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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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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第一节教育法的概念一、 教育法的概念和性质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 实施的社会规范教育法:国家对教育进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合,体现了国家对 教育的干预和协调定义:(一) 教育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教育的法(教育行政机关是 个管理者,而且也是一个协调者、服务者);(二) 教育法是规定教育管理过程中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 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三) 教育法是国内法,它是由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整体二、 教育法的地位和作用:地位: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教育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作用:保障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战略地位;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 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三、 教育法与党的教育政策的关系:党的教育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而规定的活 动准则,它是党实现对国家教育工作领导的基本方式。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 指导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又有区别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教育政 策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2、 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 章形式表现,内容比较明确、具体;而党的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 纲领、宣言、口号等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一般比较原则3、 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 而党的教育政 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行动4、 调整范围不同,党的教育政策调整教育关系的范围比教育法要广泛第二节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一) 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或方向原则1、由工人阶级掌握教育 的领导权;2、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宗教与教育分离二) 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原则1、教育与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相 互制约的规律;2、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3、教育具有相对独 立性三) 体现人的全面发展原则即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 术教育第三节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 教育法规、教育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一)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是制定教育 法的重要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成了教育法中最高层次的渊源1、宪法规定了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基本制度; 2、宪法规定了教育活 动中的德育原则;3、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从事科研、 文艺创作等 文化活动的自由;4、宪法规定了教育管理的权限二) 教育法律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 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 最主要的渊源1、 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定, 我国的教育基本 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 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10章84条2、 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三) 教育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政管 理的规范性文件,效力及于全国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即条例、 规定和办法四) 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专称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 人民代表大会及基常务委员会制定。

五) 教育行政规章1、部门教育规章;2、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六)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第四节教育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过程中而形成的以权利 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人民、民族、国家和国家机关、自然人、法人客体:国家权力、人身和人格、行为、法人、物、精神产品、信息一、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即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的法律关系,也称之为教育民事法律 关系一)教育行政法律关系这种关系反映的是国家对教育的纵向管理关系1、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为教育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 而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则是发生在作为行政主体的教育行政机关与教育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育行政机关居于支 配地位2、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对等性3、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先定性4、 教育行政机关在实体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合性5、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争议的解决方式具有特定性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育民事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横向的法律关系。

二、 几种基本的教育法律关系(一)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在我国,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 来的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则可分为三种模式:一类为由国家教育部直 接管理的高等学校;一类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主办和管理的高等学校;再 一类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和管理的高等学校二) 学校与社会的关系财产所有权关系、相邻关系、合同关系(三) 学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1、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是 一种雇佣关系在国家举办的学校,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则是一种区别于劳 动管理的具有人事性质的行政法律关系,即领导和服从关系2、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既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第五节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权利:资格说、自由说、利益说、法力说、可能说、规范说权利与权力区别:内容、主体、范围、体现的关系性质和利益重点、 实现方式和要求一)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权: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家庭教育权受教育权: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人的最基本的 权利,影响着人的生存和发展二) 公民的受教育权1公民受教育权的含义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其 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

在我国法 学界,一般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确认和保障的一项基本人权,属于社会经 济权利的范畴2.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体系(三)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1.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基本特点联系: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都是教育 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区别:二者的主体不同;二者的来源不同2.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第一,受教育者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第二,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教育权与 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第三,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 的受教育权考试题型1 、辨析题,如:(1) 教育法没有阶级性(2) 教育政策比教育法律调整范围要广(3) 教育权和受教育权都应该平等2、论述题,如:(1) 教育法的作用?(2)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关系?(3)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第二章 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第一节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一、 职业教育制度(一) 职业教育概念特征职业教育,也称职业技术教育,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一 定的普通教育基础上,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 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职业所需要的人才。

特征:职业性、社会性、实践性二) 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三) 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职业学校: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 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 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培训机构: 1.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2.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 的教师和管理人员;3.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4.有相 应的经费四) 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现在,我国的职业教育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职业培训市 场需求越来越大:1、与企业合作的培训;2、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 培训;3、配合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的需要对当前经济建设短缺人才进行培 训;4、对农民的培训;5、创业培训;6、由于终身学习日益深入人心,社 会对培训的需求不断增大二、 成人教育制度(二)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体系从培养目标上则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成人学历教育 和成人非学历教育特点:实用性、职业性、社会性、多样性、终身性第二节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统一入学考试,如中 考、咼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2、学历认证考试,如咼等教育自学考试;3、水平考试,如普通中学毕业会考等。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节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一、 学业证书制度二、 学位制度(二) 学位等级 我国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三) 学位的门类一共为12个,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 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军事学四) 学位的授予 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第四节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一) 教育督导的概念教育督导,也叫教育视导,目前在我国主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其教育行政部门为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二) 教育督导的方式:1、综合督导;2、专项督导;3、经常性检 查二、教育评估制度(一)教育评估的概念教育评估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根据既定的目 的,确定相应的目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和定性、 定量分析,依据客观的价值标准,对教育系统的功效和工作状态作出评议 和估价的过程二) 教育评估的类型目前我国所进行的教育评估类型主要包括: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 选优评估。

三) 高等学校教育评估1、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基本类型(2)按评估的衡量因素区分,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可分为成果评估、过 程评估和条件评估三种基本类型成果评估,亦称总结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完成任务后所表现出的 成果、成绩、贡献、效益的数量与质量方面的评估过程评估,亦称形成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工作系 统所处状态的评估条件评估,亦称配置性评估,是对被评对象的工作基础和办学条件的 能量判断考试题型1、 辨析题,女口(1) 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是实践性 p49(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水平考试 p59(3) 文凭一般是指毕业证书,不包括肄业证书 p682、 论述题,如:(1) 你认为我国的高考制度应该如何改革? p61(2) 谈谈你对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看法3、 案例分析题,如:(1)某专科学校学生王某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请人代考, 结果该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被宣布无效,而且被处以停考 2年的处罚你认为这种处罚是否合理?为什么? 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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