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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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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2022)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及缩略语 13.1 术语和定义 13.2 缩略语 24 安全要求 24.1 电子围栏 24.2 远程识别 34.3 应急处置 34.4 产品激活 34.5 飞行安全性 34.6 机械强度 34.7 机体结构 34.8 整机跌落 44.9 动力能源系统 44.10 可控性 54.11 感知和避让 54.12 数据链保护 54.13 电磁兼容性 54.14 抗风性 64.15 灯光 64.16 标识 64.17 使用说明书 75 试验方法 75.1 电子围栏 75.2 远程识别 75.3 应急处置 85.4 产品激活 85.5 飞行安全性 85.6 机械强度 95.7 机体结构 95.8 整机跌落 95.9 动力能源系统 105.10 可控性 105.11 感知和避让 13I5.12 数据链保护 145.13 电磁兼容性 145.14 抗风性 155.15 灯光 155.16 标识 155.17 使用说明书 15附录 A(规范性)远程识别 1A.1 远程识别要求 1A.2 试验方法 11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产品(以下简称无人机)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785.1-2010 电声学-声级计 第1部分: 规范GB 31241-2014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GB/T 38058-2019 民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试验方法GB/T 38152-201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GB/T 38909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GB/T 3893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41300-2022 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ISO 1996-2:2017 声 学 - 环 境 噪 声 的 描 述 、 测 量 和 评 估 第 2 部 分 : 声 压 水 平 的 测 定( Acoustics-Description, measurement and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noise-Part 2: Determination of sound pressure levels)3 术语、定义及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GB/T 35018-2018、GB/T 38152-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无人机 unmanned aircraft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3.1.2微型无人机 micro unmanned aircraft空机重量小于0.25kg,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m,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km/h,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机3.1.317轻型无人机 light unmanned aircraft空机重量不超过4kg,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kg,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km/h,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3.1.4小型无人机 small unmanned aircraft空机重量不超过15kg或者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机3.1.5电子围栏 electric fence根据无人机的位置信息和地理范围数据,检测到无人机接近、进入和位于相应的地理范围时,向无 人机操作员发出通知、警告或自动执行飞行预案的功能。

3.2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AGL 基于地表的高度(Above Ground Level)EIRP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ffective Isotropic Radiated Power) GBAS 地基增强系统(Ground-Based Augmentation Systems)GVA 几何垂直精度(Geometric Vertical Accuracy) ID 身份识别(Identity)LSB 最低有效位(Least Significant Bit) MSB 最高有效位(Most Significant Bit)NACp 位置导航精度分类(Navigation Accuracy Category for Position) NACv 速度导航精度分类(Navigation Accuracy Category for Velocity) SBAS 星基增强系统(Satellite-Based Augmentation System)UA 无人机(Unmanned Aircraft)UAS 无人机系统(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UTC 协调世界时(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UTM 无人机系统交通管理(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Traffic Management)4 安全要求4.1 电子围栏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电子围栏所支持的冲突检测及响应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在检测到无人机与特定地理范围可能或正在发生冲突时,向无人机操作员提供通知、警告或 自动执行飞行预案,飞行预案可以是阻止起飞、限制飞行高度、悬停、降落、返航等一种或多 种;b) 应具备解除和恢复自动响应机制的功能;c) 应在系统日志中记录电子围栏的冲突检测和响应事件、自动响应机制的解除和恢复事件以及地 理范围数据更新事件。

4.2 远程识别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通过网络主动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应当通过蓝牙、无线局域网等方式自动广播识别信息无人机远程识别要求见附录A4.3 应急处置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遇到数据链丢失、电量不足等突发状况时,应具有悬停、自主返航、自主降落、 空中盘旋、开伞等一种或多种处置能力,遇到导航失效情况时,应通过操控软件或产品手册中说明的其他方式向无人机操作员提供通知或警告4.4 产品激活无人机应具备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接口校验实名登记状态的能力,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的, 无法实现飞行功能4.5 飞行安全性无人机的飞行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a) 多旋翼无人机在接收到刹停指令或无控制命令输入时,应具有刹停指令响应能力;b) 固定翼无人机应具备最小许用飞行速度、最大飞行速度限制与告警能力;c) 轻型无人和小型无人机应当具备设置限制飞行真高或者离起飞点高度的功能;当飞行真高或者 离起飞点高度超过 120m 时,需要支持向无人机操作员提示安全告警的功能4.6 机械强度无人机机械强度的安全应满足主要承力结构和关键部件(如桨叶、负载连接接头等)在施加1.33 倍最大起飞重量的载荷时不应受到损伤。

4.7 机体结构4.7.1 锐边无人机机体及部件结构不应有对用户正常使用或维护保养造成伤害的锐边4.7.2 桨叶在人口聚集区域飞行的微型无人机和轻型无人机桨叶设计应减小对人员的划伤,桨叶端部形状应满足图1和表1的要求 图 1 桨叶端部形状要求表 1 桨叶端部形状要求序号要求1翼尖半径>1mm2端部半径>1mm3端部宽度>2mm 或端部宽度/最大宽度>30%4.8 整机跌落无人机从到10m高度整机跌落,不能有爆炸或起火现象4.9 动力能源系统4.9.1 锂离子电池动力能源无人机锂离子电池动力能源的安全应当满足:a) 无人机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应满足 GB 31241-2014 的要求;b) 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锂离子电池组在表 2 规定的跌落环境下,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表 2 跌落高度电池质量g跌落高度m电池质量≤1001.5100<电池质量≤5001.2500<电池质量≤10001.0电池质量≥10000.5c) 小型无人机锂离子电池在温度 70℃±3℃、湿度为 90%-95%的高温高湿储存环境下,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d) 小型无人机锂离子电池在温度 35℃±2℃、湿度大于 85%、盐雾溶液为 5%氯化钠溶液的盐雾环境下,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4.9.2 燃料电池动力能源无人机燃料电池动力能源应当满足:a)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应能与地面控制系统进行正常通信;b) 应能实时监测氢气瓶气压,在气压不足时进行报警4.10 可控性4.10.1 限制与保护能力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应具备限制与保护能力,在超过限制能力时应有告警提示和能恢复到正常 飞行状态的保护措施限制包括:过载限制、最大飞行高度限制、最大飞行速度限制、最大上升速度限 制、最大下降速度限制和最大飞行姿态角度限制4.10.2 控制与导航精度要求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控制与导航精度安全应当满足:a) 多旋翼无人机和直升机悬停时,水平保持误差≤2m(RMS),高度保持误差≤2m(RMS);自动返航后,降落点位置精度≤5m(RMS);b) 固定翼无人机巡航中,航迹保持误差≤5m(RMS),高度保持误差≤5m(RMS);c) 无人机的水平定位精度≤10m(RMS),无人机的真高或离起飞点高度精度≤15m(RMS)4.11 感知和避让在人口聚集区域飞行的除用于集群表演以外的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应具有感知和避让功能, 包括障碍物感知、告警提示并采取自动悬停、避让或降落等措施。

4.12 数据链保护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应采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进行防护,防止链路非授权访问4.13 电磁兼容性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应能在其使用运行的电磁环境下保证系统安全工作,且不对公共电磁信号 产生干扰,电磁兼容性要求见表 3表 3 电磁兼容性要求类型项目要求发射辐射发射满足GB/T 38909 5.1.1规定的限值抗扰度工频磁场性能判据不低于B级射频电磁场辐射性能判据不低于B级静电放电性能判据不低于B级注1:抗扰度结果应根据无人机产品的功能丧失或性能降级程度进行分类,等级应满足GB/T 38909 6.1的规定注2:不同行业应用对无人机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安全要求可能有差别,若行业有相关规定,在满足本标准电磁兼容性安全要求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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