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解 读,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 金亚文教授,新课标修订的背景,《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年 颁布以来已走过十年的历程 ■ 从音乐教学实践的总结及教育部2004、2007、 2010年三次征求的反馈信息来看,广大音乐教 育工作者总体对“课标”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认同 度和支持率达95%以上 课改不仅是设计一个理想方案,更是一种复杂的 实践过程十年来音乐课改不仅有新意、新变化、 新成果,同时也有一些矛盾、疑问和困惑可以 说,十年音乐课改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 音乐新课程将会遵循这样的运行规律:在回顾、 总结和坚持“课改”十年成果基础上“一以贯之”继 续前行,在反思问题和吸收、借鉴社会文化、教 育、科技发展成就基础上“与时俱进”音乐课改十年取得的主要成果,1、音乐教育观念根本转变 2、音乐教学方式发生变化 3、音乐教学内容实现更新 4、音乐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音乐教师专业能力发展 6、音乐教育专家深入一线,音乐课改十年存在的问题及反思,1、对音乐本体的理解与关注不够 2、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偏误 情感态度与知识技能 教学目标与教学形式 3、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 4、对教学评价的原则运用失衡,第一部分:前言,1、提出课标制定的指导思想 2、阐述音乐的概念与功能 3、表述音乐课程的价值,课标制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音乐的概念与功能,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 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 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 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 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 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 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 化需求。
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 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音乐课程的价值,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一、课程性质,■ 在保留实验稿“必修课”性质定位的基础上,课程性质 部分进行了扩写: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 ■ 三种性质的理论基础源于三种哲学观点: 人文性——以人类学观点为理论依据,音乐的本质是文化, 任何一个音乐本体都具有文化的属性; 审美性——以审美主义哲学为理论依据,审美是培养对音乐 音响的感知,强调音乐教育的情感体验; 实践性——以实践主义哲学为理论依据,音乐是一种多样化 的人类实践活动,主张音乐学习要在实践活动中 进行和完成1.人文性,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2.审美性,“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3.实践性,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二、课程基本理念,在实验稿10条“课程基本理念”基础上, 进行了整合、调整与增删: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2、强调音乐实践 鼓励音乐创造; 3、突出音乐特点 关注学科综合; 4、弘扬民族音乐 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5、面向全体学生 注重个性发展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提法,■ 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 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 ■ 这一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乐教”传统的基本理念,直接 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目标中“美育”方针相 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 健全人格的教育功能。
■ 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 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 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 乐素养强调音乐实践”理念提到第二位,音乐教学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 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 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 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 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 通过音乐艺术实践,有效提高音乐素养,增强 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 意识和团队精神提倡”学科综合修改为“关注”学科综合,音乐教学的学科综合,包括音乐课程不同教学领 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诗歌、舞蹈、戏剧、影视、 美术等不同艺术门类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 其他学科的综合 在教学中,学科综合应突出音乐艺术的特点,通 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 学科的有机联系,在综合过程中对不同艺术门类 表现形式进行比较,拓展学生艺术视野,深化学 生对音乐艺术的理解理解多元文化”修改为 “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社会生活的优秀中国音乐作品,亦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内容 ■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理解,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多元与多样性的区别),增加了“突出音乐特点”的理念,音乐是听觉艺术,学生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 与体验音乐音乐音响随时间的流动而展现, 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然 而它又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各种文化艺术有着 紧密的联系,这就为学生感受、表现音乐和想 象力、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空 间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术的时间性、表演 性和情感性特征,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 体现第二部分:课程目标,总目标:进行了新的表述,即两个 “培养”和一个“发展” ■ 学段目标:在保持三学段划分基础上 增加和调整了部分内容,一、总目标,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 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 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 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总目标中的调整内容,实验版: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 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 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2011版: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 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 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总目标中的新增内容,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 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 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 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明确了基本音乐素养的内涵:双基+四个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中的调整内容,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增强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实验版: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过程与方法目标中的调整内容,■ 体验: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在音乐 体验与感受中,享受音乐审美过程愉悦;体 验与理解音乐的感性特征与精神内涵 模仿:通过亲身参与演唱、演奏、编创等艺 术实践活动,并适当地运用观察、比较和练 习等方法进行模仿 (明确了体验和模仿的具体方法),知识与技能目标中的调整内容,实验版:1、音乐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4、音乐与相关文化 2011版:1、音乐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3、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 (4目标合并为3目标 “创作”内容并入音乐基础 知识和音乐基本技能部分),知识与技能目标中的新增内容,音乐基础知识部分增加 “节拍” “调式” “风格流派” “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内容。
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部分增加 “有代表性的音乐家”二、学段目标,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分为3个学段: 1-2年级 3-6年级 7-9年级,学段目标的新增内容,3-6年级 增加合唱、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 本学段5~6年级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 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 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 音乐表现、创造活动 ■ 7-9年级 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 造活动第三部分: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结构框架的两处重要修改: “感受与鉴赏”修改为“感受与欣赏”, “即兴创造”修改为“即兴编创”,“感受与欣赏” 内容的定位和要求,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感受与欣赏”的新增内容,1-2年级 对二拍子、三拍子的音乐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 ■ 3-6年级 说出人声的分类;体验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 的律动感;区分音乐基本段落;能够随着乐声哼 唱短小的音乐主题或主题片段 ■ 7-9年级 根据自己的体验说出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 在音乐体裁与形式中增加音乐剧内容;能够随着 乐声哼唱音乐主题,“感受与欣赏”的调整内容,■ 1-2年级 实验版: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 2011版:聆听音乐形象鲜明、结构较为简短的 进行曲、舞曲及其他体裁的音乐段落 ■ 3-6年级 实验版: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 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 2011版: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 叙事歌曲、艺术歌曲、格调健康的流行 歌曲,“表现” 内容的定位和要求,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
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以及在发展音乐听觉基础上的读谱能力表现”的新增内容,1-2年级 演唱:学唱儿歌、童谣及其他短小歌曲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其中中国民歌1~2首) 综合性艺术表演:儿童歌舞,“表现”的新增内容,3-6年级 演唱:轮唱;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 初步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每学年背唱歌曲4~6首 (其中中国民歌1~2 首); 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 综合性艺术表演:儿童歌舞剧 识读乐谱: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表现”的新增内容,7-9年级 演唱:在合唱中积累演唱经验 演奏:能够选择某种乐器,运用适当的演奏 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力求用优美的 音色进行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音乐剧、京剧,,“表现”的调整内容,3-6年级 演奏:明确了课堂乐器:竖笛、口琴、 口风琴;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 1~2首(原为2-3首) 识读乐谱:原实验稿“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调整为“具有识谱的初步能力”,“表现”的调整内容,7-9年级 演唱:能够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歌曲;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2-4首(其中中国 民歌1首),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 1段 (原为3-5首,内容无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