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计划流程图4、采购单位按批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购结束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科备案3、政府采购科提出采购方式,报主管副局长审批后,告知采购单位2个工作日内)2、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提出意见后转政府采 购科2个工作日内)1、采购单位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写《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应将下月采购计划,报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无主管部门旳单位于20日前直接将下月采购计划报财政局主管业务室科 (2)采购资金支付流程图3、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审核采购方式,科长审核支付金额,送主管副局长签字后,将用款计划传至国库科复审。
2个工作日)1、采购单位合同签订后,编写用款计划,在每月20日前送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初审2、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经办人初审用款计划,科长网上审核,打印送局领导签字后,将用款计划传至政府采购科审核3个工作日) 6、国库支付中心审核有关文书后,告知银行将合同款项划转至供应商帐户。
5、采购单位打印支付令,生成支付凭证,办理报帐手续4、国库科经办人审核批复用款计划,将用款额度批复用款单位(或国库支付中心),送人行、代理银行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