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员职责和法定手势21 裁判员组成一场比赛的裁判员由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以与二名司线员,一至二名记录员组成22 第一裁判员应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台上执行任务他的视线水平必须在高出网上沿约40cm的高度上23 第一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23.1第一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他决定比赛中一切事务,包括规则中未规定的事项,他的判定为最终裁决23.2比赛前负责检查场地设备、主持抽签并掌握双方的准备活动23.3比赛中掌握比赛进程,认真执行规则,与时鸣哨,准确判定,对判定有不同意见时,只承受场上队长的请求并作解释23.4第一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说明:23.4.1应发球的队23.4.2犯规的性质23.4.3或犯规的队员(必要时)24 第二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24.1第二裁判员是第一裁判员的助手,站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执行其职责24.2比赛前与局间隙掌握比赛用球,掌握暂停和换人次数,气绝不合规定请求可用手势指出其职责以外的犯规,发现队员有不良行为应向第一裁判员报告24.3在每局比赛开始时,决胜局换场地时核对双方队员位置表比赛中对接发球位置错误、队员触网、球触与障碍物、后排队员拦网犯规、队员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干扰对方与发现队员受伤时,必须鸣哨并做出手势。
24.4第二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说明:24.4.1犯规的性质24.4.2犯规的队员24.4.3跟随第一裁判员指出发球队25 司线员的职权和职责25.1两名司线员应站在每名裁判员右手的角端,距场角1-2m他们各自负责其一侧的端线和边线25.2司线员用旗(40×40cm),按照规定的旗示执行其职责25.2.1当球落在他所负责的线附近时,示以“界”或“界外”25.2.2对触与身体后出界的球,示以“触手出界”25.2.3示意球触与标志杆或球从他一侧标志杆外过网26 记录员的职权和职责26.1记录员坐在第一裁判员对面的记录台处比赛前和每局前按照规定程序登记有关比赛和两队的情况,并取得双方队长或教练的签字根据位置表登记好各队上场阵容比赛中掌握记录表的各项记录工作,并与时核对和报告场上比分26.2发现发球次序错误,与时通知第二裁判员26.3比赛完毕时,自己在记录表上签字后,取得双方队长的签字,然后请裁判员签字27 裁判员的法定手势和司线员旗示(附一)28 气排球比赛记录表(附二)附一:说明的性质裁判员手势允许发球挥动发球队一侧手臂发球队平举发球队一侧手臂交换场地两臂在体前、体后绕体旋暂停一臂屈肘抬起,另一手手掌放在该手指尖上换人两臂屈肘,在胸前绕环判罚一手持黄牌判罚出场一手持红牌取消比赛资格一手持红、黄牌一局或全场比赛完毕两臂在胸前交叉发球时未抛起一臂屈肘慢慢举起,掌心向上发球延误双手举起五个手指加三个手指并分开掩护或拦网犯规两臂上举,掌心向前位置或轮转错误一手食指在体前绕环界球整个手臂和手斜指向地面界外球两臂屈肘上举,手掌向后摆动持球一手前平举,掌心向上连击举起两个手指并分开四次击球举起四个手指并分开发球未过网和队员触网一手触犯规队一侧球网过网击球一手掌心向下,前臂置于球网上空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或前场区击球犯规一臂向上举起,前臂向下摆动进入对方场区或球从网下通过手指指向中线双方犯规,重新发球两臂屈肘,竖起拇指触手出界两臂举起,一手掌摩擦另一手指尖延误警告,延误判罚以开的右手遮挡左手手腕或以黄牌放置于手表上司线员旗示图界球向下示旗界外球向上示旗触手出界一手举旗,另一手放置在旗顶上球触标志杆或队员发球时脚的犯规一手举旗晃动,另一手指端线或标志标气排球裁判手势图一、主裁手势 鸣哨允许发球 指出发球方 交换场地 暂停 红(黄)牌警告 红黄牌判罚出场 发球未抛起 发球延误(8秒违例) 拦网或发球掩护 位置错误 界球 界外球 持球 两次击球(连击) 四次击球 球不过网或触网 过网击球 后排进攻击球违例 中线违例 争球 打手出界 下边的小图表示延误警告,上边的表示因延误判罚某方失分 二、司线旗语 打手出界 界球 界外球 球在空中出界 无法判断 / 。