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第 2 部分:研学基(营)地评定与服务规范(试行)Study travel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in Wuhan- Part 2: Study base (camp) evalua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 (Trial)XXXX-XX-XX发布XXXX - XX- XX实施武 汉 市 旅 游 发 展 委 员 会武汉市教育局发 布I 目次前言 .II 引言 . I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 .2 5 基地等级评定条件.2 6 营地等级评定条件.4 7 服务规范.6 8 安全与应急管理.7 9 质量与监控.7 10 评定与复核.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研学基(营)地必备项目检查表.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研学基(营)地评分表.13 II 前言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系列标准分为如下部分:第 1部分:服务机构评定与服务规范;第 2部分:研学基(营)地评定与服务规范;第 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本部分为第 2部分本部分附录 A、附录 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武汉市教育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薛兵旺、杨崇君、薛红、贾翔、程艳本部分为首次发布III 引言为规范和引导武汉市研学旅行基(营)地建设,提升研学旅行基(营)地服务和管理质量,发挥基(营)地研学教育功能,完善研学旅行基(营)地服务的标准体系,推动武汉市研学旅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1 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第 2 部分:研学基(营)地评定与服务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研学基(营)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地等级评定条件、营地等级评定条件、服务规范、安全与应急管理、质量与监控、评定与复核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研学基(营)地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 通用符号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LB/T 025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LB/T 054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研学旅行study travel 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LB/T 054,定义 3.1 2 3.2 研学基地study base 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3.3 研学营地study camp 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和集中食宿的场所3.4 研学课程study travel course 专门为研学旅行设计的,包含课程目标、 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程评价等四大要素在内的知行合一的集体体验性的教育实践活动3.5 安全员safety inspector 专指负责研学旅行过程中的安全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4 总则4.1 本标准包括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公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4.2 根据是否提供集中食宿,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可分为研学基地和研学营地,合称研学基(营)地。
4.3 研学基(营)地应遵循教育性、实践性、体验性、安全性原则4.4 附录 A研学基(营)地必备条件检查表规定了研学基(营)地的必备条件,“达标”后即可根据附录B研学基(营)地评分表评定打分,按分值将研学基(营)地由高到低评定为甲级(达到450 分)、乙级(达到400 分)、丙级(达到350 分)4.5 研学基(营)地的评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4.6 应提供网络信息交流平台,方便学校、老师、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状况、加强沟通等5 基地等级评定条件5.1 资质条件5.1.1 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1 年以上5.1.2 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5.1.3 每年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数不少于5000 人次(专业科研院所、 军事基地可适当降低)3 5.2 基础设施5.2.1 应有可供学生教学、活动、体验、休整的场所,且布局科学合理、功用齐全,能够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5.2.2 应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教学设施和器材,且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5.2.3 区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 全方位录像监控, 影像资料保存15 天以上。
5.2.4 区内标识设置符合GB 2894 和 GB/T 10001.1 规定的要求,突出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防护设施5.2.5 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5.2.6 半小时车程内有二甲以上医院5.3 组织管理5.3.1 设有管理机构或部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分工、职责清晰5.3.2 建立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合同等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5.3.3 应科学编制规划,把基础设施、教学设施、研学导师培养、研学课程建设、安全保障等作为必要内容5.4 人员配备5.4.1 应按不低于1:15 的师生比配备研学导师、导游(讲解员)、安全员等工作人员5.4.2 工作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导游资格证,或具有经相关专业培训的技能资质5.4.3 应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5.4.4 应与所在区域的群团组织合作,吸纳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或家长等参与研学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5.5 环境条件5.5.1 内外环境和谐、自然,细节设计以人为本, 建筑造型景观化5.5.2 环境良好,育人氛围浓,悬挂、张贴宣传画、励志语等5.6 卫生条件5.6.1 环境整洁 , 无污水、 污物,无乱建、 乱堆、 乱放现象, 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5.6.2 各类场所达到GB 9664 规定的要求,餐厅场所达到GB 16153 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 GB 9667 规定的要求5.6.3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达到GB/T 18973 中 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5.6.4 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5.7 研学课程5.7.1 目标定位明确4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教育活动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5.7.2 主题特色鲜明基地对主题的设计应做到挖掘深、提炼精、 定位准、 特色明, 可以围绕武汉市革命传统、人文历史、 自然环境、 科技教育等资源提炼、设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如“红色传承主题”、“绿色生态主题”等,也可以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开发设计主题5.7.3 课程设计科学研学课程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a)课程设计应针对不同学段,符合LB/T 054 的相关要求;b)一般以 30 人 半天为单位设计课程,包含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简介、实施流程、研究问题、分享展示、总结评价等要素;c)课程内容与实施要遵循开放、体验、实践、互动、安全等原则;d)基地可根据自身资源特点编排研学路线,也可研发推荐与周边资源相结合的组合课程。
5.7.4 课程门类丰富应具备至少1 个主题的课程,课程能覆盖各学段、各年级,满足不同教学目标需要,实际开设的各种课程不少于6 门6 营地等级评定条件6.1 资质条件6.1.1 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1 年以上6.1.2 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6.1.3 单次能接待500 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和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每年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数不少于8000 人次(专业科研院所、军事营地可适当降低)6.2 基础设施6.2.1 应有可供学生教学、活动、体验、休整、食宿的场所,且布局科学合理、功用齐全,能够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和集中食宿的需求6.2.2 应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教学设施和器材,且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6.2.3 区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 全方位录像监控, 影像资料保存20 天以上6.2.4 区内标识设置符合GB 2894 和 GB/T 10001.1 规定的要求,突出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防护设施6.2.5 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5 6.2.6 半小时车程内有二甲以上医院6.3 组织管理6.3.1 设有独立的管理机构或部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分工、 职责清晰。
6.3.2 建立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合同等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6.3.3 应科学编制规划,把基础设施、教学设施、研学导师培养、研学课程建设、安全保障等作为必要内容6.4 人员配备6.4.1 应按不低于1:25 的师生比配备研学导师、导游(讲解员)、心理员、安全员等工作人员6.4.2 工作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导游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或具有经相关专业培训的技能资质6.4.3 应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6.4.4 应与所在区域的群团组织合作,吸纳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或家长等参与研学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6.5 环境条件6.5.1 内外环境和谐、自然,细节设计以人为本, 建筑造型景观化6.5.2 环境良好,育人氛围浓,悬挂、张贴宣传画、励志语等6.6 卫生条件6.6.1 生活饮用水应达到GB 5749 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应达到GB 8978 规定的标准6.6.2 环境整洁 , 无污水、 污物,无乱建、 乱堆、 乱放现象, 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6.6.3 各类场所达到GB 9664 规定的要求,餐厅场所达到GB 16153 和 GB/T 26361 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2016 规定的要求。
6.6.4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达到GB/T 18973 中 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6.6.5 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6.7 研学课程6.7.1 目标定位明确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教育活动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6.7.2 主题特色鲜明6 对主题的设计应做到挖掘深、提炼精、定位准、特色明,可以围绕武汉市革命传统、人文历史、 自然环境、 科技教育等资源提炼设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如“红色传承主题”、 “绿色生态主题”等,也可以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开发设计主题6.7.3 课程设计科学研学课程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a)课程设计应针对不同学段,符合LB/T 054 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