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详解 (重定向自同时设立)目录 1 什么是发起设立 2 发起设立的特点 3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设立均应采用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欧洲大陆国家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做法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在发起人范围内筹集股本金,设立公司时的股东都是发起人,所以最初的董事、监事只能在发起人中选任发起设立的特点 发起设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由于股份的认购人即是发起人,所以发起设立又称为“单纯设立” 2、发行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3、它是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完成前进行股份认购,属于“创设前认购”,与公司成立后增资认购不同 此种设立方式对社会公众利益影响相对较小,成立后的公司股东也具有稳定性、封闭性等特点,比较适应中小型合同。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为: 1、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籍此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 2、认足首期股份 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发起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他人 3、缴纳股款 通常,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也有些国家(如法国、德国) 规定,发起人可以分期缴款,但第一次所缴股款不得少于全部股款的1/4 4、组建管理机关 由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等,建立公司的管理机关其选举表决方法,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一股一票”,有的限制表决权最高额,还有的采用累积投票法 5、进行设立登记 由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设立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