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8/A319/A320/A321飞行机组操作手册程序辅助程序操作速度定义CCA A318/A319/A320/A321 FLEET PRO-SUP-10 P 1/4FCOM A to B → 30 MAY 12概述适用于: ALL本章说明速度符号和定义适用时,也提供计算的原始资料特征速度适用于: ALL显示在 PFD 上的特征速度是由飞行增稳计算机(FAC)根据 FMS 重量数据(出于 PFD/MCDU 显示的一致性和精确度的目的)计算的,使用空气动力数据作为备份VLS(正常着陆形态:CONF 3 或全),F,S 和绿点速度也显示在 MCDU 起飞和/或进近页面上这些数值由 FMS 以飞机全重(根据输入的无油重量和机载燃油计算得出)或预计全重(用于进近或复飞)为基础来计算的VS : 失速速度对于传统飞机而言,基准失速速度,VSmin,基于小于 1 g 的载荷系数这样得到的失速速度小于 1 g 时的失速速度所有操作速度均随此速度而变化(例如, VREF = 1.3 VSmin)因为 A320 系列飞机具有飞行机组无法超控的低速保护(α限制),所以适航当局已重新考虑了这些飞机的失速速度的定义。
所有操作速度必须以试飞验证的速度为基准该速度称为 VS1g适航当局已达成一致意见:0.94 的系数代表了 A320 系列飞机的 VS1g 与传统机型的 VSmin 之间的关系因此,当局允许 A320 系列飞机使用下列系数:‐V2 = 1.2 × 0.94 VS1g = 1.13 VS1g‐VREF = 1.3 × 0.94 VS1g = 1.23 VS1g这些速度与 94 % 的传统规则为这些飞机定义的速度是相同的A318、A319、A320 和 A321 飞机的机动裕度与传统飞机在其基准速度时的机动裕度完全相同FCOM 用 VS 代表 VS1gA318/A319/A320/A321飞行机组操作手册程序辅助程序操作速度定义CCA A318/A319/A320/A321 FLEET PRO-SUP-10 P 2/4FCOM ← B to C → 30 MAY 12VLS: 最小可选速度由 PFD 的速度刻度带上的琥珀色条带的顶部表示它由 FAC 根据空气动力数据计算得出,在起飞时或接地后连续起飞时相当于 1.13 VS收一档襟翼后成为 1.23 VS在光洁形态下成为 1.28 VS注: 如果在 CONF 0 时 VLS 为 1.23 VS (而不是 1.28 VS),则 PFD上的 α 保护带将接触到 VLS 带。
在 20 000 ft 以上,根据马赫效应修正 VLS,以保持 0.2 g 的抖振裕度此外,减速板放出时,VLS 增加F : 起飞时可以收襟翼的最小速度进近中,当飞机处于 CONF 2 或 CONF 3 时用作目标速度在 PFD 速度刻度带上用“F”表示它大约等于 CONF 1 + F 时的 1.26VSS : 起飞时可以收缝翼的最小速度进近中,当飞机处于 CONF 1 时用作目标速度在 PFD 速度刻度带上用“S”表示光洁形态下大约等于 1.23 VSO : 绿点速度光洁形态下的发动机失效操作速度最佳升阻比速度)它也相当于最后起飞速度在 PFD 速度刻度带上用一个绿点表示低于 20 000 ft 等于 2 × 重量(吨) +85高于 20 000 ft, 每 1 000 ft 增加 1 kt保护速度适用于: ALLVα PROT(迎角保护速度)、Vα MAX(最大迎角速度)和 VSW(失速警告速度)由 FAC 根据空气动力数据计算得出它们仅用于 PFD 上的显示,而不用于飞行操纵保护(保护的触发由 ELAC(升降舵副翼计算机)计算)VαPROT: 迎角保护速度相当于迎角保护生效时的迎角。
在正常法则中,由 PFD 速度刻度带上的黑色和琥珀色条带顶部表示Vα MAX: 最大迎角速度相当于在俯仰正常法则中可达到的最大迎角在正常法则中,由 PFD 速度刻度带上的红色条带顶部表示A318/A319/A320/A321飞行机组操作手册程序辅助程序操作速度定义CCA A318/A319/A320/A321 FLEET PRO-SUP-10 P 3/4FCOM ← C to E → 30 MAY 12VSW : 失速警告速度当飞行操纵正常法则不工作时,由速度刻度带上的红黑条带表示VMAX : 由速度刻度带上的红黑条带的底部表示由 FAC 根据飞机形态确定等于 VMO (或相当于 MMO 的速度)、VLE 或 VFE限制速度适用于: ALLVA : 最大设计机动速度它相当于在备用或直接法则生效时,操纵面完全偏转所允许的最大结构速度VMCG : 起飞过程中,在地面上,在一台关键发动机突然失效且另一台发动机保持起飞推力的情况下,仅用主飞行操纵就能控制飞机的最小速度VMCA : 在空中,在一台发动机失效,另一发动机保持起飞推力的情况下(起飞襟翼设置,起落架收上),在最大坡度 5 ° 的飞行中可操纵飞机的最小操纵速度。
VMCL : 飞行中,如果一台发动机失效,另一台发动机保持起飞推力(进近襟翼设置),在最大坡度 5 ° 的飞行中可操纵飞机的最小操纵速度VFE : 每种襟翼形态的最大速度VLE : 起落架放下时的最大速度VLO : 操作起落架时的最大速度VMO : 最大速度VFENEXT: 下一档襟翼手柄位置的最大速度其它速度适用于: ALLV1 : 起飞过程中,飞行机组可选择继续起飞或停住飞机的最大速度在速度刻度上表示为“1”(或 V1 在超出空速刻度时显示为 V1值)通过 MCDU 由飞行机组人工输入显示在 MCDU 的起飞页面上VR : 在该速度飞行员开始带杆以达到 V2 发动机失效时最迟在 35 ft 高度达到 V2通过 MCDU 由飞行机组人工输入显示在 MCDU 的起飞页面上A318/A319/A320/A321飞行机组操作手册程序辅助程序操作速度定义CCA A318/A319/A320/A321 FLEET PRO-SUP-10 P 4/4FCOM ← E 30 MAY 12V2 : 在一台发动机失效时,最迟在 35 ft 高度上获得的并在起飞的第二阶段所保持的起飞安全速度由速度刻度带上的 SPEED SELECT 符号来表示。
最小值等于对应形态的 1.13VS通过 MCDU 由飞行机组人工输入显示在 MCDU 的起飞页面上VREF : 用于正常最后进近的基准速度等于 CONF FULL 的 1.23 × VS如果计划用 CONF FULL 着陆(VLS CONF FULL),该速度显示在MCDU 进近页面上VAPP : 最后进近速度显示在 MCDU 的进近页面上由 FMGC 计算计算方式:VAPP = VLS + 风修正风修正量限于最小 5 kt ,最大 15 kt飞行机组可通过 MCDU修改 VAPP‐在自动着陆期间,或当 自动推力 接通时,或在积冰或阵风侧风大于 20 kt 的情况下,VAPP 不得小于 VLS +5 kt‐对于形态 3 有积冰的着陆,VAPP 不得小于 VLS +10 ktVAPP 目标值: 由洋红色三角表示由 FMGC计算在不同风的情况下,进近中提供高效的速度引导计算方式:VAPP目标值 = GS 最小值 + 实际顶风(由 ADIRS测算)GS 最小值 = VAPP - 塔台风(沿跑道方向的顶风分量,由FMGC 计算 来自通过 MCDU 输入的塔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