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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其他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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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其他诉讼参与人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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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诉讼的需要而参加 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 人员他们在刑事诉讼中不是独立承担诉讼职能的主体,但他们同样依法享有参加 诉讼活动所必须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1、法定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委托关系 在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受被代理人意志的约束,在行 使代理权限时无需经过被代理人同意2、法定代理人的任务是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 利与被代理人基本相同,承担相应的义务,但不能代替陈述,也不能代替承担与人 身自由相关联的义务3、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直接享有当事人的权利(上诉权、申请回避权和 在场权)三)诉讼代理人1、哪些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 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 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 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 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四)证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指通过诉讼外的途径凭着感觉了解到案件情况的自 然人关于证人,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刑诉和民诉的区别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有感觉器官,才能感知 案件情况单位不能作证人,因为单位本身没有感觉和知觉,不能感知案件情况, 也无法承担作伪证的责任但是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包括单位和个人2、感觉器官的缺陷如果达到不能辨别是非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就 不能作证人这里要正确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48条第2款的规定《刑事诉讼 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 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这款是对证人资格的规定,有很多初学者对本款 理解有误正确的理解是:在第一个“不能”前面加上“而且”,在第二个“不 能”前面加上“或者”。

也就是说,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只有达到不 能辨别是非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才不能作证人换句话说,生理上、精神上 虽然有缺陷或者年幼,但是还没有达到不能辨别是非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仍 然可以作证人例如,聋而不瞎的陈某,目睹了王某拿着刀子捅死李某的过程,陈 某就可以在该案中作证;再如,一个 9岁的儿童如果目睹了王某拿着刀子捅死李某 的过程,也可以在该案中作证人因此,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 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证人的条件还有:(1) 了解案件情况(当事人除外);(2)既包括直接 了解,又包括间接了解;(3)提供案件情况;(4)必须通过诉讼外途径正是因为证人是通过诉讼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所以证人不能旁听本案 的审判3、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因为感觉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 是其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这种感知具有亲历性,是不可能由他人替代的;并 且出庭接受质证时必须由其本人回答,也是不可替代的;同时,证人作伪证要由其 本人负法律责任,这也是不能由他人替代的证人的不可替代性,必然得出证人作 证优先规则。

当证人的身份与其他诉讼主体的身份发生冲突时,只能优先作为证 人,而不能既做证人,又兼有其他诉讼主体的身份因此,当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 人员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通过诉讼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时,应该优先作为证人, 而不能作为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法律工作者参与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 或者其他法律工作4、关于证人是否需要回避问题经常有考题在回避的选项中,把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也列入选 项中,这其实是干扰项无论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都不需要回避,因 为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且回避的主体都是可能利用公权影响诉讼公正的人证 人不用通过公权参加诉讼的,而是凭着感觉感知到案件情况而参加诉讼的只不 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一般来说证明力 相对弱一些5、掌握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安全保障权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 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充分陈述权人民检察院必须保证证人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 外,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3)核对笔录权询问证人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 充或者改正。

4)证件知悉权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5)侵权控告权证人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权 利义务:(1)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2)如实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当客观、如实的提供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诬告陷害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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