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物期末总复习主讲人:金靖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学院第一篇第一篇 合同的合同的标的的一、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一)用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二)文字说明表示•规格•等级•标准•商标和牌号•说明书和图样•产地1、看货买卖通常是先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验 看货物,达成交易后,卖方即应按验看过的商品交付货物,且买方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多用于首饰、珠宝、字画等商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卖方样品2、凭样品买卖用实物表示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1)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中等实物)(2)寄送样品时应留“复样”(一式两份或三份一份寄送对方,另一份自己留存一般交给商检部门保存,即:“封样”)可采用烫火漆、铅封、钢卡、封条、不干胶印纸等方法封存•复复样:((Duplicate Sample))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相同的样品,即复样也称留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卖方应使原样与复样的编号相同,并要注明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必要时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之下采取封样的措施。
• 注意注意: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 )返回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卖方 服装样品 买方(1)合同中订明“若发生工业产权纠纷与卖方无关”(2)订立弹性品质条款注意: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Return Sample)/确认样(Confirming Sample) 卖方 买方•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招致买方索赔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过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Ø好处:可以将买方样变成卖方样,变被动为主动!服装样品加工复制服装样品 参考样(Reference Sample)•买卖双方为增进对商品的了解,往往采取互寄样品的作法•以介绍商品为目的而寄出的商品,应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除非合同订明,参考样品对交易双方均无约束力u凭样品买卖的要求(1)无法用文字描述的商品凭样成交(2)卖方保证做到所交货与样品一致(3)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中加列宽容条款:“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1、凭规格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s)2、凭等级买卖(Sales by Grade)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文字说明表示u农副产品采用:• (1)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 F.A.Q.) • (2)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4、凭商标或品牌买卖5、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6、凭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买卖二、品质机动幅度•(一)规定范围•(二)规定极限•(三)规定上下差异三、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误差在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误差在所难免,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中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所难免,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中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视作违约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视作违约Ø例:手表 公差为48小时可误差1秒Ø例:黑龙江小麦含淀量(85% ~ 90%);水分(0 ~10%);杂质(0 ~3%)Ø例:活黄鳝 每条75克以上Ø例:灰鸭毛 含绒量18% 允许上下1%四、计量单位和计算重量的方法``(一)计量单位重量(weight)计量 : MT、LT、ST、KG等数量(number)计量: 件、双、套等 长度(length)计量:M、F、Y等 面积(area)计量:平方米、英尺、码等 体积(volume)计量:立方米、英尺、码等 容积(capacity)计量:L、G、B等(三)计重方法1、毛重 (Gross Weight)2、净重 (Net Weight)3、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数量条款天津红小豆,每公吨300美元,共10 000公吨,以毛作净。
毛重举例:Gross for Net1、毛重国际贸易中称为“以毛作净”2、净重(Net Weight)(1)公式:净重=毛重-皮重(2)皮重:实际皮重(real tare)平均皮重(average tare)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净重举例:中国桐油,桶装,净重1 000公吨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铝锭等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净净重(net net weight)• 法定重量是海关征收从量税的计税基础即净重+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重量(i.e.内包装)•法定重量扣除内包装及其他杂物的重量为净净重(二)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1、定义:又称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例] 1000公吨,4%增减,由买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1000 m/t, with 4%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 price as contract2、内容:可溢装或短装的百分比溢短装的选择权溢装部分的作价五、包装的分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一)运输包装(transport packing) 1、定义:又叫外包装、大包装。
2、作用: 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和节省费用• 输包装标志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二)销售包装1、定义:又称内包装、小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点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2、作用:保护、方便使用、促进销售3、销售包装标识:销销售售 包包 装装 包装的装璜画面文字说明条形码标志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产 六、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一)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1、定义: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2、分类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二)定牌生产(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OEM) 1、定义: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做法第二篇第二篇 商品的价格和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易术语 第四章第四章 贸易易术语第一第一节贸易易术语的含的含义和作用和作用一、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一些简短的概念或由三个字母组成的缩写,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明确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的专门用语。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说明了价格的构成•明确了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买卖双方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界限《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关有关贸易易术语的国的国际贸易易惯例: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第二第二节 有关有关贸易易术语的国的国际惯例例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简介:(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1928年华沙规则》,对CIF作了解释,共22条• 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作了修订,沿用至今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简介:美国九大商业团体首先制定1941年进行了修改对Ex(Pointof Origin)、FOB 、FAS、C&F、CIF 、Ex Dock等6种贸易术语进行统一解释把FOB又分为6种类型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简介:(INCOTERMS2000) • 由国际商会(ICC)制订,我国在1994年假加入,其中规定了13种4组贸易术语 E:EXWF:FAS、FOB、FCAC:CFR、CIF、CPT、CIPD:DAF、DES、DEQ、DDU、DDP• 象征性交货、装运合同• 实际交货、到货合同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00通则》对FOB术语解释的区别(1)表达方式不同•若买方希望在装运港口的船上交货,应在FOB和港口之间加上“Vessel(轮船)”字样,如FOB Vessel New York(2)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3)风险划分界限不同(4)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的负担方不同一、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二、 CFR (成本加运费)三、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四、 FCA (货交承运人)五、 CPT (运费付至)六、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第三第三节 6种常用种常用贸易易术语出口方出口方码头进口方口方一、 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一)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的基本义务: 1、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装船通知样本 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 买方的基本义务: 1、按时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发船名等的充分通知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 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领货付款 (二)理解及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FOB+装运港2、交货点:装运港船上3、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4、风险提前转移的情况5、费用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运费、保费、其他)6、报关7、买方发“充分通知”8、船货衔接9、卖方发“及时通知”10、只适用海运或内河航运11、装船费的负担12、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 “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FOB术语下交货点为装运港船舷但在实际业务中,如果买卖合同中规定卖方递交“清洁已装船提单”,则实际的交货点已经从船舷延伸至船舱因为买卖双方可以用合同条款来改变惯例的通常约定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的两种情况(一)看货物发生损失的时间、地点,通常是由偶然因素导致(案例1)(二)看货物发生损失的时间、地点,通常是由必然因素导致(案例2)案例1 FOB条件下,卖方出口肠衣,分批装运。
从仓库到装货港采用铁路运输,然后装船到目的港但买方收到第一批后,发现肠衣中带有樟脑丸的气味,经查发现,该批肠衣在卖方仓库里是与马尾鬃同时存放的而在马尾鬃的包装箱内放有樟脑丸肠衣发运时,与马尾鬃装同一列火车,在装运港又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于是买方认为是由于卖方在备货和装运时的过失导致肠衣被串味,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第二批货到港后却没有发现串味的情况,后得知,第二批肠衣虽然也是与马尾鬃放在同一仓库,装同一列火车,但装船时没有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因为没有导致污染案例2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产品柠檬酸(细小颗粒状)的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收货物时搬运工发现袋内结有硬块,后经证实是部分结块,并导致货物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货损的原因在于货物包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密封好,在运输途中吸收了空气中的水分所致于是,买方提出索赔但是卖方指出,货物装船前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该有买方承担,因此,卖方拒绝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1)如果买方在卖方装运前未能通知或充分通知卖方有关船名和装船时间、地点等事宜,导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转移给买方,并且卖方因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2)如果买方所指定的船只未能按时到达或不能承载货物或早于规定时间停止装货,也将导致卖方无法按期交货,则风险也提前转移注意:风险提前转移的前提是货物已经正式划拨于合同项下关于船货衔接问题•FOB术语下卖方不负责办理租船或定舱。
但在有些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卖双方间的协议,代买方办理各项装运手续,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定舱和取得提单买方应负责偿付卖方由于代办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其订不到舱位的风险也由买方负担案例分析买卖双方签订FOB合同,在日本某港装货,装到一半时突然遇到台风,为避免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港务部门要求船舶离开泊位,到锚地避风由于时间仓促,加上尚未装完船,所以以上船的货物未能理舱,结果货物在台风中受损对于这部分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买卖双方之间发生了争议(三)FOB的变形:装船费1、FOB Liner Term 班轮条件(船方(即买方)2、FOB under tackle 吊钩下交货(买方)•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至买方制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3、FOB stowed 理舱费在内 (卖方)•理舱费: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4、FOB trimmed 平舱费在内(卖方)•平舱费: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要的费用5、FOB stowed and trimmed (FOBST) 卖方+平+理注:FOB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1) 美国的解释为:FOB的交货地点为任何运输工具上。
因此,在对北美的商人报价时,应用:FOB VESSEL 表示在船上交货(2)美国的规定是:由进口商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 1、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签订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杂质最高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公吨××美元,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斤,买方须于×年×月派船只接运货物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其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发现大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当A接到对方的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它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生虫害。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A要求B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2.B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出口方出口方码头进口方口方二、 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一)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的基本义务:1、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 买方的基本义务: 1、领货付款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 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4、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二)理解及使用CFR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FR+目的港2、交货点:装运港船上3、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4、费用划分(运费、保费)5、报关6、卖方发“及时通知”7、只适用海运或内河航运8、卸货费的负担 装船通知的重要性•由于CFR是由卖方负责运输,买方负责投保风险的划分是在装运港船舷因此,卖方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如果是由于卖方没有及时发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没能及时投保,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三)CFR的变形:卸货费1、CFR Liner Term 船方(即卖方)•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 CFR Ex tackle 吊钩下交接•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3、 CFR landed 卸到岸上 + 卖方•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4、 CFR Ex ship’s hold 舱底交货+买方 • 船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注:CFR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案例分析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签订CFR合同,A公司于2000年1月9日将货物运至码头装船海运,在汽车运输途中遇到车祸发生损失,因CFR是买方保险,A公司要求B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请问,A公司能否得到赔偿?出口方出口方码头进口方口方三、 CIF+指定目的港:成本、运费加保险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领货付款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卖方的基本义务:1、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
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5、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IF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IF+目的港2、交货点:装运港船上3、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4、费用划分(运费、保费)5、报关6、只适用海运或内河航运7、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8、保险的问题9、关于租船定舱的问题10、卸货费的负担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问题•CIF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即凭单交货,而无须保证到货•风险在货物交至承运人时转移,或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而所有权则随买方单据而转移即风险转移在先,所有权转移在后CIF合同中的保险问题•卖方为买方代办保险•保险险别①若合同明确规定投保险别和金额,则按合同规定办理②若合同未规定,则卖方只需要投保最低险别(一切险),金额为CIF发票金额的10%•买方有权拒收未经投保的货物CIF条件下关于租船定舱的问题①若卖方未及时租船定舱而导致不能及时装运,则为违反要件②卖方只负责按照通常条件租船定舱,即使用通常类型的轮船,经习惯行使的航线装运货物,并支付运费(正常运费)③若考虑到交货时运费大幅上涨,可在合同中定明运费上涨部分由买方承担④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⑤CIF条件下卖方自主定舱,选择船公司,自付运费、码头费,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货代(三)CIF的变形:卸货费1、CIF Liner Term 班轮条件 + 船方(即卖方)2、 CIF Ex tackle 吊钩交货 + 卖方3、 CIF landed 卸到岸上 + 卖方4、 CIF Ex ship’s hold 舱底交货 + 买方 注:CIF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案例分析: 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递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
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并向卖方提出索赔?FOB CFR CIF 的异同点:•相同点:①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水上运输②风险划分的界限相同:装运港船舷③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④办理进出口手续的责任人相同:出口手续由出口商办理,进口手续由进口商办理•不同点:即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负担的费用不同①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OB=CFR=CIF②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CIF>CFR>FOB 装上船后风险手续费用订舱保险运费保费FOB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CFR买方卖方买方卖方买方CIF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四、FCA +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出口方码头进口方车站(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订立自指定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发承运人名称等的充分通知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4、领货付款 卖方的基本义务:1、按时将货交给指定的承运人,并发及时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通常单据或电子信息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FCA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FCA+指定地点2、交货点及义务: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或承运人控制下。
3、风险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4、风险提前转移5、费用划分点:指定地点运费、保费、其他)6、报关7、买方发“充分通知”8、安排运输:卖方可代理买方办理运输9、卖方发“及时通知”10、适用各种运输方式11、FCA与 FOBFCA条件下风险提前转移的情况(1)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指派承运人或其他人(2)买方所派承运人或其他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受领货物(3)买方未能给予卖方关于承运人或运输工具的充分通知注意:风险转移的前提是该货物已被特定化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下交货义务•按INCOTERMS2000,交货地点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①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所提供的运输工具②若交货地点是在其他地点,卖方负责货交承运人,在自己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义务,无需卸货 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案例分析 五、CPT +指定目的地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出口方出口方码头进口方口方车站站(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办理进口结关手续2、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风险 3、领货付款4、投保并支付保险费 卖方的基本义务:1、订立自指定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按时将货交给承运人,并发及时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风险 4、提交通常单据或电子信息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PT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PT+指定目的地2、交货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3、风险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4、费用划分(运费、保费、其他).5、报关6、卖方发“及时通知”7、适用各种运输方式8、具体交货地点未定,卖方可在最适合要求的地点交货9、CPT与 CFR(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界限,提交的单据)六、CIP +指定目的地 :运费、保险费付至……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出口方出口方码头进口方口方车站站(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办理进口结关手续。
2、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风险 3、领货付款卖方的基本义务:1、订立自指定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按时将货交给承运人,并发及时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风险 4、提交通常单据或电子信息5、投保并支付保险费 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IP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IP+指定目的地2、交货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3、风险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4、费用划分(运费、保费、其他).5、报关6、风险提前转移7、卖方发“及时通知”8、保险事宜9、适用各种运输方式10、CIP与 CIFCIP条件下风险提前转移的情况•由于买方未能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卖方违约,则货物的风险提前转移CIP条件下的保险事宜•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属于买方,但保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按双方约定险别、保险额投保;若无约定,卖方按最低责任险投保,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款加成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区别 术语不同点FOB、CFR、CIFFCA、CPT、CIP1、适用的运输方式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承运人一般为船公司适用于各种运输,承运人因运输方式不同而有多种情况。
2、交货点和风险转移点交货点和风险划分点都是装运港船舷交货点和风险划分点因运输方式不同而有多种情况3、租船运输时 装、卸费用负担贸易合同中要采用贸易术语变形加以确定装卸费用负担运费中包含装货费或卸货费,贸易合同中无需采用术语变形4、运输单据卖方一般要提交“清洁已装船”提单运输单据因运输方式不同而有多种情况案例分析1: 买卖双方按CIF条件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2: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
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第三第三节 其他七种其他七种贸易易术语一、EXW: Ex Works(工厂交货)(一)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交货地点,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二)卖方既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运输车辆,也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卖方义务最小的术语(三) 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四) 注意的问题Ø关于货物交接①卖方备妥货物后应向买方发出通知②若买方有权确定货物受领地点和时间的,应及时通知卖方 Ø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装运问题•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车辆的责任和费用Ø办理出口手续的问题•卖方代办出口手续的,货物禁止出口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在约定目的地交货的贸易术语二、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买卖双方费用风险划分点为进口国指定目的地卖方义务最大的术语•货物的进口手续由出口商办理• 进口商只要在进口国内指定的交货地点受领货物即可一切进出口手续和费用(包括进出口的海关手续及费用)均由出口商负责对进口商而言,类似在本国购买货物。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使用DDP应注意的问题1、妥善办理投保事项2、关于运输方式的问题(交货地点在目的港的船上或码头时,应采用DES或DEQ术语)3、其他注意事项13种贸易术语总结术语术语交货地点风险界限交货地点风险界限运输运输保险保险报关报关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性质交货性质EXW工厂货交买方工厂货交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任何任何 象征象征FCA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启运地货交承运人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分别分别任何任何 象征象征FAS装运港船边装运港船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分别分别水上水上 象征象征FOB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分别分别水上水上 象征象征CFR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卖方卖方买方买方分别分别水上水上 象征象征CIF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分别分别水上水上 象征象征CPT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卖方卖方买方买方分别分别任何任何 象征象征CIP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分别分别任何任何 象征象征DAF边境货交买方边境货交买方分别分别分别分别分别分别任何任何 实际实际DES目的港船上目的港船上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分别分别水上或多式联运水上或多式联运 实际实际DEQ目的港码头目的港码头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分别分别水上或多式联运水上或多式联运 实际实际DDU目的地货交买方目的地货交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分别分别任何任何 实际实际一、单价的构成要素•(一)计价数量单位•(二)单位价格金额•(三)计价货币•(四)贸易术语第五章第五章 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格退税收入 = 出口商品购进价÷(1+增值税率)×退税率 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1 、 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 – 出口退税收入定额费用 = 出口商品购进价×费用定额率分析:出口换汇成本 <外汇牌价 说明盈利二、 出口商品成本核算 出口商品共500件,每件报价为10美元CIF伦敦,其中运费为200美元,保险费为100美元。
进价每件为人民币50元,国内增值税率为17%,费用定额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3%,银行美元买入价为8.2650人民币元/美元计算例题一求:该笔交易的出口换汇成本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出口换汇成本= ——————————————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 – 出口退税收入= ——————————————————————— 10*500—200—10050*500+50*500*10%—50*500/(1+17%)*13%= ——————————————————————=5.26答:因为5.26小于8.2650 ,所以盈利 出口盈亏额 = (FOB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 —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总成本出口盈亏额2、出口盈亏率= —————— 出口商品共500件,每件报价为10美元CIF伦敦,其中运费为200美元,保险费为100美元进价每件为人民币50元,国内增值税率为17%,费用定额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3%,银行美元买入价为8.2650人民币元/美元。
计算例题二 求:该笔交易的出口盈亏率出口总成本出口盈亏额2、出口盈亏率= ——————50*500+50*500*10% - 50*500/(1+17%)*13%(10*500 - 200 - 100)*8.2650 - [50*500+50*500*10% - 50*500/(1+17%)*13%]= ————————————————————————= 57% 原料外汇成本成品出外汇净收入- 原料外汇成本3、成品出口创汇率= —————————————————*100%Ø 如原料为国产品,其外汇成本可按原料的FOB出口价计算, 如原料为进口,则其外汇成本按CIF价计算四、佣金和折扣(一)佣金和折扣的含义• 佣金(commission):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 折扣(discount,rebate,allowance):卖方按照原价给买方以一定的减让①quantity discount②special discount③turnover bonus(二)佣金和折扣的表示方法1、佣金的表示方法 1 ) 用文字表示 例如:US$ 335 /MT CIF New York including 2% commission 2 ) 在贸易术语后加C并注明百分比 例如:US$335 /MT CIFC2% New York 3)明佣和暗佣2、折扣的表示方法 一般用文字表示 例如: US $300 /MT FOB Shanghai less 2% discoun三、价格换算(一)FOB、CFR、CIF术语价格构成FOB=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CFR=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CIF=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CFR= FOB价+国外运费CIF= FOB 价+国外运费+保险费 =(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二)价格换算(三)FCA、CPT、CIP价格术语换算CPT = FCA价+国外运费CIP = FCA 价+国外运费+保险费 =( FCA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判断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误,请更正并说明理由。
1)3.5 yuan /yard CIFC2% HONG KONG (2)£500 / carton CFR Britain net(3)USD1000 per ton FOB London (4)每打100欧元FOB净价减1%折扣(5)2000日元CIF大连包含佣金2%(6)每斤4.5美元第三篇第三篇 货物的交付物的交付第一节第一节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 (1)海洋运输(采用最多) (2)铁路运输 (3)航空运输 (4)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5)集装箱运输 (6)国际多式运输和大陆桥运输第六章第六章 国国际货物运物运输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海洋运输一、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运输方式•在国际货运总量中占80%以上二、海洋运输特点: 1、 通过能力大、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 ; 2、运量大; 3、运费低廉;受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大,航期不确定、风险大,速度慢sea transport ; ocean transport)三、海运船舶营运方式班轮运输租船运输(一)班轮运输 ( liner transport)1、定义:也称定期船运输。
2、特点:“四定一负责”:航线、停靠港口、船期、运费率固定 承运人负责装和卸1、 租船方式的主要种类: A 、 定程租船(程租船或航次租船) voyage charter, trip charter B、 定期租船(期租船)time charter C、光船租赁----只租船,不带船员.实际上属于单纯的财产租赁二)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说明:1 、 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 是近年新发展的租船方式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航次所花的时间,按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2、 外贸企业使用较多的租船方式:定程租船• 主要运输批量较大的大宗初级产品3、程租船的装卸费规定:(1)F.I . (Free In);(2) F.O .(Free Out) ;(3)F.I.O. (4)F.I.O.S.T (Stowed &Trimmed ); (5)LINER TERMS 在程租船中为了加快船舶的周转,除了约定装卸时间外,还约定速遣费和滞期费。
OCP运运输Overland Common Points•OCP——陆路共通点 美国西海岸有陆路交通工具与内陆区域相连通的港口•“内陆地区”是指享受优惠费率通过陆运可抵达的地区.以美国西部9个州为界(以洛基山脉为界)其东部地区均为内陆地区.•构成条件①货物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②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目的港为美国西海岸港口③提单上必须表明OCP字样,还要加上内陆城市名称OCP举例我国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卸货港为美国旧金山,最终目的地是底特律旧金山是美国西海岸港口之一,底特律属于美国内陆地区城市,此笔交易就符合OCP规定经双方统一,就可采用OCP运输条款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内的目的港可填写“旧金山”括号内陆地区,即CIF San Francisco(OCP)提单上除填写目的港旧金山外,还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内陆地区底特律”字样,即“OCP Detroit”第二第二节 运运输单据据运输单据: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 证明文件 一、海运提单 (Ocean Bill of Lading,B/L)• 是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明。
承运人(代理人)托运人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2、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提单的正面内容(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收货地或装货港、目的地或卸货港、船名及航次等)提单的背面内容(运输的条款)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是货物收据海运提单样本3、海运提单的分类A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B根据有无外表状况不良批注清洁提单(Clean B/L)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C根据抬头(收货人)的填写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示提单(Order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D 根据运输方式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明确船名、日期还有船长签字E 根据船舶运营方式班轮提单(Liner B/L)租船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F 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全式提单(Long Form B/L)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G 根据提单使用效力正本提单(Original B/L)副本提单(Copy B/L) H 签发时间倒签提单(Anti-dated B/L)预借提单(Advanced B/L) 第七章第七章 国国际货物运物运输保保险•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承保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应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的补偿第一第一节 海洋海洋货物运物运输保保险的的风险与与损失失一、一、风险(一)海上(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二)外来(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海上风险•海上风险是保险业上的专门术语,一般指海上航行途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它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另外,海上风险又不仅仅局限于海上航运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它还包括发生在与海上航运相关连的内陆、内河、内湖运输过程中的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2、意外事故(、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3、其他、其他风险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
1、自然灾害(1)恶劣气候•指海上的飓风、大浪引起的船体颠簸倾斜,并由此造成船体、船舶机器设备的损坏,或者因此而引起的海上所载货物的相互挤压、碰撞所导致的货物的破碎、渗漏、凹瘪等损失2)雷电•雷电直接造成的或者由于雷电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害3)海啸•海底地壳发生变异,引发下降或上升,引起剧烈震荡而产生的巨大波浪,致使货物遭受到损害或灭失4)地震或火山爆发(5)洪水(6)浪击落海•不在基本险中,在附加险的舱面险中承保7)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等•上述自然灾害中,洪水、地震、火山爆发以及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等风险,并非是真正发生在海上的风险,而是伴随海上航行而产生的,并且危害很大,逐渐列入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之内2、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的海上事故仅指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 (1)火灾货物焚毁、烧焦、烟熏、烧裂等损失•不含货物自燃的损失(2)爆炸(3)搁浅——由于意外或异常的原因•不含规律性的潮涨潮落造成的搁浅。
4)触礁——触及海中岩礁或其他障碍物如木桩、渔栅、沉船残骸等5)沉没(6)碰撞(7)倾覆3、其他风险发生在海上但既不属于自然灾害又不属于意外事故的风险1)海盗——为个人目的而无区别地对保险标的进行劫掠所造成的损失,区别于为了政治目的而合法或非法地抢劫某一特定国家的财产的行为2)抛弃——人为地、合理地抛弃不含因其内在缺陷、或因不合理地存放3)船长、船员的恶意损害•船长、船员凿船,非法将货物卖掉,故意绕航,船员无故拒绝卸货,船长、船员弃船和船员走私等4)吊索损害——从吊钩上摔下(二)外来(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1、一般外来风险与损失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非公开劫夺)、玷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生锈、淡水雨淋、短少(整件短少)和提货不着、短量(重量少)、碰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与损失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主要包括:战争、罢工、因船舶中途被扣而导致交货不到,以及货物被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而导致的损失二、海上损失与费用•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用。
按一般惯例,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与费用(一)海上损失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1)实际全损(Total loss)指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者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保险人.•第一、保险标的完全灭失其实体已经完全毁损或不复存在•如大火烧掉船舶或货物,糖、盐这类易溶货物被海水融化,船舶遭飓风沉没,船舶遭碰撞后沉入海底等第二、保险标的丧失属性•发生化学变化使货物分解,保险标的丧失商业价值或使用价值,均属于实际全损第三、被保险人无法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如一根金条落海无法收回第四、保险货物的神秘失踪•如船舶失踪达一定合理期限,为失踪船舶在和平时期,如无相反证据,认为是实际全损货物“不明原因失踪”2)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当保险标的因实际全损不可避免而被放弃,或者为了避免实际全损而花费的费用将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就会构成推定全损①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②被保险人丧失对保险标的的实际占有(或者收回标的的费用要大于标的回收后的价值,就构成推定全损)③保险货物严重受损其修理、恢复和续运费用总和大于货物本身价值注意:•推定全损是介于实际全损和部分损失之间的一种损失。
•发生了推定全损,可以将其视为部分损失,也可以将其视为全部损失•一是保留保险标的,按部分损失索赔;二是放弃保险标的,按推定全损索赔2、部分损失•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1)共同海损•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的、合理地采取措施,作出了某些特殊牺牲或作出了某些额外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叫共同海损共同海损应具备的条件•第一、必须确实遭遇危难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不能是主观臆测的;•第二、必须是自动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抛弃重货)•第三、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第四、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共同海共同海损发生后,被保生后,被保险人可以向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索人索赔,,保保险人按此人按此处理:理:•第一、必须是承保范围的损失;•第二、对共同海损的赔偿是以保险价值作为计算基础的;(分摊低于或等于保险价值时,全部赔偿;大于时按比例)•第三、被保险人可直接要求保险人全部赔偿,由保险人向其他受益方要求承担分摊部分。
2)单独海损•指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该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承担•如某公司出口核桃仁100公吨,遭受到暴风雨,海水入舱,核桃仁受水泡变质,就属于单独海损•单独海损的特点是:(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第一、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危险而有意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第二、损失的承担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者自己承担;共同海损则由受益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共同海共同海损与与单独海独海损的区的区别比较项目比较项目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损失的损失的内容内容致损致损原因原因损失的损失的承担者承担者共同海损共同海损受损者自己承担受损者自己承担除保险标的外,还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保险标的物保险标的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导致船、货受损(二)海上费用•海上费用是指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保的费用。
•(1)施救费用:遭遇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和受让人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而采取抢救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负责赔偿保险人对施救费用赔偿的条件:①必须是合理的和必要的;②必须是为防止或减少承保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措施而支出的费用;③因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雇佣人采取措施而支出的费用④不需要考虑措施是否成功•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是以保险金额为限;对施救费用的赔偿费用也是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对一次保险事故的损失赔偿,可能达到两个保险金额(2)救助费用•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动,而向其支付的费用•救助费用产生的条件①被救助的船舶或货物必须处于不能自救的危险境地②救助人必须是与被保险人或保险人无关的第三者③救助行为必须有实际效果,救助人才有权获得适当的报酬•对救助费用赔偿的限度是:救助费用与保险标的本身损失的赔偿相加,不得超过一个保险金额•如果保险标的发生全损,除非另有约定,保险人对于救助费用就不再赔偿了(3)特别费用•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由于卸货、存仓、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海上海上风险外来外来风险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一般外来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特殊外来风险风险损失失海上海上损失失其他其他损失失全部全部损失失实际全全损推定全推定全损部分部分损失失共同海共同海损单独海独海损一般外来一般外来损失失特殊外来特殊外来损失失费用用施救施救费用用救助救助费用用特殊特殊费用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基本基本险别附加附加险别一切一切险((AR))平安平安险((FPA))水水渍险((WPA/WA))一般附加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特殊附加险第二第二节 国国际海洋海洋货物运物运输保保险条款条款一、基本险(一)平安险(F.P.A)(二)水渍险(W.P.A. ) (三)一切险(A.R.)全全损损共同海损意外事故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海损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失??一次航程中既有自然灾害也有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一)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英文字面解释为“单独海损不赔”。
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4)装卸或转船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施救费用(6)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适用范围:大宗、低值粗糙的包装货物,如:废钢材、木材、矿砂等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最小,所缴保险费最少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平安险的各项责任(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 英文字面意思,是“负责单独海损”承保范围: 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适用范围: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钢管、旧汽车等 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使该坯布中的30包有水渍请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 3一切一切险==水水渍险++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失(一般附加(一般附加险))水水渍险一一般般外外来来险( 三 ) 一 切 险 ( All Risks A.R.)责任范围: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适用范围:价值较高、可能受损因素较多的货物平安险和水渍险的保险责任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4我方向海湾集团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舱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有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我国三种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基本险责任起讫期限的规定: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例外情况•在上述保险期限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被保险货物在运至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以前的某一仓库而发生分配、分派的情况,则该仓库就作为被保险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也从货物运抵该仓库时终止•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Ø如有些货物需要转运到内陆地区,无法在保险期限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保险批单)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注:保险索赔的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离海港后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案例分案例分析析5 5 1991年,我某公司与科威特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签订后,在装运前,我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货运到科威特卸船后,存进码头仓库在存进码头仓库第三天,被炮弹击中,货物全部灭失问此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吗?为什么?二、附加险(一)一般附加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2)淡水雨淋险 3)渗漏险 4)短量险 5)混杂、玷污险6)碰损、破碎险7)串味险 8)受热、受潮险9)钩损险 10)包装破裂险11)锈损险一般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投一切险时由于已经包含一般附加险,无需加保(二)特殊附加险1)交货不到险2)进口关税险3)舱面险 4)黄曲霉素险5)拒收险 6)罢工险7)战争险责任起任起讫范范围基本基本险仓至至仓条款条款((W / W Clause))一般附加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特殊附加险罢工工险战争争险水面危水面危险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与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的责任起讫不同。
不采用仓至仓条款,仅限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从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时为止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长到货物到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如在中途港转船,则不论货物是否卸载,保险责任以到达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人仍继续负责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一、确定保险金额 1、 保险金额的定义•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 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金的基础 2 、保险金额一般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3、 在国际贸易中,保险金额通常还需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保险加成 4、 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 保险金额= CIF价×(1+投保加成率)二、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1、 办理投保时,应填写投保单,并交付保险费2 、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3 、 保险金额=CIF价格X(1+加成率)•如按CIF 投保,计算公式为: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到欧洲某港口,,原来报CFR金额1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一切险费率为0.6%,战争险费率为0.04%,保险加成率为10%,则改报CIF价格为:•CIF=CFR/1-(1+加成率)X保险费率•=10000/1-(1+10%)X(0.6%+0.04%)•=10000/1-1.1X0.0064•=10000/1-0.00704 =10000/0.99296•=10070.90美元•如果出口按照CFR成交,买方要求卖方按照CIF价格加成10%代办保险,按下列公司计算:•保险金额=[CFR价格/1-(1+加成率)X保险费率](1+加成率)•[10000/1-(1+10%)X(0.6%+0.04%)]X(1+10%)•=[10000/1-1.1X0.0064]X1.1•=[10000/1-0.00704]X1.1•=[10000/0.99296]X1.1•=10070.90X1.1•=10077.99美元第四篇第四篇 货款的款的结算算第八章第八章 国国际货款收付款收付 票据(Bill of Exchange, Draft)的含义Ø广义:商业上的权利凭证(Document of Title)Ø狭义:以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用于清偿债权债务的凭证票据的特点:无因性、要式性、流通性票据的当事人:①出票人(Drawer)②受票人(Drawee)③收款人(Payee)本节内容预览:1.汇票(含义、内容、种类、使用)2.本票(含义、内容、区别汇票)3.支票(含义、内容、种类、区别汇票) 第一节 支付工具1、出票2、提示3、付款、承兑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一)含义: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受票人)卖方买方三个主要当事人–出票人(Drawer)----出口人或银行;–受票人(Drawee)或付款人(Payer)----进口人或银行;–收款人(Payee)----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二)内容: “汇票”字样及无条件支付命令出票人(签发汇票的人)、受票人名称(付款人——进口商或其银行)、受款人名称(出口商或其银行);付款金额;付款的期限;付款地点; 出票日期;出票地点;出票人签章缺少规定事项的,汇票无效Sample 光票*(Clean Bill)跟单汇票 (Documentary Bill) 1、按出票人分 2、按附商业票据分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商业汇票(Trade Bill)(三)种类: 3、按付款日期分4、按承兑人分即期汇票(Sight Bill)远期汇票(Time Bill/Demand Bill)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 (Banker’s Acceptance Bill)(四)使用(四)使用1.出票(Issue)2.提示(Presentation)3.承兑(Acceptance)4.付款(Payment)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习惯认为只有付款人签名未写“承兑”也构成承兑。
5. 背书(Endorsement) 6. 贴现、拒付和追索(Dishonor&Recourse)本票出票(Issue)•汇票的签发,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受款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收款人的行为•一式两份(银行汇票只签发一份),一份“Original/First of Exchange”,另一份“Copy/Second of Exchange”出票(Issue)•受款人的表示方法(1)限制性抬头–Pay A Co only;–Pay A Co, not transferable; ――不得背书转让;(2)指示性抬头–Pay A Co. or order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Pay A Co.; ――须经背书转让;(3)来人(持票人)抬头–Pay bearer;–Pay A Co. or Bearer; ――仅凭交付即可转让(无需背书);提示(Presentation)•又称“见票(Sight)”,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种类:①付款提示(Presentation for payment):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的行为②承兑提示(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承诺到期付款的行为•即期汇票:付款提示;远期汇票:承兑提示――承兑――付款提示;承兑(acceptance)•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方法: Accepted XXX Oct. 25th ,2003 承兑•付款人――――――――承兑人(主债务人)•承兑的作用•汇票的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成堆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指示式抬头汇票,须经背书转让指示式抬头汇票,须经背书转让 转让人在汇票背面签名, ↗ 或写上受让人的名字;5. 背书(endorsement) ↘ 转让人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转让人(背书人);前手;•受让人(被背书人);后手; B C D E 前手 后手• 背书方式:限制性背书、特别背书、空白背书(1)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如:pay C only 或pay C, not transferable B Co. XXX Oct.15,2003–只能由指定的被背书人收款,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endorsement)(2)特别/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如:pay C or the order 或 pay to the order of C B Co. XXX Oct. 15th, 2003–特别背书须经背书才能转让;背书(endorsement)(3)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如: B Co. XXX Oct. 10th, 2003–经空白背书的汇票,可凭交付转让或再作背书转让;–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应当连续,因此,空白背书的汇票,如要转让,必须再作背书。
–空白背书和特别背书是可以相互转换,如:持票人将空白背书再变为特别背书;或特别背书的持票人再用空白背书方式转让背书(endorsement)•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根据票面金额,扣除一定天数的利息(从转让日至付款日,按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汇票是一种融资工具;•再贴现(rediscount);贴现(discount)•E(Holder)――――――P(Drawee/Payer) 拒绝承兑(Dishonour by non-acceptance)拒付(dishonor)拒绝付款(Dishonour by non-payment)•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如拒付,应出具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拒付(dishonor)•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 汇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如:A(出票人)――B――C――D(持票人) ← ← ← ↘ P(付款人) •持票人形式追索权所要具备的条件①汇票遭到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②持票人已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③持票人为了行使追索权应及时做成拒付证书(Protest)•不 受 追 索 的 情 况 ( 出 票 或 背 书 时 加 注 “Without Recourse”字样)Ø注意:加注“不受追索”字样的汇票难以流通追索(Recourse)二. 托收商业信用三. 信用证银行信用一. 汇付第二第二节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逆汇顺汇一、汇付(remittance)•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当事人有:①汇款人(remitter):债务人或付款人②收款人(payee):债权人或受益人③汇出行(remitting bank):受汇款人委托向收款人汇款的银行 ④解付行(paying bank):受汇出行委托,接受汇出行的汇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款项的银行,也称汇入行汇款人(进口人)汇出行(进口地银行)收款人(出口人)汇入行(出口地银行) (1)订合同( 2 )申请书、货款 (3)信汇委托书 电报 银行即期汇票( 4 )汇款通知、货款汇 付 流 程 简 图•汇付的方式①信汇(mail transfer.M/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②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③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电/信 汇 流 程 简 图票 汇 流 程 简 图票汇①汇款人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②银行开除即期汇票给汇款人③汇款人将即期汇票自行邮寄给收款人④汇出行将汇款通知书和汇票票根寄给汇入行⑤收款人持票向汇入行取款⑥汇入行核对无误后付款⑦汇入行向汇出行寄送付讫借记通知书并索偿注释二、托收(collection)•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托收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银行托收的基本做法•由出口商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他在进口地的代理行或往来银行(代理行)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托收方式采用的是逆汇方法,即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信誉的好坏.所以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托收的当事人①委托人——指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人,通常是出口商。
②托收银行——指受出口商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③代收银行——指接受委托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进口地银行④提示银行——指向付款人做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⑤付款人或受票人——指根据托收指示向其作出提示的人通常是进口商•按照一般的银行做法,委托人在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须附具一份托收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各种指示银行接受委托后,按照委托书的指示内容办理托收事项委托人(出口人)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付款人(进口人)代收行(进口地银行)(1)订合同 ( 2 )申请书、跟单汇票(3)委托书、汇票、全套单据( 4 )提示托收 流 程 简 图( 5 )承兑付款( 6 )交单(7)转账( 8 )货款托收光票托收跟单托收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一)托收的种类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不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小额款项i.e.样品费、佣金、尾数)↗附带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Documentary↘(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Collection)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出口商的交单是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
•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1、即期付款交单(D/Pat sight):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商见票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商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委托人(出口人)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付款人(进口人)代收行(进口地银行)(1)订合同 ( 2 )申请书、即期跟单汇票(3)委托书、汇票、全套单据( 4 )提示付款即期付款交单 流 程 简 图( 5 )付款交单(6)转账( 7 )货款委托人(出口人)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付款人(进口人)代收行(进口地银行)(1)订合同 ( 2 )申请书、远期跟单汇票(3)委托书、汇票、全套单据( 4 )提示承兑远期付款交单 流 程 简 图( 6 )付款交单(7)转账( 8 )货款( 5 )承兑留单•远期付款交单-卖方给予买方的资金融通u远期付款的时间;①付款日期和到货日期基本一致②付款日期比到货日期要推迟许多Ø进口人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单;–信托收据(T/R, trust receipt);–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 T/R)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借货•信托收据指进口商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
货物出售后所得的货款,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代收行若同意进口方借单,万一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承担偿还货款的责任•若出口方主动授权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借给进口方这种做法将由出口方自行承担汇票到期拒付的风险,与代收行无关,称之为”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出口商对承兑交单一般持很慎重的态度委托人(出口人)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付款人(进口人)代收行(进口地银行)(1)订合同 ( 2 )申请书、远期跟单汇票(3)委托书、汇票、全套单据( 4 )提示承兑承 兑 交单 流 程 简 图( 5 )承兑交单(7)转账( 8 )货款( 6 )提示付款•即期即期D/P: 立即立即立即立即–见票见票--------付款付款----------取单;取单;•远期期D/P: 立即立即XX天后天后立即立即–见票见票--------承兑承兑------------付款付款------------取单;取单;•D/A::立即立即立即立即XX天后天后–见票见票--------承兑承兑---------取单取单-----------付款;付款;•特点① 出口人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被委托关系;–出口人--托收行--代收行--进口人② 银行三不负责–不负责审查单据;–不负责买方的付款;–不负责货物;③ 商业信用;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一) 含义: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受益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UCP500第三条);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联系与区别•联系--信用证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信用证内容必须与合同内容相符;•区别--信用证一经开出,即成为独立于合同的另一种契约;银行只管信用证,不管合同;•合同--进口人与出口人的契约•信用证--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契约信用信用证的性的性质与特点与特点2、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UCP500第四条);开证申请人------受益人 开证行(付款行)---议付行银行只管单据,不管货物;3、、严格相符原格相符原则----单证、、单单严格相符;格相符;•there is no room for documents which are almost the same or which will do just as well.银行只管单据表面的正确性,而不管单据的真实性(UCP500第13、15条);单据诈骗(单据欺诈)(二) 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付款行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Applicant means the party on whose request the credit is issued. •申请人意指发出开立信用证申请的一方。
•(是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又称开证人如果银行自己主动开立信用证,则涉及的当事人中没有开证申请人2、开证银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Issu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issues a credit at the request of an applicant or on its own behalf. •开证行意指应申请人要求或代表其自身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一般是进口人所在地的银行3、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Advis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advises the credit at the request of the issuing bank. •通知行意指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它只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一般是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4、受益人(Beneficiary)•Beneficiary means the party in whose favour a credit is issued. •受益人意指信用证中受益的一方。
•(是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Negotiation means the purchase by the nominated bank of drafts (drawn on a bank other than the nominated bank) and/or documents unde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by advancing or agreeing to advance funds to the beneficiary on or before the banking day on which reimbursement is due to(to be paid the nominated bank. •议付意指被指定银行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以外的银行)及/或单据•通俗地说:议付银行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反映和信用证规定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议付行可以是指定的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的银行,由信用证条款来规定)6、付款银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是指开证银行指定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充当汇票付款人的银行,一般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它指定的另一家银行,这要根据信用证条款的规定来决定.7、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Confirm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adds its confirmation to a credit upon the issuing bank’s authorization or request. •保兑行意指应开证行的授权或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即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保兑行具有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和地位•保兑银行可以由通知行兼任,也可以由其他银行加具保兑8、偿付银行(Reimbursement Bank)•又称为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授权,代开证银行偿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即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代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偿付行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开证银行的资金调度或集中在该第三国银行而要求该银行代为偿付信用证规定的款项。
9、受让人(Transferee)•又称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是指接受第一受益人转让而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大都是出口人•在可转让信用证条件下,受益人有权要求将该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该第三者即为信用证的受让人(三) 收付程序:开证人(进口人)受益人(出口人)付款行 / 开证行(1) (2)通知行 / 议付行(4)(5)(3)(6) (7)1.订立合同3. 开证2. 申请开证4. 通知5. 交货取单、议付6. 索偿、偿付7. 付款赎单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程序图跳一页(四)信用证付款的性质•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600)的解释•信用证是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因此,在信用证方式下,开证行成为第一付款人,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五)信用证付款的特点•1、信用证付款是银行信用,付款人只能是银行通常是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2、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信用证来源于合同独立于合同)•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
强调从表面上确定其是否与信用正条款相符,以决定是否承担付款的责任不管货物状况如何3、、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保兑--保证兑付;•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通知行•保兑行出口地其他银行第三国银行(九)信用证的种类•保兑行责任----与开证行相同–第一性付款责任;付款是终局性的;–保兑行与开证行的关系(开证行与开征申请人)–保兑行议付后,不能向受益人追索•保兑文句;如: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 We hereby add our confirmation to this credit;第五篇第五篇 争争议的的预防与防与处理理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为准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极为不利 (一)在出口国检验一、检验时间及地点第九章第九章商品的商品的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也就是以到岸质量重量为准。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买方根据货物运抵目的港货目的地时的检验结果向卖方索赔,卖方不得拒绝对卖方很不利(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1、货物须于装运前由双方约定的装运港或装运地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证书作为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或要求银行支付、承兑或议付时递交的单据之一;•2、在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卸货后的一定时间内,买方有权复验复验证书如证明货物不符合同规定不属于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买方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复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或索赔•(最常用)(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离岸重量、到岸品质•特别适合于E组和D组实际交货的贸易术语•不能用于FOB、CFR、CIF、三种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范围(一)含义:英美法——合同落空;大陆法——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公约》——合同签订以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二)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1、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自然力量引起2、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动、骚乱、政府颁布禁令、封锁禁运和调整政策制度。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仲裁仲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1、友好协商(当事双方协商)2、调解(第三者调解)3、仲裁(机构仲裁)——灵活、保密、终局、易于执行4、诉讼——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费用高 第六篇第六篇 进出口交易磋商、合同出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和履行立和履行第十三章第十三章国国际货物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第一节交易磋商一、交易磋商 (一)含义:又称贸易谈判 (二)形式:A、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信、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三)交易磋商的内容: A、主要交易内容 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 B、其他交易内容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二、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询盘Inquiry发盘offer还盘counteroffer接受acceptance例:1、Please offer northeast soybean lowest price FOB dalian; 2、We can offer 1000MT northeast soybean lowest USD 200/MT FOB dalian, shipment for 2005.04 ,Irrevacable L/C for payment; 3、Your cable 12TH We accepted .(一)询盘 (Inquiry)•是指买方为了购买或卖方为了销售货物而向对方提出有关交易条件的询问。
说明: 1、询盘的法律效力 询盘对于询盘人和被询盘人均无法律上的约束 力,而且不是交易磋商的必经步骤 2、询盘采用的主要词句: Please advise…… Please quote……. Please offer … …. (二)发盘 ( offer) 1、发盘的含义及应具备的条件• 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发盘既可由卖方提出,也可以由买方提出,因此,发盘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之分卖方发盘,称为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 买方发盘,称为购货发盘buying offer;习惯上称为递盘(BID) 2、发盘生效的时间和发盘的撤回与撤消A、发盘生效的时间• 根据《公约》第15条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a.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b.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消的,只要在发盘人生效之前,发盘人仍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其内容,但撤回通知或更改其内容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如果发盘一旦生效,那就不是撤回发盘的问题,而是撤消发盘的问题 B、发盘的撤回•撤回是指发盘在送达受盘人之前,将其撤回,以阻止其生效•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包括注明不可撤消的的发盘),只要在其尚未生效以前,都是可以修改或撤回的•如果发盘人因发盘内容错误或因其他原因想改变主意,可以用更迅速的通讯方法,将发盘的撤回或更改通知赶在受盘人收到该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则发盘即可撤回或修改C、发盘的撤消•公约》第16条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只要受盘人及时将撤消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盘撤消如果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则发盘人无权撤消该发盘•此外,《公约》还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发盘都可以撤消,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发盘,一旦生效,则不得撤消:•A、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或一其他方式表示该发盘是不可撤消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消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
4、发盘效力的终止•A、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则发盘的效力既告终止;•B、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消;•C、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之后,即拒绝或还盘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D、发盘人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E、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如得了精神病)三、还盘•还盘又称还价,在法律上成为反要约•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四、接受•1、接受的含义•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期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2、接受应具备的条件•A、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第三者作出的接受,不能视为有效的接受,职能作为一项新的发盘;•B、接受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C、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作出;•D、接受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3、接受生效的条件•公约》第18条2款规定: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条件(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根据《公约》的规定,接受送达发盘人时生效。
接受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一经订立,买卖双方即存在合同关系,彼此就应受到合同的约束•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双方在洽谈交易时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以订约时合同上所写明的日期为准,或以收到对方确认合同的日期为准在这两种情况下,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在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时成立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在获得批准时方成立第二第二节 签订合同合同(二)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1、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2、合同必须有约因(大陆法——直接目的)或对价(英美法——代价);•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公共秩序或政策、善良风俗和道德)•4、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第四第四节 期期货交易交易一、期货交易的含义• 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形式二、期货交易的种类(一)套期保值1、卖期保值((Short Hedge)) • 通过在又称“空头套期保值”,是为了防止现货价格在交割时下跌的风险而先在期货市场卖出与现货数量相当的合约所进行的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形式2、买期保值(hedge buying)•生产经营者预先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期货,以便将来在现货市场买进现货时不致因价格上涨而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套期保值方式。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国国际贸易方式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