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资源商标域名注册规章“ . 商标”〔商标域名〕 是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安排机构〔英文全称,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下称 ICANN〕唯独认定用“ . 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 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 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 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1.受理机构及其资格要求受理机构资格要求: 注册“ . 商标”必需通过获得 ICANN及“ . 商标”注册治理局共同审核认证的注册服务机构进行,具体列表可见“ . 商标”注册治理局官网公布的注册服务机构名单;认证服务机构需同时遵守 ICANN、“ . 商标”注册治理局对其认证资格的要求,具体详见ICANN 及 “ . 商标”注册治理局的相关要求,在经营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答应的范畴内, 向申请人或注册人供应域名注册、申请及其相关的全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询问、使用询问, 域名注册续费,域名解析,域名过户操作等; 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注册申请人 的商业隐秘, 负有保密义务; 对申请人申请的 “ . 商标”可能存在违反 ICANN规定及“ . 商标” 注册规章,造成不得注册的情形,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明确照实告知申请人;2 . 注册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 商标”申请人资格限制为持有商标证明或商标申请的个人、企业或组织;商标证或商标申请,以及其他具有商标爱护证明效力文件的核发方须为国家 / 地区 /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注册申请人持有的商标 / 商标申请类型必需为: 纯文字商标 / 商标申请;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 / 商标申请; 可识别文字的纯图形商标;以上所列商标 / 商标申请中包含的文字类型仅限为汉字 〔简体或繁体〕 ,拉丁文字母〔 a-z ,不区分大小写〕 、阿拉伯数字〔 0-9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商标注册 / 申请名称中的特别字符, “ &”、“ @”, 需要使用“ - ”进行替代,名称中的空格,可以省略或使用“ - ”进行替代;重名商标的持有人或重名商标申请的持有人均有资格申请“ . 商标”, 具体可依据“ .商标”注册词命名规章及域名注册流程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域名注册胜利后, 域名全部人仅限为上述的任一合资格申请人;两个以上的个人、 企业、或组织共同注册或申请同一商标,需授权指定当中一人作为代表登记为域名全部人,全体商标持有人及商标申请人视为整体享有及行使域名专用权;注册申请人应以诚信为原就申请“. 商标”,确保:注册申请上所供应信息真实、完整、精确、合法、有效;就注册人所知,其注册的域名并未侵害任何第三方之权益;非以不正值目的来注册或使用所持有的域名;非以蓄意违反相关法令的方式来注册或使用持有的域名;承担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遵守域名使用地国家的相关法律;域名注册胜利后, 在任何时间内如显现申请资料信息变更,将于该信息完成变更,获得商标注册受理国 / 地区 /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学问产权治理机构登记后,准时向“ . 商标”注册治理局供应相应、精确的信息及证明资料以兹修正;此外注册人对“ . 商标”注册治理局仍须履行免责及注册合规义务,防范注册治理局因注册人注册域名而遭受第三方的诉讼的风险,另注册人需要符合 ICANN及“ . 商标”注册治理局的相关规定;3. 注册词命名规章“ . 商标”是以商标为依靠的域名,注册词命名需依照商标注册 / 申请信息进行,注册词命名需依据以下三方面进行命名:3.1 商标名命名注册词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可接受的商标名形式如下: 商标注册 / 申请名的全名商标注册 / 申请名中,完整且含义独立的中文或英文部分命名次序需依照受理国 / 地区 /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学问产权立学问产权治理机构记录的注册 / 申请信息、注册证明 / 申请受理证明上表达的文字次序;3.2 商标名 +商标注册 / 申请信息命名注册词注册 / 申请信息之间可相互组合命名注册词,排列次序不分先后,但须维护其原有意义的完整性;注册 / 申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证核发 / 申请受理国 / 地区 /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名称;商标证核发 / 申请受理国 / 地区 /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中任一行政区划名、地理区划名或建筑名称;商标核准 / 申请使用的商品 / 服务名称〔以尼斯分类表上商品名称为准〕 ; 商标核准 / 申请使用的商品 / 服务所在类似群内任一商品 / 服务的名称〔以尼斯分类表上商品名称为准〕 ; 商标注册人 / 申请人名称商标注册 / 申请人名称当中的企业字号或行业性质;受理通知书上无法表达的注册词,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作为申请依据;注册 / 申请信息之间可相互组合命名注册词,排列次序不分先后,但须维护其原有意义的完整性;3.3 注册词命名文字要求:注册词长度: 3-63 个字符;一个英文字母运算一个字符,一个中文文字运算两个字符;使用拉丁文字时不能转变其原有的含义,如法语中去掉声调,仅使用字母;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 ”仅可用于替代商标注册 / 申请名称中的特别字符,如“ &”、“ @”或商标名与其他信息组合之间的连接;注册词为简体形式, 就其对应的繁体形式、异体字形式, 将被保留,暂不对外开放注册;注册词为繁体形式,就其对应的简体形式,异体字形式,将被保留,暂不对外开放注册;4. 注册禁止使用的字或词组与他人持有的商标 / 商标申请名称一样,或产生混淆的字或词组;与商标注册〔申请〕信息无关联的字或词组禁止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商标核准 / 申请使用的商品 / 服务名称,或核准 / 申请使用的商品 / 服务所在类似群内任一商品 / 服务的名称无关联的字或词组注册词中使用的商标证核发 / 申请受理国 / 地区 /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中任一行政区划名、地理区划名或建筑名称,需与核发 / 申请机构所在国 / 地区/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具有从属关系, 如与其产生冲突, 或该行政区划具有独立学问产权法律体系,否就禁止使用;拆分后破坏商标注册 / 申请信息独立性的字或词组;ICANN禁止注册的字或词组,包括但不限于 ISO-3166 商定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及其简称、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红新月运动的名称、 国际政府间组织名称;违反域名使用地互联网域名治理方法相关要求的字或词组; 仅含有行业通用词汇,地区行业通用词汇的注册词;仅含有全球各国、 经济组织、地区制定商标注册及使用法规中禁止注册的字或词组; 全球各国 / 经济组织法律法规禁止注册的字或词组;与社会及公众利益产生冲突的注册词; 以上禁止注册要求,已注册商标不行豁免;5. 申请材料要求持有商标证明的个人、企业或组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电子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 个人身份证;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有效商标注册证明电子信息:有效商标注册证;其他商标证明 〔如适用〕 电子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续展、 转让、变更证明等;《“ . 商标”申请承诺书》 电子信息;持有商标申请的个人、企业或组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电子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 个人身份证; 在审商标申请证明电子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在审商标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申请书;当注册词不能表达在商标受理通知书上时, 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作为注册词命名依据;其他证明〔如适用〕电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申请的转让、变更证明等;《“ . 商标”申请承诺书》电子信息 ;托付办理《商标域名注册授权托付书》电子信息; 其他资料要求适用上文规定;上述材料如因丢失无法提交,可另行提交其他合法、有效的商标证明文件, 申请“ . 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各国 / 地区/ 区域性学问产权组织 / 马德里指定成员国的学问产权治理机构对外公布的商标档案信息截图及其数据来源;6 . “ . 商标”的注册年限、续费、删除、变更、转让注册年限、续费域名注册生效时间,域名注册状态以域名 WHOIS记录显示为准;凭有效商标胜利注册的域名,有效期限可选 2-10 年,续费注册有效期限可选 1-10 年,总年限不超过 10 年;凭商标申请胜利注册的域名,注册 / 续费有效年限限定为 2 年,总年限不超过 2 年;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域名到期前, 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域名到期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提示域名持有人进行域名续费;域名注册人不得以未收到续费通知为由,拒绝续费;域名注册服务商应保 留上述通知记录;域名的续费,及域名删除后的重新注册,需遵循域名注册规章,重新进 行资格审核;依据 ICANN规定,域名到期后生命周期包含 3 个阶段:自动续费宽限期 〔Auto-Renew Grace Period 〕 , 赎回宽限期 〔Redemption Grace Period 〕,删除等待期 〔Pending Delete 〕;自动续费宽限期 〔Auto-Renew Grace Period 〕 内,到期但未续费域名仍被赐予肯定的宽限期进行续费; 注册服务机构可设置该宽限期的时长, 但最长不超过域名到期后 45 天; 赎回宽限期〔 Redemption Grace Period 〕内,到期但未续费域名需额外缴纳赎回费用,方可对域名进行续费;赎回宽限期时长为 30 天;该时期终止后,域名将无法续费及赎回;删除等待期〔 Pending Delete 〕时长为 5 天,域名将在 5 天内的任一时段从注册治理局数据库中完全删除;删除及冻结除因域名过期未缴费,导致域名删除之情形外, “ . 商标”注册治理局有权依据 ICANN 规定、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要求、 域名使用地域名治理方法的相关规定, 域名使用地相关法院及行政单位的通知、删除特定域名的注册;处于争议期内的域名, “ . 商标” 注册治理局有权依据 ICANN相关争议政策, 对域名进行停止解析, 冻结;争议终止后, “ . 商标” 注册治理局将应依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小组所做之打算,转移或取消涉案域名;变更域名全部人如需对已注册域名进行资料变更,需依据“ . 商标”注册规章,提交相应的文件, 进行变更;转移又称注册服务机构变更,需依照 ICANN上关于域名转移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体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见 :// icann.org/transfers/policy-12jul04.htm . 域名原注册服务机构及域名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均需依照上述规定,为注册人供应必要的服务支持;转让又称域名过户;当商标发生转让时或同名已注册商标全部人之间,才能进行“ . 商标” 转让,且新域名全部人供应的“ . 商标”注册信息,需符合“ . 商标”注册规章的要求;7 . 注册申请流程预注册期是“ . 商标”注册治理局在域名日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