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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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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2022年4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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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2022年4月 第 1 页 共 11 页 1 根本要求 1.1 专心贯彻落实“安好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井控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好,养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察觉、养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 井控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安装修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工作,需要筹划、财务、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视、培训、安好等部门相互合作,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油气井、注水(气)井的操纵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正常生产井管理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各生产环节。

1.4 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的井其中“高产”是指自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1.5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国内陆上石油与自然气勘探开发井控管理;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管理特殊要求,在本规定根基上修订完善执行;陆上CO2气体、分外规自然气等勘探开发井控参照本规定执行 1.6 各油田企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油、气和水井的特点,制定概括实施细那么 2 井控管理根本制度 2.1 井控分级管理制度总部及油田企业(单位)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井控工作 2.1.1 总部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股份公司总裁承担组长,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承担副组长,成员由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安好环保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进展筹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 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与监视办公室设在安好环保局,负责井控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监视工作。

2.1.3 油田企业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上市和存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好、工程、地质、生产、设备、筹划、财务、人事、教导培训、设计和监视等部门负责人加入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企业实际在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监视管理办公室,或在安好部门、业务部门分设井控监视和管理办公室,明确规定各自监视和管理职责 2.1.4 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与试油(气)等专业化公司和油气生产单位,以及设计、监视、井控设备检验修理等单位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加入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工作 2.1.5 各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采油(气)等基层队伍,应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错作业或联合作业现场,应成立以主要作业单位为组长,业主与相关单位加入的现场井控领导小组 2.2 井控工作责任制度井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工作责任 2.2.1 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职责 2.2.1.1 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好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好标准,健全井控监视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

(2)负责审定企业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 (3)每年组织1次井控专项检查,实时察觉并研究解决井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及监视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部署井控工作 (5)审批勘探开发工程,保证井控本质安好 (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工程及资金 (7)发生井控突发事情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 2.2.1.2 安好环保局职责 第 2 页 共 11 页 (1)安好环保局为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与监视办公室,负责井控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监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好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企业井控安好标准、制度 (3)促使协调各部门做好井控相关工作,并监视检查企业的井控法规、标准和制度执行处境 (4)编制中国石化井控隐患治理筹划并监视实施。

(5)负责筹备并组织井控安好专项检查 (6)实时汇报井控综合管理和监视工作,筹备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和年度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7)参与井控应急抢险与指挥,组织井喷事故调查 (8)完成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1.3 石油工程管理部职责 (1)石油工程管理部为集团公司井控技术管理责任部门,概括负责施工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技术标准,组织制(修)订钻井、井下、测井、录井等企业井控技术标准 (3)负责井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和井控技术培训工作 (4)负责钻井、试油(气)、井下、测井、录井和专业试压队伍,以及井控设备检验修理机构资质管理,确保专业队伍井控才能达成要求 (5)负责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承包商井控责任 (6)组织制定重大井控技术方案与设计论证,并组织重大井控隐患治理工程的实施 (7)负责井控装备管理,确保装备本质安好 (8)参与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和井喷事故调查处理 (9)定期向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施工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10)参与井控安好专项检查。

2.2.1.4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职责 (1)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为股份公司井控技术管理责任部门,概括负责油气勘探开发油气水井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技术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油气勘探开发井控技术标准 (3)负责股份公司井控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勘探、开发部署方案和重点开发油气井井控设计与技术方案论证,组织重大井控隐患治理工程实施 (5)负责油气井井控设备管理,确保井控技术装备本质安好稳当 (6)负责工程监视人员资质及现场管理 (7)参与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和井喷事故调查处理 (8)定期向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勘探开发过程油气水井井控技术工作 (9)参与井控安好专项检查 2.2.1.5 其他部门职责 生产经营管理部、物资装备部、进展筹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均为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合作主管部门开展井控工作生产经营管理部重点做好井控应急协调工作,物资装备部重点做好井控设备配套工作,进展筹划部和集团(股份)财务部重点做好井控工作和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人事部重点做好井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工作 2.2.2 油田企业(单位)是井控安好管理责任主体,对本企业(单位)井控安好负全责。

油田企业及其所属油气生产单位、专业化公司、设计监视机构和井控设备检验修理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结合井控管理实际,明确企业(单位)及部门井控工作职责 2.2.3 总部、油田企业、油气生产单位或专业化公司等各级井控监视、管理部门均应设置井控专职岗位,确保井控责任制的落实 2.3 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总部每年1 第 3 页 共 11 页 次,油田企业每半年1次,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度1次 2.4 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井控工作例会,专心总结、部署井控工作,实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和监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总部每年1次,油田企业每半年1次,各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1次 2.5 井控持证上岗制度。

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采纳井控技术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2.5.1 “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 2.5.1.1 油田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行政正职,主管勘探、开发和安好的企业领导;勘探、钻井、开发、生产、安好、设计、监视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2.5.1.2 钻井、井下、测井、测试、录井公司和采油(气)厂领导及管理人员:经理(厂长),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好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正副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和安好管理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2.5.1.3 施工队伍 (1)钻井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指导员、钻井工程师(技术员)、安好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泥浆工程师、司机长、正副司钻、井架工 (2)试油(气)与井下作业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作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好员、作业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3)测井队与录井队:正副队长、现场施工人员 (4)采油(气)队:正副队长、技术人员、安好员 2.5.1.4 其他人员 (1)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工程、地质与施工设计人员,现场监视人员。

(2)井控专业检验修理机构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3)从事欠平衡钻井、测试、泥浆、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 2.5.2 “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持证岗位 2.5.2.1 机关人员: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录井作业和油气开发的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 2.5.2.2 现场人员: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录井作业和油气开发的现场操作及管理人员 2.5.3 上述培训及复审应在总部认证的相应培训机构举行 2.6 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2.6.1 从事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工程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2.6.2 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承受“三高”井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现场工作阅历和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 2.6.3 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设立《井控专篇》《井控专篇》以井控安好和防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为主要内容 2.6.4 全体设计均应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三高”油气井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如因未预见因素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举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工程设计与地质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好部门人员参与审查《井控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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