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中小学幼儿园:每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应配小学及幼儿园,每8000居民应配中学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幼托: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9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200平方米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200平方米小学: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9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900平方米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4300平方米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5100平方米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200平方米中学: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300平方米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8200平方米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9100平方米3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17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