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发展专项规划发展专项规划 ((20172017~~20202020年)年) 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七年四月一七年四月 泸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发展专项规划 编制单位: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等级:甲级 资格证书:工咨甲10820060038 项 目 编 号: BCGCZX20170522HNFGS 经理:刘尚 总工程师:娄弘(国家注册咨询师) 项目负责人:姚丽君(国家注册咨询师) 项目审核人:娄弘 编制负责人:姚丽君 编制人员:董彭新闫雅楠 赵雪梅张键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目录 前言.1 1、规划依据与规划范围.2 1.1 规划依据.2 1.2 规划范围及年限.3 1.3 规划指导思想.3 1.4 规划原则与策略.5 2、规划背景与发展现状.10 2.1 背景及必要性.10 2.2 相关政策保障.10 2.3 发展现状及问题.12 3、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15 3.1 汝城县电动汽车需求预测.15 3.2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19 4、发展目标与城区布点.26 4.1 规划发展目标.26 4.2 充电站桩规划布点.27 5、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34 5.1 充电设施建设.34 5.2 配套电网建设.35 5.3 服务平台建设.35 5.4 安全设施建设.35 5.5 商业模式探索.36 6、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37 6.1 组织结构保障.37 6.2 政策措施保障.38 6.3 投资估算.41 6.4 实施效果.42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1 前言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等,是新型 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基本保障。
加快充电设施规 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城 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 号)的要 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发改能 源[2015]1454 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 号)的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 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 号)以及《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6〕59号)精神,进 一步促进汝城县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 计,制定本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7 年-2020 年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2 1、规划依据与规划范围 1.11.1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5﹞73 号)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 源﹝2015﹞145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 办发〔2014〕35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668 号) 《关于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5]134 号)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 号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电网技术规范》(Q/GDW 11178— 201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 意见》(湘政办发〔2014〕50 号) 《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 商〔2015〕340 号) 《关于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办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3 阅〔2014〕50 号)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湘 政办发〔2016〕59 号) 《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能源〔2016〕702号) 《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郴发改发〔2016〕213号)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 《汝城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2015年修改) 《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版) 《汝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汝城公交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PPP项目实施方案 《汝城县城市公交规划》(修改中)等 1.21.2 规划范围及年限规划范围及年限 1.2.11.2.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汝城县县域(即汝城县现行政辖区范围,含9镇5乡,总面 积为2400.71平方公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
对县城区范围(东至茶炎桂汝韶铁路,西抵平汝高速公路,南达井 坡互通连接线,北接厦蓉高速公路,规划用地面积88.16平方公里,其中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3平方公里)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布点规划 1.2.21.2.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 2016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 2017年-2020 年 1 1. .3 3 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4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 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 取向,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 一标准规范,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 应用环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增加公共 产品有效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 费,方便群众生活,更好惠及民生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 作用,在汝城县以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园林绿化等作业车、执 法车、巡逻车、邮政车等、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推广应用电 动汽车,积极引导社会车辆推广应用。
4.1.14.1.1 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适度超前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适度超前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 将充电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 要的位置,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 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系统推进机制, 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 展 4.1.24.1.2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合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合理 根据汝城县各乡镇电动汽车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 紧密结合不同 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 向,科学把握发展节奏,分类有序实施,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 共资源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 资源 4.1.34.1.3 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通用开放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通用开放 坚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充换电标准体 系,为“车行天下”提供有力保障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理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5 顺管理流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服务的通用性 和开放性 4.1.44.1.4 创新思路、市场主导、示范引领创新思路、市场主导、示范引领 政府与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持续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与运营模式创新。
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引导 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示范推广,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加强领导、协同推动、加快发展落实政 府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 建立由汝城县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牵头,相关主管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项目 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加快发展 1 1. .4 4 规划原则与策略规划原则与策略 1 1. .4 4.1.1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3 号)、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6〕59 号)以及《湖南省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中相关充电基础设施配套 要求为依据: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 站分散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5,城市核心区公共 服务半径小于 2.5公里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停车场按 照不低于车位数量 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 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单位停车场以及规模 达到100个(含100个)以上车位的商业性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6 量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不小于10%配建充 电设施并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充分考虑汝城本地经济交通现状、 电动汽车保有量和未来发展趋 势,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立足“满足需要、节约资源、适度 超前”原则,在规划策略上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节约土地、 效益优先、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在设施建设方式上做到“自(专) 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合建为主、单建为辅、分类落实”, 逐步形成以汝城县城区与汝城县各乡镇主要交通网络为主要布点核 心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体系 表表 1 1-1-1 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政策要求、配置方案对比表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政策要求、配置方案对比表 政策政策项目项目国家要求国家要求湖南省要求湖南省要求汝城县规划汝城县规划 建 筑 配 建 政 策 要 求 新建住宅停车场 100%配建或预 留 100%配建或预留 不小于10%配建 充电设施并 100%预留建设 安装条件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 场、 社会公共停车场 ≥10%配建或预 留 ≥20%配建或预 留 ≥20%配建或 预留 单位停车场以及规模达到 100 个 (含100个) 以上车位 的商业 性停车场 -≥10%配建≥10%配建 党政机关及其它公共机构办公 场所停车场 - ≥20%建设或预 留 ≥20%建设或 预留 站 桩 布 局 政 策 要 求 城市核心区公共服务半径-<2.5公里<2.5公里 分散公共充电桩车比 省会等主要城市 ≥1:12 郴州地区≥1:151:15 公共充(换)电站 至少每2000辆电 动汽车配套1座 - 至少每2000辆 电动汽车配套1 座 其 它 配 公交车桩车比-1:3.91:3 作业车桩车比-1:9.71:5 汝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7~2020年) 7 政策政策项目项目国家要求国家要求湖南省要求湖南省要求汝城县规划汝城县规划 高速公路快充站 - 100-150公里至少 配套一个站 100-150公里至 少配套一个站 公务及私人专用充电桩1:11:11:1 各类充电站桩规划主要建设方式如下: (1)公共充(换)电站:建议采用直流快充为主,规划独立用地 单建; (2)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议采用直流快充,与高速公路服务站 合建; (3)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议采用直流快充为主,与公交停车 场合建; (4)作业车充电站:建议采用直流快充为主,与作业车常用停 车场合建; (5)分散公共充电桩:建议以直流快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