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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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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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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本节主要介绍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为本章的核心内容,要求大家应全面掌握其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相关计算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计算类型,计算公式,适用范围,基本方法,应纳增值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简易方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1. 小规模纳税人 2. 销售特定货物,进口方法,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进口货物,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在确定当期销项税额时,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当期要不要计税,即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义务是否产生;二是该笔业务中所涉及的销项税额的具体计算 在确定当期进项项税额时,也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按照税法该笔业务中所涉及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二是该笔进项税额能否在当期抵扣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4,(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1.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5,在对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1)价外费用的税务处理规定 凡随同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在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税时,应注意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发票的开具;二是计税依据的确定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6,(2)应税销售额中不包含的内容 ①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7,〖例〗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乙企业,假设: ①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② 运费由乙企业负担 货物可采用的运输方式有: ① 甲企业送货上门,另外收取运费; ② 乙企业带车提货 以上两种运输方式均无法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如果要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必须是由甲、乙两方以外的第三方负责运输。

现假设现委托丙货运公司(即承运部门)将货物运送给乙企业,运费由甲企业垫付后向乙企业收取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8,丙货运公司,,,甲企业,乙企业,,,,支付货款:,,,销 售,,代垫运费,,货运发票(开具给乙的),,货 物,空 车,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发票(甲转交的),①价款;,②税款;,③运费,,,,,,销项税额,运费×7%,进项税额,9,2.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纳税人销售过程中的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购货数量和货款支付时间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① 折扣销售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思考:税法上为何要作如此规定? ②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图示如下:,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0,,,,销售 方式,发生 时间,产生 原因,表现形式,税务处理,折 扣 销 售,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之时,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购买5件,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销售额和折扣额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才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 售 折 扣,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之后,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融通资金,10天内付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11,除上述折扣销售、销售折扣以外,还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② 实物折扣——上述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作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2,,,,销售 方式,发生 时间,产生 原因,表现形式,税务处理,实 物 折 扣,销 售 折 让,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之后,品种或质量引起的部分货款的退还,售价200元,售后发现外观瑕疵,折让10元,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但注意在折让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之时,促销,买一台微波炉赠一桶食用油,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应按“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13,(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收购价格 (3)还本销售方式(以货物进行融资的方式)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商业普遍现象)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具体要看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换进货物的用途。

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4,(5)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押金返还,要区分不同情况;租金不返还,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① 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不计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也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一律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 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13%或17% 例:参见单选题第22题 ③ 注意:“包装物押金 ”与“包装物租金”、“包装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后两者均作为“价外费用”处理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5,3. 销售额的税务调整 (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例: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销售化妆品一批,实现含税销售额10万元,则其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思考:若销售的产品是粮食食用油,则其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若该商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其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若是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则其在一般纳税人情况下和小规模纳税人情况下,应纳增 值税额分别是多少?,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6,(2)销售额的核定 注意(1)核定的顺序: (2)对“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理解。

尤其注意公式中“成本利润率”的确定和“消费税” 的处理 〖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500件,每件成本价20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要求:计算该笔经济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思考:如果该批新产品为“化妆品”,则其应纳增值税税额任何计算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7,(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与销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是:上一环节销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下一环节购货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其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即为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余额大于零,即为实际应纳税额;余额小于零,差额作为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税法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了明确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随意抵扣按偷税论处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8,1.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可分为两大类: (1)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2)计算抵扣:共3项,是进项税额确定中的难点,必须准确掌握计算抵扣的范围和条件计算扣税具体规定:,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9,①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税法规定: 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 上一环节不交增值税,但其购买生产材料要负担增值税,所以下一环节可以抵扣进项税 注释:13%的扣除率自2002年1月1日起实行,在此之前的扣除率为10%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0,计算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买价×13% 注意问题: (1)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个人、单位、小规模纳税人)自产自销的种植或者养殖的初级农业产品; (2)其买价仅限于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含农业特产税)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1,〖例〗某水果批发中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从某果园收购水果5 000公斤,每公斤收购价4元,取得规范收购凭证,款项也已以银行存款付讫另支付农业特产税800元则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进项税额 =(5 000×4 + 800)×13% = 2 704(元),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2,② 支付的运输费用(外购运输劳务)的计算扣税 税法规定: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根据运费结算单据(运输企业交纳营业税,开具的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因为运费计入外购货物的成本),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其他杂费除外)。

计算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运费金额× 7%,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3,注意问题: (1)纳税人购销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支付的运费,以及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货物本身不计算进项税额)支付的运费,不得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支付给运输企业,并取得运输企业普通发票(即货票)的运费 (3)公式中的运费金额是指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唯有这两项),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4,(4)运费可以不是进项税,而是销项税(比如销售货物的生产企业自己运输所售货物收取的运费) 作为进项税只能是支付的费用且计算抵扣的运费,既可能是购货方的进项税额,也可能是销货方的进项税额,这取决于运费由谁承担及运输企业的货运发票抬头开给哪一方,即遵循谁承担,谁拿票,谁扣税的原则 (5)从2003年11月1日起,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方可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经地方税务局认定的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不得作为记账凭证和增值税抵扣凭证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5,(6)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前开具的运输发票,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抵扣完毕,逾期不再抵扣纳税人办理时,应附抵扣发票清单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6,〖例〗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2月发生以下几笔业务: ①从农民手中收购花生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格为50 000元,货已入库,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相关发票当月均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②销售给某商场副食品一批,并用自己的车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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