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自 2003 年 3 月 25 日起施行〕前言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 GA 27-199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的》的修订版; 本标准与 GA 27-1992 相比,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如:单位风险、部位风险、目标风险、单位防护、目标防护、入侵推迟、处警响应时间 等; 2. 规定了实体防护装置防破坏才能的要求; 3. 规定了保卫人员到达现场的要求; : 增加了第 2 章“ 标准性引用文件” ;对原标准第 3、4. 对原标准的章节和内容重新做了调整 4、5 章〔 现标准第 4、5、6 章〕 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补充;将原标准的第 6 章“ 组织措施” 和第 7 章“ 认定、审批与验收” 合并为一章:“ 治理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三局、公安部一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刘起富、杜绍熔、顾岩、刘希清、杨志蓬、刘铭威;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及其藏品、藏品部位风险等级的划分、防护级别的确定、安 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和治理要求;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本标准适用于文物系统博物馆,也适用于考古所、文物治理所、文物商店、各级文物爱护 单位;非文物系统博物馆可参照使用;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勉励依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 于本标准;GB/T 16571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标准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章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博物馆 museums 文物、标本的保藏、展现、讨论和开展相关训练、服务的单位与场所;3.2 藏品 antique 馆藏文物、标本的总称;3.3 风险等级 level of risk 博物馆、藏品部位、藏品所处的危急程度,分别表示为单位风险、部位风险和目标风险;3.4 防护等级 level of protection 为爱护博物馆、藏品部位、藏品的安全多实行的技防、物防、人防等防范措施的水平;3.5 保卫力气 guard force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为实施安全防范所配置的系统操作、治理、爱护人员和响应报警大事的专业队伍;3.6 探测〔装置〕系统 detection〔devices〕systems 对入侵、盗窃、抢劫、内部作案等行为具有探测、报警功能,并按需要予以声音、图像复 核的技术防范〔装置〕系统;3.7 入侵推迟〔时间〕 intrusion delay〔time〕 对非法入侵者的盗窃、抢劫行为,实施探测、报警、设置障碍、拦截,以推迟入侵者的侵 犯行为的措施;从入侵者侵入戒备边界线开头,到实现其侵害目的所需花费的最小时间,称为 入侵推迟时间;3.8 报警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for alarm 从探测器探测到入侵目标、发出报警信息到报警监控中心设备接收并显示报警信号所需要 的时间;3.9 处警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for handing alarm 保卫队伍接到报警信号后,在小于入侵推迟时间的范畴内,到达报警现场所用的时间;3.10 目标防护 object protection 对藏品实物目标的防护;3.11 部位防护 site protection 对博物馆内存有藏品的局部场所、局部空间的防护;3.12 单位防护 protection of organizational unit 对整个博物馆的防护;3.13 复合探测 multiple detection 对一个详细目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探测技术〔或装置〕进行戒备的技术措施;3.14 室内周界防护 bound alarm in building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入侵探测戒备线;3.15 实体防护装置 physical protection devices 用来防护各级藏品的实体屏障,如保险柜、防爆玻璃展柜、防弹玻璃展柜、防盗门、防盗 窗、放火文件柜等;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4. 风险等级的划分4.1 风险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爱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博物馆藏品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 风险分为单位风险、 部位风险和目标风险; 目标风险的划分依据 《文 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级,本标准只对单位风险、部位风险进行如下分级;4.2 风险分级4.2.1 三级风险 4.2.1.1 三级风险单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三级风险单位: a〕10,000 件藏品以下的博物馆; b〕有藏品的县级文物爱护单位; 三级风险部位 4.2.1.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三级风险部位 : a〕三级藏品 300 件以下的库房; b〕陈设 500 件藏品以下的展厅〔室〕;4.2.2 二级风险 二级风险单位 4.2.2.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二级风险单位: a〕10,000 件藏品以上, 50,000 件藏品以下的博物馆; b〕省〔市〕级文物爱护单位;4.2.2.2 二级风险部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二级风险部位: a〕二级藏品及专用库房或专用柜; b〕三级藏品 300 件以上〔含 300 件〕的库房;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c〕陈设藏品 500 件以上〔含 500 件〕的展厅〔室〕;d〕陈设的现代小型武器;e〕二、三级藏品修复室、养护室;4.2.3 一级风险 4.2.3.1 一级风险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一级风险单位:a〕国家级或省级博物馆;b〕有 50,000 件藏品以上的单位;c〕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单位或全国重点文物爱护单位;4.2.3.2 一级风险部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一级风险部位: a〕一级藏品及其专用库房或专用柜; b〕二级藏品 300 件以上〔含 300 件〕或三级藏品 500 件以上〔含 500 件〕的库房; c〕保藏、陈设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古脊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以及经济价值珍贵的文物 〔金、银、宝石等〕的场所; d〕陈设 1,000 件〔含 1,000 件〕藏品以上的展厅〔室〕; e〕一级藏品修复室、养护室; f 〕武器藏品专用库房或专用柜;5. 防护级别的确定5.1 概述防护级别的确定,原就上应与风险等级相对应,即一级风险单位、一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到达一级防护要求;二级风险单位、二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到达二级防护要求;三级风险单位、三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到达三级防护要求;5.2 目标防护级别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2.1 防护级别 Ⅲ对藏品目标,只使用一种探测装置或只使用一种实体防护装置的技术防护措施;5.2.2 防护级别 Ⅱ对藏品目标,在防护级别Ⅲ的基础上增加声音复核或图像复核手段的技术防护措施;5.2.3 防护级别 Ⅰ对藏品目标,使用两种探测装置进行戒备布防或使用一种探测装置和一种实体防护装置进行复合戒备布防,且配置声音、图像复核手段的技术防护措施;5.3 部位防护级别5.3.1 防护级别 Ⅲ对防护部位所在空间实行复合探测技术,配置声音复核或图像复核装置的技术防护措施;5.3.2 防护级别 Ⅱ对防护部位所在空间的门、窗、通道或一间至几间房屋组成的区域实行复合探测技术,配置声音复核及图像复核装置或出入口掌握与实体防护装置组合的技术防护措施;5.3.3 防护级别 Ⅰ对防护部位实行室内周界探测技术、空间复合探测技术,配置声音复核、图像复核和出入口掌握与实体防护装置的技术防护措施;5.4 单位防护级别5.4.1 防护级别 ⅢⅢ和目标防护级别 Ⅲ的要求,应参照纵深防护体系5.4.1.1 三级风险单位应满意部位防护级别的要求,建立技术防范系统,可只设防护区;5.4.1.2 技术防范系统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5min,处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min,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 2S;5.4.1.3 重要的三级文物应有实体爱护装置,其本身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 2min;5.4.1.4 三级风险单位应设置报警值班室,应有专业保卫人员负责保安巡逻和安防设备的使用和修理工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4.2 防护级别 Ⅱ5.4.2.1 二级风险单位应满意部位防护级别Ⅱ和目标防护级别 Ⅱ的要求,应依据局部纵深防护体系的要求建立技术防范系统,可只设防护区和禁区;二级风险部位应置于防护区或禁区内;5.4.2.2 技术防范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8min,处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min,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 2S;5.4.2.3 重要的二级藏品应有防抢劫的实体爱护装置,其本身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 3min;5.4.2.4 二级风险单位应配置专职保卫人员负责保安巡逻和安防系统的修理使用工作;报警中心应配有防卫器具和通讯工具;5.4.3 防护级别 ⅠⅠ和目标防护级别 Ⅰ的要求,应依据整体纵深防护5.4.3.1 一级风险单位应满意部位防护级别体系的要求建立技术防范系统;一级风险单位的技术防范系统,应设置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一级风险部位应置于防护区或禁区内;5.4.3.2 技术防范系统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10min,处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min,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 2S;5.4.3.3 重要的一级藏品应有防抢劫的实体防护装置,其本身的入侵推迟时间应不小于 5min;5.4.3.4 一级风险单位应建立专业保卫队伍,在防护区或禁区内设立报警监控中心,中心掌握室应配备防卫器具、通讯工具和卫生、通风设备;6.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6.1 总就各级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