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1范围为使本公司的电子分析天平正常运行,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其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运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电子分析天平2、被测对象描述 选用电子分析天平所配置的标准砝码(或另行购置的标准砝码:根据天平量程选定,以天平最大秤量值或最大秤量值的50%为宜3、核查方法3.1准备工作查看天平不平仪中的气泡是否在中间位置,如否则应调整天平地脚螺栓高度,直至水平仪内气泡位于圆环中央位置接电预热:打开电源开关,接通电源,电子天平在初次接通或长时间断电之后,应至少预热30分钟仪器自检:在电源接通后,电子分析天平秤量系统自动实现自检功能当显示器显示为零时,天平工作准备就绪3.2操作步骤校正:首次使用天平必须进行校睛,按校正键,放在该电子分析天平所配备的标准砝码直至出现(该标准砝码的重量)g,校正结束(如天平具有自校功能,可以直接按校正键进行校正)秤量:使用除皮键,除皮为零,将核查所用标准砝码放在秤盘上,进行秤量,当显示器上出现作为稳定标记的质量单位“g”后,读出天平所显示的质量数值:以同样的方法秤量三次,并做好相关记录4、结果判定当测定结果满足以下条件时认为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结果符合要求:|y-x0|≤△(△为所核查天平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万分之一精确天平的△为0.5mg;十万分之一精确天平的△为0.05mg,百分之一精度天平的△为50mg)式中:y---三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g X0---所用标准砝码的质量,g5、相关记录 MGDJ/CZY-QJ002 《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