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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苏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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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苏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改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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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元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条例》内容得到贯彻落实,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结合《条例》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制定依据《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0号)、《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苏府〔2016〕57号)、《苏州市关于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府〔2015〕133号)等二、起草过程《条例》颁布后,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部门、街道(镇)、社区(村)以及养老服务单位负责人的专题学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条例》,力争将条例深入到千家万户、相关部门、养老服务组织,营造人人知晓、共同遵循的良好氛围在广泛开展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局着手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后,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市(区)分管领导、民政部门负责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以及部分街道、社区和老年人的意见,并邀请部分专家、人大代表和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论证,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经市政府同意后颁布。

三、 八个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 供餐助餐 医疗卫生 紧急救援 日间照料 精神慰藉 家庭支持 助行助浴 长期护理 四、政策亮点 设施建设新旧小区均要配置养老设施新建住宅区的养老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 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 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设施或者现有设施 未达标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 配置详细】 居家养老 夯实家庭养老基础 实现日常生活服务全覆盖,加强医养融合、 紧急救援等工作,构建不离社区的多样化 生活照顾服务对长期在家照顾失能老年 人的赡养人、扶养人或雇用人员提供支持详细】 人才建设 从业人员加强补贴奖励政策以免费培训、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 奖励、落户优惠等多种方式对养老从业人 员增加吸引力。

鼓励在苏的大中院校开设 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详细】 监督管理 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建立完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居家养 老服务组织和对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 果确定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享受的优惠待 遇,受助对象的服务类型、护理等级等详细】 五、各方职责政府职责:编制规划,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居家养老工作体制机制;监督管理本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街道(镇)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明确养老服务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搭建基层居家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社区(村)职责:协助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文体娱乐、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对养老设施及服务的监督评议家庭责任: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赡养人、扶养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六、 任务分解(下页)任务类别任务内容责任单位一、认真落实居家养老责任1.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放开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各市、区人民政府2.强化街道(镇)主体责任,按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专(兼)职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支持、指导企(事)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街道(镇)人民政府3.发挥社区优势,协助开展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和服务需求调查,协助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对养老设施及服务的监督评议各社区(村)4.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承担家庭老年人养老相应的费用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二、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5.按照新建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已建成的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分类规划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各市、区政府,市规划局6.根据老年人口的结构和需求,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满足有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应当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各市、区政府,市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7.新建住宅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各市、区政府,市住建局8.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和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各市、区政府二、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9.属于市国资委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调整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各市、区政府,市国资委10.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建设或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到2020年,每个市、区至少完成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任务各市、区政府,市住建局11.各市、区至少对50户有需要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室内无障碍改造或配置基本生活辅助器具;所有街道(镇)日间照料中心配置方便老年人出行、上下楼梯的辅助器具,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12.严禁改变现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途,因建设需要,经批准拆除或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原建筑面积优先原地重建或就近建设、置换。

各市、区政府三、扩大居家养老供给13.构建市级指导、县级市(区)主抓、街道(镇)落实、社区(村)参与的居家服务四级网络,打造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平台、以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为主体、以虚拟养老院为支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家庭保洁、代购代缴、理发陪伴等服务生活照料服务体系市民政局1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清单、质量标准和规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对家庭病床的结付政策,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市家庭病床数达到1.5万张以上,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实现全覆盖 各市、区政府,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15.为高龄患病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服务,设立非急救医疗转运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市卫计委16.制定护理站扶持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在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开设护理站,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17.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三、扩大居家养老供给18.扶持各类老年文化组织,培育特色文艺团队和兴趣小组,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活动市民政局19.成立居家养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与110、120、119急救联动机制,及时快速提供专业化急救服务,为有需求的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配发灭火器。

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20. 支持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为有需求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护理培训,经评估符合条例的给予照料人养老服务补贴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四、注重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护理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确保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市人社局、市民政局22.修改完善养老从业人员的各项激励政策,并严格落实;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23.制定《苏州市为老服务志愿者注册记录和激励办法》,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逐步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培训,组织开展邻里互助、老人互帮志愿服务,所有街道(镇)建有不少于100人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各市、区政府,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五、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五、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24.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逐步制定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医、紧急救援、辅具适配等方面服务规程和技术要求市民政局25.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科学确定服务方式、护理等级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逐步实现按需配置公共养老服务资源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26.完善政府、行业、社会、个人监督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绩效管理标准和办法。

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27.对赡养人、扶养人因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作出处罚的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各市、区政府,市文明办链接:设施建设新旧小区均要配置养老设施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每百户不少于二十平方米配建指标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新建住宅区中根据规划要求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民政部门,其不动产产权归民政部门所有所建服务设施地理位置适中、方便老年人出行,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调整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校舍、办公楼等设施和场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未经市或者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因城乡建设需要,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原建筑面积优先原地重建或者就近建设、置换到2020年,每个市、区至少完成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任务;所有街道(镇)日间照料中心配置方便老年人出行、上下楼梯的辅助器具,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日常生活服务全覆盖组织引导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虚拟养老院、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企业和社会组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日间托养、供餐助餐、紧急呼叫、家庭保洁、代购代缴、理发陪伴等服务,使老年人不离社区就近享受方便快捷的多样化生活照顾服务医养融合全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照护保障;引导在日间照料中心按相关标准开设护理站,符合规定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到2017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要达到70%以上,65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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