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反恐应急预案篇一:反恐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市境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我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众的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市境内实施大规模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一)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二)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三)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大型公共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四)劫持轮船、火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六)袭击外国、国际组织驻闽北代表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七)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八)利用邮政渠道寄递类似碳疽病菌,造成大规模感染的; (九)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劫持民用航空器事件按《南平市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各级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或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组织指挥体系 我市境内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立即启动市指挥部,事发地县(市、区)的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启动现场指挥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一)市指挥部:由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南平军分区参谋长、武警南平支队支队长任副指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处级领导作为市指挥部成员,视情确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市指挥部。
同时,调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市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市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调动全市反恐怖力量和相关资源;随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省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传达和组织落实;请求省反恐怖力量和相关资源的支持;拟定采取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根据省上确定的对外口径,指导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如果需采取局部地区戒严、调动驻闽北部队和武警部队等重大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区)的党委或政府一名主要领导任指挥,该地反恐怖协调小组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部一般设在事发现场附近便于观察、指挥的安全地带 职责: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本预案和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建议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省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现场指挥部视情组织若干专业行动组,主要有: 1、现场管制组:公安机关负责,由公安特警和武警机动分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对内对外警戒,防止恐怖分子逃跑,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禁止记者实施有碍于处置行动的采访,保证处置行动的顺利进行。
2、谈判组:由公安、武警或相关部门的谈判人员组成,负责与恐怖分子谈判,通过谈判了解恐怖分子的动机,对其实施攻心劝降或就妥协条件与其进行谈判 3、突击组:由公安、武警组成,负责武力突击,解救人质,捕歼罪犯 4、勘查组:公安机关负责,根据案情需要可吸收安全部门、驻闽北部队、武警等有关侦查力量参加,负责对事发现场的刑事勘验、调查取证、侦缉恐怖分子的任务 5、排爆组:由公安排爆队(必要时可请驻闽北部队专业排爆人员参加),负责对未爆炸物采取转移销毁、人工排除、无线频率干扰等手段妥善处置,以防止遥控、延时、接触爆炸 6、消防组:由公安消防部队牵头,其他企事业单位消防力量协助,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和救援行动 7、检测化验组:由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卫生、环保、质监、检验检疫、科技、农业等部门组成,负责检测化验分析,判明化学毒剂、致病生物剂的种类及放射线沾染情况,确定受染范围等工作 8、洗消组:由环保、卫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驻地部队防化分队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受染区、受染人员和装备进行洗消,对污染、放射源进行处置等工作 9、救治组:由卫生、农业部门人员组成,卫生部门负责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对高危人群进行免疫接种或药物预防;农业部门负责对家畜家禽进行免疫接种或药物预防。
1O、通信保障组:通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通信保障力量,负责处置恐怖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的通信保障 11、新闻组:由宣传部门人员组成,根据省确定的口径负责统一发布新闻和对新闻媒体的相关内容实施审查 12、安置组:由民政、公安、铁路、交通、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群众撤离、转移和临时安置 四、处置实施 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按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报告情况,判明性质,启动指挥机构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依据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情况紧急时应越级上报省应急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事发地公安机关立即上报南平市公安局,并逐级报至公安部,不得延误市公安局要立即核实事件的真实情况,并由市公安局局长报告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根据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指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市指挥部根据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指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下令,由本级反恐办通知启动现场指挥部各级指挥部成员应在接警后30分钟内赶到指挥部,参与事件处置。
同时,根据初步判断的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按照本级指挥的指示,立即通过本级反恐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向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专业处置力量下达预警指令,各单位接到预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要求集中人员,准备装备、器材和车辆,做好处置准备工作,一旦接到处置指令,立即行动 公安、安全部门和武警、驻闽北部队的情报部门,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及时将了解掌握的情报汇总到市指挥部;各新闻单位也要将了解掌握的情况、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外办、对外宣传等部门要及时收集国内外的相关报道和反应市指挥部在搜集情报信息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情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提供情报支持 市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本市二级指挥部)启动后,应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及时上报事态进程,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省应急办 市指挥部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确定初步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对恐怖袭击的情况判断;动用的力量及资源;处置的原则和基本方法;控制事态的措施;各力量之间协同的原则及时调动本地区力量和资源,迅速展开先期处置行动 (二)相关区域的管制或局部戒严 恐怖事件发生后,本市二级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法律规定和省指挥部的决定,对事发现场实施封控,对事发地区实施管制;必要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的规定和程序,对相关区域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实施现场封控封控时应形成对内、对外控制态势,并设置数个出口和入口,参与处置人员从入口处进入对内协同疏散力量,将现场人员从出口处疏散,对离开现场的人员实施必要的检 查,防止恐怖分子乘乱逃离现场;对外控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增加伤亡,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确保现场处置行动的有序展开 实施区域管制或戒严封锁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关闭机场,控制公路、铁路;暂时停止市中心区的公交汽车运营及铁路运营;加强对社会面特别是薄弱公共设施、场所的检查、巡逻、控制;加强对重要人员和重要场所、敏感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防止恐怖分子逃跑,严防恐怖分子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必要时依法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实施通信管制恐怖事件发生以后,市有关通信运营单位根据市指挥部指令,实施临时通信管制,优先保障政府、公安和紧急救援部门的通信安全与畅通 实施空中管制根据市指挥部指挥的指令,驻地部队(武装部)按规定请示上级,划设临时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并会同民航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空中危险情况。
各级政府可根据上级指挥部的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发布公告、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当地政府对管制、戒严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三)现场处置和紧急救援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或按职责分工迅速调集相关救援力量,调运救援、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药品到事发地,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市指挥部同时迅速与省指挥部联系,争取国家相关资源和力量的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紧急救援行动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驻地部队要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对疑似化学恐怖袭击的现场,首先由公安消防、环保部门、驻地部队、武警防化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测;对疑似生物恐怖袭击的现场,首先由卫生部门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测;对疑似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的现场,首先由环保部门和驻地部队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测。
排除生化、核恐怖袭击可能后,其他部门的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实施处置 救援时应遵循以人为本,先易后难;向导引路,技术支持;先排险,后抢救(险情不影响抢救时可边排险边抢救);先救生,后寻难;先妇幼,后其他;先重伤员,后轻伤员;先重要物资,后一般财产的原则,以提高抢救效益,减小伤亡损失 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处置 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检查、排爆工作由公安和武警部队的排爆分队负责,必要时可请驻地部队专业排爆人员参加,及时派出排爆队,迅速查明爆炸现场的情况,防止发生再次爆炸或连环爆炸;对未爆的爆炸物应适时采取转移销毁、人工排除、无线频率干扰等手段妥善处置,以防止遥控、延时、接触爆炸各专业工程抢修队要及时关闭爆炸现场的水、电、气,并视情及时组织抢修,保障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和环境安全疏散、抢救工作主要由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人员组成处置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