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项目是否需要招标的文件依据一、 科技项目招标的依据科技项目招标主要是以下几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6、《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规划字〔2012〕57 号)7、《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科计字(1999)138 号8、《广东省水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粤水科﹝2006﹞99 号9、《广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函字〔2009〕256 号)二、 科技项目招标的有关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是工程建设项目从招标的法定条件看,科技项目招标属于自愿招标,而不属于法定强制招标2、根据《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四条及第五条,“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为主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等目标内容明确、有明确的完成时限、能够确定评审标准的科技项目,应当实行招标实行招标的科技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标:(一)目标不确定性较大(项目指标不易量化),难以确定评审标准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三)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四)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或发生其它情形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项目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项目立项的基本程序为:专家评审(评估)、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审核、厅务会审定”第十九条,“通过全部评审程序的项目获得立项获准立项的各类项目,由省科技厅或与省财政厅下达文件”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了立项后直接下达文件确定实施单位,未具体规定实行招标科技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4、根据《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选择重大科技项目作为招标项目”5、根据《广东省水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实行评估或专家评议项目立项的审批制度采取集中审批与分散立项审批相结合的方式一)、项目经费预算超过 200 万元的的项目,实行专项评估或评审。
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按有关规定采取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方式,确立项目实施单位;(二)、项目经费预算在50—200 万元的项目,引入评估或评审机制,逐项形成审批意见的审批;(三)、项目经费预算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统一、集中的评估或评审方式按项目的质量列表式立项审批”对于广东省水利科技计划项目,规定了项目经费预算超过 200 万元的,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应采取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6、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项目立项组织包括项目产生、专家评审评估、立项决策、签订任务书等四个基本程序一)项目产生包括公开征集和组织策划等方式公开征集是指由市科技局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请的范围、程序、时间等要求,接受社会申报组织策划是指市科技局结合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需求和问题,或联合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区、(县级)市科技局,通过开展需求调研、专家研讨座谈、技术预测、采取定向征集、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项目申报二)专家评审评估公开征集受理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在初审结果基础上市科技局提出备选项目;组织策划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咨询,依据专家咨询意见对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三)立项决策立项项目由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研究决定支持经费在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须进行专家可行性论证评估,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论证评估意见,决定立项项目涉及应急、救灾等需要紧急决策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后,优先立项已决定立项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程序向项目组织单位和承担单位发文下达项目和科技经费四)签订合同书: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共同签订《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依据《合同书》的约定对项目进行管理”广州市科技项目在组织申报环节可采取需求调研、专家研讨座谈、技术预测、采取定向征集、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而对已决定立项项目,按有关规定程序向项目组织单位和承担单位发文下达项目和科技经费,并未要求公开招标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科技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所规定的服务,目前没有查到明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