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劳务派遣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案例:劳务派遣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2022 年 8 月,刘某应聘深圳某物流公司做派递员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14 日期间,在物流公司的要求下,刘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尽管如此,刘某在 2022 年 12 月份被无故辞退公司派递员每月 4 天休息制,每天上班 8 到 10 小时,公司无年假2022 年 1 月 4 日,刘某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确认与物流公司具有劳动关系;2、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请问:刘某的申请是适宜的吗?案例解析:刘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首先,因为刘某和物流公司是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物流公司要求刘某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是违犯平等、协商的劳动合同签订的前提的,公司转嫁了法律风险,事实上违法的所以刘某和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公司常年要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这种行为必然是违法的最后,公司解除该员工,解除的理由不明确,导致违法解除,公司的操作存在明显的违法性因此,确认与物流公司的劳动关系,没有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等,员工诉求中涉及的恳求,是会被仲裁委支持的。
此外,在解除的理由上,公司并没有出具充分的解除根据,存在解除理由不充分的违法解除风险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