.1.7.2薪酬动态化管理Ø 适用于本部执行月薪制员工Ø 本部员工基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岗位工资占基薪总额的60%,绩效工资占基薪总额的40%。

Ø 在基薪不变的情况下,岗位工资标准不变Ø 绩效工资水平根据历次考核结果,每季度浮动一次Ø 历次绩效工资浮动结束后,在下一次浮动时,上一次浮动标准作废,以上一次浮动前绩效工资标准为基准额浮动若在浮动周期内员工基薪标准发生变化,则以新的绩效工资标准作为基准额浮动Ø 考核结果、浮动水平、浮动周期详见下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浮动钩稽表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足极差绩效工资浮动幅度上调15%上调10%不调整下调5%下调20%绩效工资浮动周期表浮动周期考核周期与浮动钩稽每季度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1-3月绩效工资浮动依据;本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4-6月绩效工资浮动依据;本年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7-9月绩效工资浮动依据;本年第三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10-12月绩效工资浮动依据24.1.8薪酬普调Ø 薪酬普调是指依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行业薪酬变化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对公司全体(或某类机构、某类员工)的薪酬水平给予调整Ø 普调约在每年5-6月份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水平形成普调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Ø 适用范围² 普调适用于上年度6月30日在公司本部在岗在册(含试用期员工)且于12月31日在岗的员工。

² 工伤、产假之外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到两个月以上、年度内待岗、待工、停职时间累计达到三个月、年度内受到过公司处分的员工,无普调资格24.1.9薪酬扣除、支付(1)薪酬扣除以下项目在员工工资中按月扣减:Ø 个人所得税Ø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Ø 考勤扣款(详见《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Ø 国家要求的个人缴纳事项Ø 薪酬核算查差错部分Ø 公司与员工协商的其它事项(2)薪酬支付Ø 月薪计算期:每月首日至每月最后一日Ø 月薪发放日期:每月5日发放上月月薪遇节假日顺延发放Ø 发放形式:银行代发Ø 通知形式:工资通知单以E-Mail或书面通知形式发放若月薪无变化则不发放24.1.10薪酬保密与知晓权限(1)薪酬保密原则Ø 公司执行薪酬保密制,除薪酬核算及知晓权限内限定人员外,一律保密如违反规定,按如下处理:² 薪酬核算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薪酬政策与员工薪酬标准,如违反将给予降薪处分或另调它职² 探询、评论他人或吐露本人薪酬标准者,扣发2个月月薪2)薪酬知晓权限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全权知晓权可以查询公司薪酬情况及全体员工薪酬情况,并可书面授权员工查询相关员工薪酬Ø 公司主管副总可查询知晓所辖机构(部门、直营项目)全体员工薪酬情况,包括所辖机构年度薪酬预算和薪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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