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出生医学证明通用15篇 出生医学证明1(1358字)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医学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2(17字)出生医学证明3(566字) 1.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发放 2.《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编码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和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分级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县妇幼保健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发放和管理 4.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资料,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5.助产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统一管理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完整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方便群众领取 6.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制度在发放和领取时双方核对证件数量及号码,无误后签字登记备案 7.因意外所致潮湿、破损、丢失或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做好证件号码、报废原因的登记及核查工作,每季度统一上交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 8.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的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 9.每季度对发证质量、使用情况做好自查,县级每季度对发证机构进行1次发证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
出生医学证明4(628字) 委托人: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 与委托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医学证明5(277字) 双柏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人:张三,男,×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女:李四,×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李四于×年×月×日×时×分在×村委会×村家中分娩一×婴,取名:×,当时由于属急产,家离卫生院较远,来不及送医院住院分娩,请×村委会×村×人在家中接生,现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双柏县妇幼保健院给予补办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月__日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1116字)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补办》。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办法: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公民遗失《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填写"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确认情况属实予以补发补发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回补发机构申请补发者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属实证明 (二)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和填写内容的证明挂产科号取病历) (三)准备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B5纸) 第三十二条未办理户口登记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人必须出具户口登记部门出具的新生儿未办理户口登记证明,方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巳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每周三上午8点30分-10点挂号取病历,来产科填补办申请审核表。
接生者签字、产科主任签字、医务处签字盖章出生医学证明6(160字) 母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父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孩子姓名:性别:于__年__月__日出生在__医院,并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由于(某种原因),特申请为孩子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 __月__日出生医学证明7(440字) 委托人:—性别:女出生年月:年月日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 受托人:———性别:男出生年月:———月——日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妇幼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 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x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权限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出生医学证明8(1250字) 亲爱的新爸爸,新妈妈们, 你们好! 恭喜你们添了一位新宝宝,《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当你们在为宝宝准备一切生活必备品时,请别忘了为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填报准备 一、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前必须给新生儿起名,填写要字迹工整,婴儿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出生医学证明》及其记载的内容不予更换或变更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在一个月内可产妇自行领取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因特殊原因,超出一个月需产妇本人领取,三、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四、《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地和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按照国家和本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五、领证时需提交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二)其他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材料: 1、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办理出生证所需证件: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结婚证或准生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3、授权委托领出生医学证明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每周一下午,周三、四、五早上9:30~11:10,下午2:00~4:30办理门诊大楼6楼624室 联系:88070361 温州市中心医院出生证 .10.16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 授委托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