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生卒年诸说平议 (一 )【内容提要】李白生卒年,在历史上有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宝应元年 (762),享年 62 岁说;生于圣历二年 (699),卒于宝应元年 (762),享年64 岁说自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又有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广德二年(764),享年 64岁说;生于长安元年(701) ,卒于广德元年(763),享年63 岁说;生于神龙二年 (706),卒于大历二年 (767),享年 62 岁说以上诸说都各有偏颇,此牵彼掣,难以自适本文根据“大历初 ”李白仍然在世的新史料,结合唐人《序》、《碑》、《墓志》等原始资料, 对上述诸说逐一辨析, 重新考订李白生卒纪年: 李白既不卒于宝应元年(762) ,也不卒于广德年间,而应卒于大历元年(766),享年62 岁,其生当在神龙元年(705) 关键词】李白生卒年李士训商榷在对唐代诗人李白的研究中,有关其家世及生籍、生卒年等问题, 长期以来异说纷呈,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研究内容自北宋至今, 专门研究或论及此类问题者, 无虑数十百家 然而,由于古今学人在史料的占有上和文字的理解上见仁见智,言人人殊,往往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明白的问题隐晦化,因而争来议去, 迄至今日仍无定说。
本文根据新近发现的史料,结合历史上有关李白的碑传、序跋等旧有文献, 仅就李白生卒年这一问题对旧有诸说再作检讨不当之处,祈请指正一、从新出史料看李白的生卒确年历考载籍,有关李白生卒的记载,本有比较详实的碑传资料如 “四序 ”、“四碑 ”(即李阳冰《草堂集序》、魏颢《李翰林集序》 、乐史《李翰林别集序》、曾巩《李白集后序》 ,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 、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 ①]) 可以证明,其中尤以李阳冰《草堂集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 和范传正 《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两碑一序记事最为明皙 它们不仅明确地记载了李白的始生之年,也记载了李白的享寿之期,从中不难推算出李白生卒的准确年代李阳冰《草堂集序》(下称李《序》 )说,李白之父 “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②];范传正《李公新墓碑》 (下称范《碑》 )亦谓 “神龙初,潜还广汉, (略 )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 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 名之与字, 咸所取象 ”③]。
都明白告诉了李白乃是其父 “神龙之始 ”(或“神龙初 ”)归蜀所生李华《李君墓志铭》(下称李《志》 )又说李白 “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④],其享年 62 岁亦已明甚自神龙初(705)顺推 62年,其卒年非常自然地就是唐代宗大历初年(766) ,这是非常清楚的事情可惜的是,自宋以来,由于学人对两碑一序文字推求过深,又加对李白生平史料占有不足,遂使李白生卒年这个本来不是问题的事实反而成了“问题 ”,千余年来,谬种流传, 无人諟正 有关李白生卒年的种种误说,不仅影响了李白生平(诸如籍贯、出生地点 )之研究,也影响了李白诗文系年、作品本事,乃至李白的部分诗文的真伪问题的考察和研究笔者新近发现的史料,有助于我们对宋以来李白生卒诸说的清理,也有助于我们对李白生卒确年的再认识今不揣谫陋,略作探讨郭忠恕《汗简》卷七《目录略叙》引唐李士训《记异》:大历初,予带经锄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佰桼拾贰言初传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⑤]这是一条非常珍贵的史料,它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李白 “大历初 ”(766)尚从李士训处得新出土的 “绢素《古文孝经》 ”,并将之传与李阳冰。
由此可知,李白的卒年最早也应在大历元年(766)引录这则史料的郭忠恕《汗简》 ,系今存唐、宋最早字形工具书之一,所录古文字形都是五代和北宋时期可见的古文字资料, 相当一部分出自战国古文, 在学术史上具有重要价值李士训所发现的 《古文孝经》 字形,也著录其中, 至今犹可按覆 李士训将 《古文孝经》传与李白之事,还见于北宋句中正《三体古文孝经序》 (朱长文《墨池编》卷一引 )、王应麟《玉海》 卷四一、 朱彝尊《经义考》 卷二二二以及倪涛 《六艺之一录》 卷一七九、 卷二六九,内容与上引基本相同,文字略异,兹不赘引据考,李阳冰大历初 (766)从李白处得到《古文孝经》后,一方面上于当时的 “皇太子 ”,即后来的唐德宗另一方面又成为李家秘宝,传给其子服之贞元中,服之又传给了韩愈等人韩愈《科斗书后记》载:贞元中,愈事董丞相幕府于汴州,识开封令服之服之者,阳冰子,授予以其家科斗书《孝经》、卫宏《官书》 ,两部合一卷愈宝畜之,而不暇学后来京师,为四门博士,识归公归公好古书,能通合之 (略 )因进其所有书属归氏元和末,(略 )因从归公乞观二部书,得之留月余张籍令进士贺拔恕写以留,盖十得四五,而归其书于归氏。
⑥]可见,《古文孝经》被李士训发现后,自大历至贞元年间,经历了初传李白,白传李阳冰,阳冰上皇太子;阳冰又传其子服之,服之传韩愈,愈传归公(即归登 ),又传张籍、贺拔恕等人这一过程从其渊源有自、清晰无隐的传承过程看,说明李士训大历初得《古文孝经》之事并非向壁虚构,子虚乌有那么,其“初传李太白、白传李阳冰”的记载也不应有问题既然李阳冰所传《古文孝经》是 “大历初 ”辗转传自李士训和李白,那么,大历初年(766)李白就应仍在人间,他当然就不会卒于传统旧说所云的四年前即宝应元年(762)了 ⑦]李士训《记异》言李白 “大历初( 766) ”尚在人世的事实,与有关李白生平的其他史料,诸如李阳冰《草堂集序》 、李华《李翰林墓志铭》所载十分吻合李阳冰说李白生于“神龙之始(705) ,”李华说李白享年 “六十有二 ”,自神龙元年至大历元年,正好62 岁!三条史料如此若合符契,毫无差爽,是由于三者都是当时人记当时事,属于原始记录,非如后世补录,没有造伪嫌疑 他们关于李白生时、享年和最后活动下限记载的互相应证,当然不是偶然的,而是历史真象的实录,是我们判定李白生卒准确时间的宝贵资料不过,与这条材料构成最大的矛盾,是与宋以来认定的“至德二年 ”( 757)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中所说 “年五十有七 ”不合的问题。
因为,如果至德二年(757)李白已 57 岁,那么至大历元年( 766)李白就已经66岁,而不是李华《墓志》所说的“年六十有二 ”按常规,后人的推论是不能否定前人(唐人李士训)原始记录的,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为了问题的深入讨论,我们仍将对后人的这一推论进行反思我们认为,将《自荐表》定在至德二年是有问题的 细详李白与宋中丞 (若思)交往的诸多诗文, 该表实际上应该是上元二年( 761)李白在宋若思搭救下出狱后所作具体理由如下:考诸文献,李白所作涉及宋中丞(即宋若思 )的诗文,除《自荐表》外,还有《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囚参谋幕府因赠之》、《为宋中丞祭九江文》 、《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等文⑧]这些篇章作为李白在安史乱中身陷囹圄获宋中丞解救后与之相知相交的历史见证,是考察李白在其人生最为低落时期行踪的重要文献自李白集问世以来, 虽经多人考订整理, 仍一直收录保存在李白的文集之中,其真实性是不容怀疑的但是也由于研究者多,解释各异,蒙在它们上面的疑云也越来越厚特别是《为宋中丞自荐表》,因文中有李白 “年五十有七 ”的自述而备受诸家关注,并由此形成了李白生卒疑年考辨上这样一种循环论证的怪圈:一方面, 人们异口同声、 不加论证地将该表直接定格在至德二年 (757),从而得出李白生于长安元年(701) 的结论。
另一方面,又说李白既生于长安元年 (701),《自荐表》称 “年五十有七 ”,则该表只能作于至德二年(757)造成这样一种循环论证的逻辑毛病, 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出在“至德二年 ”系年这一关键症结上为了便于对李白生卒年进行分析,有必要将《自荐表》本文重要部分引录如下: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略 )属逆胡暴乱,避地庐山,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具已陈首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 (略 )伏惟陛下回太阳之高辉,流覆盆之下照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这则资料是许多学人确定李白生年的重要线索但是关于该表的撰作时间,自古皆有争议宋乐史《李翰林别集序》 : “宋中丞荐于圣真云:一命不沾,四海称屈 ”⑨]圣真即唐睿宗,据《新唐书 ·睿宗纪》,开元四年六月,睿宗崩于百福殿,谥曰“天圣真皇帝 ”睿宗既于开元四年 (716)驾崩,是时李白年方十余岁,宋中丞何得而荐?兹说显然错误王琦《李太白年谱》: “表作于至德二载丁酉,时年五十有七其实,《自荐表》只称李白“年五十有七 ”,并未标明写作的具体时间,王琦臆断此表作于至德二年(757),是将李白在安史乱中两次系狱之事混同一次造成的。
考上引 《自荐表》文,李白因卷入永王璘事下狱,“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 (宋若思 )推覆清雪,寻经奏闻 ”“前后 ”二字表明李白不止一次下狱这一点,《新唐书 ·李白传》 有明确记载:“永王璘辟(白)为府僚佐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李阳冰为当涂令,白依之 ”⑩]又,魏颢《李翰林集序》也有:“四海大盗,宗室有潭者,白陷焉谪居夜郎,罪不至此,屡经昭洗,朝廷忍白久为长沙汨罗之俦”云云 11] 仔细勘比这两段材料,一称 “前后清雪 ”,一说 “屡经昭洗 ”,李白不止一次系狱的事实亦已明甚第一次系狱地点是在彭泽,这一点在上引《新唐书》“璘起兵,逃还彭泽”及《自荐表》 “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已有清楚交待系狱的时间,引文中有“璘败,当诛 ”之语,考之两《唐书》 ,“璘败 ”一事发生在唐肃宗至德二载(757)二月此次系狱由 “当诛 ”之极刑改为免死, 在朝中全仗名将郭子仪 “请解官以赎 ”竭力相保, 在地方则由时任江东采访防御使的崔涣(曾相玄宗,出为江淮宣慰使)直接援手,朝野上下并力施加影响,才得以减轻李白罪责 (李白集中有多篇狱中上崔相诗可证)12]。
这就是 《自荐表》 中 “前后 推覆清雪 ”的“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