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施工合同 篇一: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合同条款 编 制 说 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2008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制订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采纳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招标工程施工合同,适用工程范围为各类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所称招标工程,是指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应当招标且实际通过招标进行发包的工程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条款”与“附件”五部分组成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采纳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对“通用条款”部分进行调整;并应将“协议书”、”专用条款”与“附件”中须双方约定的事项予以明确;同时可依据工程的详细状况在“补充条款”中补充约定合同内容。
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目的复制、印刷和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或抄袭其中的任何条款内容 1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说明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施工的须要订立,通用于建设 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详细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样看法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详细化、补充或修订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安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 承包人:指本合同中指明承建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 专业工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并承建该合同指定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 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的代表 工程师:指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其详细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相应条款中明确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托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担当;不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托付的专业人士担当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词语定义 设计人:指发包人托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与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永久工程:指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款所指的设备 2 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 包括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详细状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独立工程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 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指担当本工程施工现场土石方、部分建筑材料与建筑 垃圾运输任务且相关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全部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其缺陷修复所需的 机械、器具或物品 发包人供应装备:指依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供应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其缺陷修 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现场:指由发包人供应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与发包人在合同中详细指定构成现 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须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须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 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与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合同价款: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议定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 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须要增加合同价款的状况,经发包人 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担当的经济支出 暂列金额: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金额 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供应的用于支付必定发生但短暂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 单价与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日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发包人要求所完成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 工作。
现场签证: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对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与的相关责任事务所作的签 认证明 交接证书:指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期的单项工程或本工程竣工后,依据本合同约 定签发的证书 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起先工程施工的肯定或相对的 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肯定或相对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 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标准、规范: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与其修改或补充 工程量清单:指依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列出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担当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担当责任的状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务有效起先时计算;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起先当天不计入,从次日起先计算时限的最终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终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终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法定节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与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标题和旁注 2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说明与推定合同标题和旁 条款时,不列入考虑 注 4 3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文件 4 合同文件组成与说明依次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当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说明,互为说明本合同的文件与合同文件 优先说明依次如下: 组成与解 ⑴协议书; 释依次 ⑵中标通知书; ⑶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⑷通用条款; ⑸投标文件; ⑹标准、规范与有关技术文件; ⑺图纸; ⑻工程量清单; ⑼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⑽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通知与工程会议纪要; ⑾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
当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相互冲突时,由工程师作出说明如不同意工程师的解工程师作 释时,按通用条款第38条 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出说明 5 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运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说明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运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说明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须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和法规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 适用标准、规范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需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适用标准 的要求国家、行业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样时,发、承包人依据标与规范 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状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供应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国内没有 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相应标准 规范 5 篇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修 编 说 明 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与深圳市的相关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国家建设部指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2003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而成的。
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与附件四部分组成,举荐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基础设合同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实际运用时,合同当事人可依据工程的详细状况对其部分条款内容增、删或调整 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目的复制、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 注:本合同示范文本部分条款于2006年12月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请运用时留意: (1)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调整为不区分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均按款程序执行 (2)“33竣工结算”部分 1)调整了竣工结算书编制、提交与审核条款,增加了竣工结算书 提交与审核时限要求; 2)增加了“不提交竣工结算书”、“逾期不结算”条款 书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七、词语含义 八、承包人承诺 九、发包人承诺 十、合同生效 其次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说明 1、词语定义 2、标题和旁主 3、书面形式 二、合同文件 4、合同文件组成与说明依次 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6、适用标准、规范 7、图纸 8、通知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9、发包人 10、承包人 四、工程管理人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