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标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标识设置及危险废物包装暂行规定及危险废物包装暂行规定 南岸区环境监察支队南岸区环境监察支队LOGO标准危险废物贮存行为的依据标准危险废物贮存行为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LOGO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标识设置及危险废物包装的具体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标识设置及危险废物包装的具体要求 一、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 〔一〕一般性规定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学校、宿舍、食堂、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并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装置、贮存设施、高压输电线路的保护区域以外 2.每个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原那么上应只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贮存设施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贮存,该设施只用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其贮存能力应满足本单位危险废物平安、标准贮存需求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平安装置以及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应急设施LOGO〔二〕危险废物设施建设的根本设计要求〔二〕危险废物设施建设的根本设计要求 1 1贮存设施应为以混凝土、砖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材等材料建成的相对封闭场所,并设置通风口。
2 2贮存设施外部应修建雨水导排系统,防止雨水进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3 3贮存设施地面、收集井内壁需采用坚固、防渗、防腐蚀,且与危险废物相容的材料建造,以保证防渗的面层结构应足以承受一般负荷及移动容器时所产生的磨损,并确保液态废物或渗滤液不渗入地下(推荐办法:混凝土地面用环氧树脂处理或铺设一层2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后再铺设厚瓷砖LOGO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设施建设的根本设计要求危险废物设施建设的根本设计要求4 4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区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分隔存放;液态及半固态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应设置导排沟和渗滤液收集井等预防事故性溢漏的防护系统,且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应分类设置独立的液态导排沟和渗滤液收集井 5 5贮存设施内应留有足够可供工作人员和搬运工具的通行的过道,以便应急处理 LOGO对于贮存总量较大的液态废物,可建造地上贮罐进行存放对于贮存总量较大的液态废物,可建造地上贮罐进行存放 〔1〕各种储罐贮存设备上的平安附件〔如液位计、压力表、呼吸阀、平安阀等〕必须要齐全、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有效维护; 〔2〕储罐四周应设置由与存放废物相容〔不起反响〕材料制成的防护堤,防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罐容积; 〔3〕防护堤高度在米之间为宜,其实际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米; 〔4〕立式储罐外壁至防护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储罐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外壁至防护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或储罐高度一半〔取其中较大值〕; 〔5〕性质不相容的液态危险废物不应布置在同一防护堤内储存; 〔6〕防护堤应急导排管应设置带锁的闸阀,闸阀应由专人管理,正常时应为常闭状态。
LOGO二、标识设置二、标识设置贮存设施入口处醒目的地方必须标示“危险废物贮存场〞字样〔黄底黑字,30cm×15cm的长方形〕和设置如下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形状为边长30cm的等边三角形,背景颜色为黄色,图形颜色为黑色〕 图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LOGO三、危险废物包装三、危险废物包装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适当的包装并张贴危险废物标签 〔一〕液态、半固态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盛装,其中,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态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盛装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盛装 〔二〕同一包装物不能同时盛装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LOGO危险废物包装危险废物包装 〔三〕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应选用与盛装物相容〔不起反响〕的材料制成,且必须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四〕已盛装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包装物外表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五〕每一包装物上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粘贴或系挂危险废物标签。
LOGO现场检查图片现场检查图片标识标识LOGO现场检查图片现场检查图片LOGO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字体为黑体字,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大小按照标准上的比例为1:1LOGO危险废物相关标志危险废物相关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