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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及验收等开发流程所需资料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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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流程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份;(须按要求填写并盖公章)2、项目背景介绍材料或可行性报告1 份;3、地界图1份;(在1:500 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划出用地界线并标 注坐标,须加盖地属单位及四邻单位公章,配电子文件)4、总平面图1 份;(1:500 或 1:1000的蓝图,配电子文件)5、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1 册;(含总平面图、专项规划图、单体建筑选型、 设计说明、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街景透视图、夜景效果图、总体 鸟瞰图等,配电子文件)6、特定项目应视情况提供相关部门(建设、消防、水利、交通、文物、经 贸等)意见或环境评估、交通评估等7、提供所需资料,15 个工作日(不含市府论证)完成2、 办理立项:申请材料:1、致街道办事处的项目请示2、项目申请报告(类似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意见书及对应红线图(原件)4、用地证明文件(国土证,若为土地预审文件即需附土地交易确认书及已 付款收据)5、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7、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资金证明书(由银行出具,且金额不少了项目申报总投资额的35%)。

9、提供所需资料,5 个工作日完成3、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资料: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 份;2、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3、土地权属文件的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或 用地预审,查验原件)4、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 份;5、地界图1份;(在1:500 或1:1000 现状地形图上划出用地界线并标 注坐标,须加盖地属单位及四邻单位公章,配电子文件)6、总平面图1 份;(1:500或 1:1000的蓝图,设计单位盖出图章,配电 子文件)7、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1 册;(含总平面图、专项规划图、单体建筑设计 方案、设计说明、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街景透视图、夜景效果图、 总体鸟瞰图等,配电子文件)8、特定项目应视情况提供相关部门(建设、消防、水利、交通、文物、经 贸等)意见或环境评估、交通评估等9、提供所需资料,15 个工作日(不含市府论证)完成4、 办理项目规划方案(修规)报批:申请资料:1、《规划方案送审表》1 份;2、现状地形图1 份;(比例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3、总平面图3 份;(1:500或 1:1000的蓝图,设计单位盖出图章,配电 子文件)4、规划设计方案2 册;(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说明、效果图,配电子文件)5、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 复印件;6、住宅房地产项目提交所在街道办事处的中小学配套证明。

7、提供所需资料,15 个工作日(不含市府论证)完成5、 办理《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单体): 提供所需资料,15 个工作日(不含市府论证)完成6、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报建表》1 份;2、《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 份(分别适用于 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 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 份;建 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1 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 复印件 1份;5、《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 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 套;6、建筑施工图纸2套(总平面图5 份、另加一张首层平面图)、结构施工 图纸1 套申报建筑方案须提供夜景灯光效果图的项目,须提供灯光夜景 的施工图1 套;〔配电子文件〕7、《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 核意见书》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复印件1 份;(查验原 件)8、经市地名委员会批复的文件及《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复印件1 份;9、对于住宅项目,需提交《小区住宅户型面积统计表》10、超高层建筑,对消防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或构筑物,应提交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题研究和论证报告。

11、(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立项文件、《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各 1份;12、用地面积达30000 平方米以上的,须提供规划科已审批方案图复印件1 份13、交齐报建费,15 个工作日完成7、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资料: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3、市建设局签发的合同(施工、监理)备案凭证复印件;4、市建设局签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 格书》备案凭证复印件;5、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需提交原件核对)6、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7、已在工程所在地的镇街规划办办理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 表》;8、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详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指南);9、《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需提交原件核对)和商品混凝土公司已办理质量监督的《东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 业监督登记表》(复印件)或申请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 凝土申请核准资料:(1)《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申请表》;(2)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的场地示意图(加盖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公章)。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公章);11、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工 伤保险费缴费凭证12、加盖审查机构章的全套施工图纸一份,建筑施工图一份;13、属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改建、扩建项目还需提交以下资料:(1)《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结构部位登记表》(一份);(2)既有建筑安全性咨询报告及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咨询单位公章);(3)既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1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缴费凭证原件15、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16、双方交完应缴交的行政费用,15 个工作日完成8、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资料: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三份)为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发展商在申报预售证前,先请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公司对建筑物进行预 测,依据预测成果进行填写,并提供《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核对;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的复印件;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物业管理事项等内容,提交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清单和付款办法、施工进度方案、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等材料,并附经规划部门审核的预售商品房分 层平面图。

8、经市规划局审定的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及项目现状总平面 图;9、《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10、经市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白蚁预防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11、提供所需资料,7 个工作日完成9、 办理竣工验收:申请资料:一、《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式二 份);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一式一份),整理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附:(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原件);(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原 件);(3)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原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件);(5)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6)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2、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1)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2)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工程合同价款拨付情况说明(原件)(建建[2000]第 142 号第五条第 七款),要求:写明建设单位是否已经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并注明工程 合同总价、已付款数额、已付款占合同总价百分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复印件)、环保部门出 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还应提供公安消 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78号第五条):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令发布)、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 本的通知(建建[2000]第 185 号);5、商品住宅工程应提供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住宅使 用说明书》(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78 号令第五条、建设部 [1998]102 号文)6、竣工验收超过6 个月的工程,应提交市建设局出具的《东莞市建设局竣 工验收备案工程现场检查笔录》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工 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三号窗口)注:1、以上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除外)应使用《广东省建筑工 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格式(粤建管字[2003]120 号);2、以上文件应按《东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册》 (东建 [2004]72 号)和《关于加强我市工程施工技术档案文件管理的通知》(东建 [2006]23 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装订;3、备案表及备案文件内容严禁涂改;4、所提供的备案文件要求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复印单位公章,除施工许可 证外,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提供所需资料(包括各专业验收合格证),20 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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