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平间管理条例一、太平间管理条例在医院死亡的人员,无特殊情况,医院应在 2 小时通知辖区殡仪馆接运火化患传染病死亡者,医院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遗体进展特殊处理,然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外地 (县区行政区域以外)人员在医院死亡后,因特殊情况确需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的,应当经当地县民政部门批准后能放行 不准将医院太平间承包给私人业主经营〔1〕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承接收理期间,保证太平间大厅及停尸间只能单独开展遗体暂存,不能在太平间外及公共地段开展祭奠活动,不得有燃放鞭炮, ,敲锣打鼓,跳舞唱戏,打麻将、划拳、喝酒等影响他人行为〔除小声播放哀乐外〕 ,更不能从事封建迷信行为如太平间管理人员三次违反约定, 则医院有权取消太平间管理人员的管理资格〔2〕太平间管理人员在开展丧事效劳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力为丧家效劳好, 必须按殡仪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上岗佩戴工作证,着工作服坚持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格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上墙〕 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丧家财务,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3〕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治丧效劳中必须尊重丧家家属的意见,并格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标准,明码实价,收取效劳费。
如发生以上问题,影响到医院声誉,如太平间管理人员三次违反约定,医院有权终止合同z.-〔4〕送入太平间的尸体要求着装整齐,符合卫生要求,不应污物污染,凡经解剖的尸体, 送往太平间时也应要求衣着整齐,面容端正、清洁、外形应与解剖前根本一样,不得有开放创口和外溢体腔容物〔5〕太平间设施应适用,便于清洗、隔离和消毒,保持门窗、通风口的防鼠、防蝇、防腐设备的良好〔6〕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承接收理期间必须保持太平间区域清洁卫生〔7〕太平间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尊重丧者的亲人,不得同其争吵;太平间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止自身感染,同时,不得借工作便谋取私利〔8〕未经医院书面同意,太平间管理人员不能乱搭乱建, 〔9〕病人遗体在太平间停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 小时〔10〕尸体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交接尸体和清洁卫生及消毒制度二、太平间工作人员职责〔1〕负责尸体从病房接到太平间、保管尸体,在接到有关科室的通知后要保证在 10 分钟到指定科室接尸, 并做好准确的核对登记备查保持室外清洁、通风〔2〕尸体运送太平间时,认真填写"尸体停放登记表"中的各项容,并应妥善保管每具尸体必须要挂上编号牌,防发生过失。
〔3〕存放尸体,一般不超过三天,如有逾期情况应及时报请总务科.z.-处理〔4〕死者家属(或死者工作单位)来认领尸体时,要认真核对,防止过失尸体接走后,应及时清洗消毒铺位,处理遗物,保证室清洁卫生〔5〕遇到超过规定停放时间无法处理的尸体或"三无〞尸体时,应及时向保卫科和总务科汇报〔6〕保持室外清洁、卫生、通风,尸体运走后及时进展室消毒〔7〕每清扫太平间围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干净〔8〕领取尸体时,应按规定到收款部门交款凭收款发票开门取尸〔9〕宣传移风易俗,禁在太平间烧香烧纸和举行悼念活动,以防火灾发生〔10〕保持室、外卫生清洁,门窗密,做好防鼠、灭鼠等工作,定期消毒〔11〕 太平间管理员在开展丧事效劳过程中, 树立良好职业首先,尽力为丧家提供最好最全面最传的效劳, 按照殡仪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1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三、太平间消毒隔离制度三、太平间消毒隔离制度1、有相应停放尸体设施,定期消毒液喷雾消毒2、有专人分管,对运送尸体的工具,使用有效消毒液擦拭3、对太平间污水、污物集中进展无害化处理z.-4、对传染病死者的尸体,进太平间前应消毒处理,然后放入单独的隔离间,尸体运出后作终末消毒。
5、负责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自身感染尸体交接程序尸体交接程序在患者死亡后,科室出具"死亡证明书",填写"尸体登记卡〞,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转至太平间,通知殡仪馆太平间管理人员翻开太平间接收尸体,并签名确认殡仪馆转运尸体,太平间管理人员核对"死亡证明"与"尸"尸体登记卡"上交医务科保管备查体登记卡"无误后,填写转运时间并签名,将尸体交殡仪馆转〔1〕在患者死亡后,科室出具"死亡证明书",填写"尸体登记卡〞,运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转至太平间,通知殡仪馆〔2〕太平间管理人员翻开太平间接收尸体,并签名确认〔3〕殡仪馆转运尸体,太平间管理人员核对"死亡证明"与"尸体登记卡"无一,填写转运时间并签名,将尸体交殡仪馆转运〔4〕"尸体登记卡"上交医务科保管备查医院尸体登记卡医院尸体登记卡科室:**性别年龄地址死亡时间.z.-太平间签收人殡仪馆接运时间核对交接人签名.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