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考核及聘任办法(暂行)为全面客观地考核学院教师(含教辅人员,以下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正确评价我院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科学、客观、公正地做好教师聘任及奖惩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办学实际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事管理规定》精神,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客观公正、民主透明,聘任有依有据,注重实绩,挖掘潜力,积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各尽其用的教师评聘机制,营造人人争先的工作环境二、适用对象:正式劳动关系在学院的专职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退休返聘及兼职专任教师参照执行三、各类职务的任职条件(一)思想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教师规范,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友爱互助,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集体荣誉感强二)身体条件:具备教师的基本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三)业务素质:1、见习助教:(1)担任本专业的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
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每周至少完成6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和12个学时的听课任务,并在学院配备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把握教学内容,学习教学方法,提高所讲授课程的教学业务水平所授课程若与指导教师主讲课程为同一课程,还应协助指导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作为学习提高的一个途径3)承担和完成教研室分配的任务以及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2、助教:(1)担任本专业的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每周至少完成8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和6个学时的听课任务,并在学院配备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把握教学内容,学习教学方法,提高所讲授课程的教学业务水平所授课程若与指导教师主讲课程为同一课程,还应协助指导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作为学习提高的一个途径系统地自学一门基础课程的教学3)在讲师、副教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研究或学科研究每学年应完成教学或学科的工作总结,并撰写1篇学术论文4)承担和完成教研室分配的任务以及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3、讲师:(1)担任本专业的二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
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每周至少完成10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3)进行教学研究或学科研究每学年应完成教学或学科的工作总结,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科研学术论文4)承担和完成教研室分配的任务以及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4、副教授:(1)担任本专业的二门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充实,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并有独立见解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每周至少完成10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3)每学期负责3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4)参与学科规划与建设, 参与教学改革与组织及编写教材;进行教学研究或学科研究每学年应完成教学或学科的工作总结,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篇科研学术论文5)承担和完成教研室分配的任务以及担任学院其他必要工作5、教授:(1)担任本专业的二门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含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充实,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并有独立见解2)服从学院合理的教学安排每周至少完成10个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3)每学期负责3名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4)在学院教学改革中发挥主导作用,或在学科专业建设中,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负责学科规划与建设,或主持教学改革,进行教学研究或学科研究,组织或参与编写教材每学年应完成教学或学科的工作总结,并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篇科研学术论文或1部专著5)担任学院其他必要工作四、各类职务任职资格:(一)见习助教:大学本科毕业(二)助教:见习助教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符合助教职务的聘任条件三)讲师:1、本科学历担任助教工作满四年,且四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符合讲师职务聘任条件的;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的,晋升年限要求追加两年2、硕士学历担任助教二年,当年考核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符合讲师职务聘任条件的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的,晋升年限要求追加一年 3、博士学历符合讲师职务聘任条件的;(四)副教授:1、讲师职务任职满四年,且四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的,符合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的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的,晋升年限要求追加两年 2、博士学历担任讲师满二年,且二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符合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的,晋升年限要求追加一年。
(五)教授:院聘副教授任职满五年,且五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符合教授职务聘任条件的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的,晋升年限要求追加两年 五:考核: (一)考核指标:考核工作主要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1、德:主要指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政策水平、全局观念、法纪观念、职业道德和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指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3、勤,主要指年度内学习和工作态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4、绩,主要指年度内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效率和贡献等方面的情况二)考核结构:系及教研室评议、教学督导组评议、学生满意率测评、学院考核组评议考核四部分组成,分别占30%、20%、20%、30%比例; 1、系及教研室评议:系及教研室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效果、能力及教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议2、教学督导组评议:学院教学评议组每学期随机听取每位教师两节课,对教师教学质量、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3、学生满意率测评:原则上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参加测评的学生数不少于教师执教学生数的80%,结果取平均值计算。
4、学院考核组评议:学院考核组根据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纪律及教学效果进行评议三)考核等级及测评办法:1、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2、测评一般采用书面无记名形式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测评档次换算分数按如下标准进行(满分10分):优秀10分、合格8分、基本合格6分、不合格4分,综合测评分=各类别测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乘以权重之和综合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档次的综合测评分原则上分别须在9分、7.5分、6分以上(含9分、8分、6分)四)考核原则:1、教学、教辅人员若个人原因出现二级教学事故一次的,考核不能评优秀,出现一级教学事故一次的,考核不能评合格及以上等次,出现一级一次以上教学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考核为不合格学生评议不满意率超过30%的(含30%)不能评优秀,不满意率超过40%的(含40%)不能评合格及以上等次,不满意率超过50%的(含50%)考核为不合格教学事故认定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2、教学、教辅人员年度或试用期工作量完成90%(不含90%)以下者不能评优秀,完成75%(含75%)以下者不能评合格及以上等级,完成50%(含50%)以下者为不合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2、未能完成规定职责的;3、由于渎职或失职造成学院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4、未经批准擅自承担校外任务且影响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5、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人员;7、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学院行政处罚的六)几种特殊人员考核问题1、试用期人员需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本院教师试用期考核办法执行;2、脱产进修学习时间超过半年度的人员不参加考核;3、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4、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视其所受处罚、处分情况区别对待,对其进行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级;5、工作不满半年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与执行(一)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岗位津贴按A级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B级发放;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按C级发放二)职务聘任:学院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灵活的职务聘任机制:1、低职高聘:任现职以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教学效果显著、学生满意度高经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可提前或越级越档享受职务工资。
2、高职低聘:任职期间,连续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按工作调整情况降一至二级职务聘任高职低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可视工作调整情况晋升职务3、转正: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可按期转正;4、解聘: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造成学院重大损失;任职以来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七、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08年1月25日附:专职专任教师学年度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考 核 内 容师德表现1.思想上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出勤率高,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协作精神2.为人师表,教风严谨,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3.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认真钻研教育科学,掌握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工作1. 按时上、下课,无迟到、早退或缺课现象2.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有详细、完整的教案(讲稿),教案能够体现教学内容的安排、重点、难点和学时分配。
3. 按照规定进行答疑,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思考4.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上课,不随意调课、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不任意增、减课时5. 能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必要的作业,并认真按时批改作业,指出错误之处能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予以退回重做,对抄袭作业者要予以批评6. 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每学期听课应达到的最少节数为:院级领导6节,教务部主任8节,系领导10节,教研室负责人12节,教师8节,其中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新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7.试卷规范且不以任何形式泄漏考题,改卷客观公正,不随便调整学生的考核成绩或总评成绩,学生的考核成绩能按时上交8.课堂上和学生有良好的互动,善于启发和引导学生9.教学全面达到教学要求,学生对其授课反映良好,期中教学检查综合评价为优秀(≥85分)10.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1. 参与院级及以上已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